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旅途小记-删帖2 -- 一条溺水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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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跟着学并不意味着这么教就对。
同理,如果我在网上教人杀人,你也会认为没人脑子进水想跟着学杀人,因此我教人杀人的行为也可以认可和接受?
如果教人杀人不可接受,那么教人行贿就可以接受,这里的界限是怎么界定的呢?
当初溺水鱼写那篇“第三者之恋”的小说时被很多网友投草,但我没有。非但没有投草,我还大部分章节都送了花。因为那只是讲述一个故事,没有教别人怎样去做第三者,而且文笔流畅。聊行贿,如果只是讲自己行贿的经历,我也不会投草。但这次她不仅是在讲自己的经历,而且在讲“如何才能有效地、正确地”行贿,以及如何避免行贿失败,这就过分了,超出了我认为可以接受的底线。
有没有人真地跟着学是一回事,自己写的东西是否在“传授行贿经验”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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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实名投艹一棵 米宝 字6 2011-05-05 05:42:53
🙂也对你实名投草一棵! 请我吃饭 字0 2011-05-03 06:34:27
🙂这也投草,做做乙方吧,你以为谁脑子进水想干这事呢 2 十八少 字38 2011-05-02 19:35:16
🙂投草表示我对此的态度
🙂呃,这个真的可以,看你的职业和场合 1 没有人 字129 2011-05-02 22:38:35
🙂对啊。关键看职业和场合 2 温雅颂 字130 2011-05-03 00:56:43
🙂笑贫不笑娼好多年了,楼顶都“高干”了,你就当行为艺术了 我偏要折腾 字0 2011-05-03 03:58:16
🙂您多虑了 2 没有人 字125 2011-05-03 01: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