主题:谈谈最近的高速路救狗事件 -- 莫问前程
高速路堵狗车事件所反映的,实质上就是这么一对矛盾。
爱狗人士有几个共识:
1、自已有可能是不吃狗肉的,但他们大多数也清楚不能反对其他人吃狗肉。不清楚这一点的,是原教旨主义爱狗者,至少不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
2、农村或肉狗养殖场所养的土狗,不在宠物之列,是不能(也无法)阻止人们贩运及食用的。
3、宠物狗在爱狗者眼里是家人、朋友,忠实的伙伴。原本这个角色并不局限于宠物狗,但由于无限放大的爱狗之心极易妨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再加上无限放大的不可操作性,因此只能收归到宠物狗这个相对较小的概念上来。
4.16事件的根本起因,是有人发微博声称“不法贩子偷宠物狗当作肉狗卖到东北”。如果属实,那么这种行为即便在非爱狗人士眼中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在爱狗人士看来简直可耻。你想想东北是什么地方?吃狗肉出名的地方。
4.16事件中的爱狗人士,除开不一定符合法律精神的同情心之外,其行为的出发点只能是两点:
1、那些狗是偷来的宠物狗,将心比心,它们的主人一定很难过。
2、那些狗受到了虐待。虐待动物尽管并不符合中国的社会道德,但国人对动物生命的珍视度还是相当低的,而且虐待非野生动物在中国不违法,所以只能凭借个人力量去保护那些宠物狗。以至于看起来,这么做甚至有一些英雄主义的色彩了。
问题在哪呢?
首先事实表明,除了十余条狗(比如那条哈士奇)属宠物狗外,其余500条基本上都是土狗,而且人家还有证书,是合法贩卖。行动变成拯救土狗?这与爱狗人士的出发点并不相同;而将错就错不惜妨害社会正常秩序,更是违法行为。但4.16的志愿者们错误地任感情泛滥,不计后果地实施了拯救土狗行动。正如志愿者行动中的主要人物所说:花费巨资救下来的这么多土狗,它们的命运将如何?土狗是不会有人领养的。
如果这些狗受到了虐待呢?
爱狗人士的道义是包括阻止他人虐待狗狗的。从520条狗的贩运方式以及现场状况看,很容易认为它们是受到了虐待。但是,对不起,俺国法律目前只保护野生动物,不保护猫狗的任何权益。所以,即便如此,违法的仍然只能是4.16事件中的志愿者。
至于合法贩运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这些是怎样获得的,似乎可以另行讨论。反正从那些狗的实际状况看,鬼才相信它们能通过真正的动物检疫。如果你不较真,会说嗨,在中国这算个啥,容易极了。较真呢?那就是监管不力的行政问题。
回到动物保护的话题上来,如果建立了相关法律,志愿者们报警就行了,泰山是丛林英雄,进入人类文明社会他就失去了作用。动物保护本身不是坏事,但滥用动物保护之名去行违法之实,就成了坏事。总的来说,如果我们希望这些人不要意气用事,那么最好的方式还是建全法制,尽可能用法律去制约那些违反道德公义的坏事。如今的中国,特别在大城市里,养宠物的人虽然称不上大多数,但他们可能比拥有私家车的人数多得多。所以无论你喜不喜欢,现实已经在要求法律对他们、对他们关注的事情进行管理了。
我个人认为,出台反虐待动物法案,将是社会的进步。
与此同时,更多的人能增强公共意识,也将促进社会的进步。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就我个人的接触经验,大部分爱狗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 35 上古神兵 字504 2011-04-24 00:39:15
🙂说得好,这些人就是无聊,无赖,无耻,对它们我们要坚决反击 1 噪音污染 字237 2011-06-24 07:15:26
🙂如果这些人真想保护宠物,是大可不必上演全武行的 心文连博 字303 2011-04-23 16:54:39
🙂养宠物者越来越多,与反对虐待动物的相关法律的缺失
🙂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可以 14 契毖何力 字172 2011-04-22 04:30:28
🙂附议 7 大烟 字156 2011-04-23 04:09:24
🙂也许可以学习新加坡的城市管理经验 3 布丁123 字588 2011-04-22 08:44:37
🙂难,北京曾经有过公共场所禁烟令 3 bigwolf 字164 2011-04-24 02: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