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茗谈(四十)-1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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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茗谈(四十)-5

我个人的意见,自打尼克松这个乡下人住进白宫,东部的遗老遗少们就没有安生过,抓点小辫子,在舆论上指桑骂槐恶心恶心你,是小知识分子的专长,所以挑唆《邮报》盯住查查CREEP的弊案,是上好的玩法,那时谁都想不到,这两个《邮报》小记者就像两只讨厌的小苍蝇,嗡嗡嗡的居然最后把人猿泰山给嗡倒了。

(一)

美国号称平等,其实啊,要讲民主,绝对不会再有平等了!大家醒一醒。

为什么呢?因为一律民主,执政效率太低,所以现在普遍用一个折衷方法,民意代表制度,也就是邱吉尔所说:“不是最好的制度,但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制度。”。民意代表制度是一种“精英共和制度”,前提就是必须不平等,分出高下,否则谁去当代表,谁去“被代表”?难道美国议员是抽签的吗?

而另一面来讲,美国其实一直有门阀制度存在。美国开天辟地时13个殖民地的望族,相当于美帝国的公爵;后来兴起的大王们,比如铁路大王范德比尔德,卡内基,洛克菲勒,相当于侯爵;再然后才崛起的,比如说肯尼迪家族,顶多算伯爵。

美国的英语,以波士顿口音为最尊贵,就等于是老北京音,一张嘴就是告诉你:老子是镶黄旗的。

在美国的八旗(WASP)里头,他既然是“八个旗”,当然也是分小山头的,早年间,新英格兰的贵族子弟们,把那美国的公器,公然目为私产,因为他们的种族最优越,思想最理性,教育最精良,宗教最先进,管理国家是理所当然的,那些土包子他玩得起吗?

美国这种门阀观念,虽然不如我们中国的魏晋时期那么公然横行,法国和沙俄的帝制时代那么天经地义,但也极其顽固地传续着。华盛顿特区有个“乔治敦”社区,是文化人的活动中心,WASP的竹林七贤们,站着说话不腰疼,就聚居在那里不亦乐乎地嘲讽被鄙视的对象,其中不幸包括一位乡巴佬总统。

综合起来说,我认为论才干,尼克松是3/4个勾践,1/4个曹操。但顶顶不幸的是,这两位都是蓝血贵族,而尼克松的门第,屁也不是。

所以说,尼克松犯了“七宗罪”:

1)长得太丑,而且不善于对老百姓演戏,捞不到草根同情和师奶仰慕。

2)出自西部。西部无贵族,那你至少得是个土财主,土豪吧?也没有,在笑贫不笑娼的美国,谁在心底都不当你一回事。

3)是贵格教徒又是顽固共和党人,而舆论界主要是民主党自由派占优势。

4)没有在东部名校镀金。没有在战争中报效祖国而镀金。

5)为利益不择手段,不顾脸面,公然向赤色中国奴颜婢膝;公然向苏联献媚。这个奴颜婢膝,丢了全体美国人的脸,节骨眼上是需要的,事过境迁后举国都希望尽早忘掉这羞耻的一幕,毁尸灭迹,好修改教科书。偏偏尼克松尝到甜头,跟中国打算在第二任期里再好好亲近亲近,走得太快了。

6)本性游疑,气量狭窄,不能推恩服人------这一点,类似项羽。

7)过于跋扈擅权,抢了真正老板的风头。

这“七宗罪”里,最关键是第七条。尼克松虽然有大功于国,但总统顶到天,只能算是军机首辅,总管理员,上头还有领导呢。他的滥用职权,用人唯亲,引起了东部财团老大们的强烈不满,这是水门危机一开始时,以《邮报》为中心的微弱民间监督力量能在看不到任何胜率和好处的情况下,被人授意,持续纠缠的原因;也是后来局面不可收拾后,兄弟连索性彻底放弃尼克松的由头。

李鸿章在甲午战败,北洋水师尽毁,北京朝中的满大臣,欣然喜色的,大有人在,因为李鸿章尾大不掉,北洋水师就如同他的私家军,满族王公巴不得假手外人毁掉,汉人可疑嘛。这就是李鸿章吃了揽权过盛的苦头,而尼克松的滥用职权,直接催生了私家党CREEP,既辜负了人民,更重要是见疑于兄弟连,是他倒台的必然归宿。

太岁头上动土嘛。

水门危机的关键人物,是线人“深喉”,当记者们大举突进时,他沉默;当记者们陷入低潮,一筹莫展时,他爆料,巧妙地掌握着节奏,既不冒进,也不让大家半途而废,导演着整场大戏。身为ZF高官,这仅仅是个人行为吗?

大家千万要搞清楚,水门事件导致尼克松垮台,尼克松并非是无辜的,他代表西部利益集团大举侵入东部新英格兰地区,既抢夺了东部的既得政治经济权力;又把西部生机勃勃的新暴发户们的洪流引进纽约/波士顿“九品中正制”笼罩下死气沉沉的牛圈,也触动了东部中层知识分子的利益;同时,越战的严重后果损害了全体美国人民的切身利益,使得草根们不分青红皂白,巴不得看看政客吃屎,哪怕自己个人没有什么好处,出口鸟气也好。

总之一句话,尼克松步子跨得太大,扯着那什么了。

但现实世界的诡吊之处,是“枉法”永远多于“正法”(伸张正义)。而“枉法”有两种,一是构陷良善,判无辜为有罪;二是纵容罪恶,视罪行为无物。尼克松的种种不法,其实是很容易被纵容的,毕竟看大节,他有功于国甚大。

尼克松不同于曹操,曹操出身夏侯氏,过继给阉党曹氏,自己仍是出身豪族,所以一朝得势,血统上有底气蔑视祢衡之类狂生,事实上三国时代,能成事的必定是高级血统,不然刘备为什么拼命混个“皇叔”?这样的现状,在1970年代(及以前)的美国东部也是一样的。而尼克松的出身,使他无法有底气居高临下俯视东部的高种姓人士,而且即便你尽力迎合(尼克松不是没有努力过),人家骨子里也不领情。尼克松狭隘和倔强的性格使他宁可同东部的高种姓们翻脸(或半翻脸,比如他从不参加乔治敦的社交聚会),而且这样一来,把主要由西部带来的秘书们把持的白宫,变成了一片白色恐怖里的孤岛,对于尼克松的领导,未尝是件坏事。

<邮报>对于水门弊案的调查,本来在各方面看来,都只不过是骚扰尼克松的一支偏师,敌后游击而已。那么布雷德利就如同胡传魁,虚张声势抗日,很符合文化人干一说十的优点,何况跑腿的脏活自有小记们去干。他始终没有投入更大牌的明星记者(一般明星记者的人脉更强,消息更多),这样做,在初期也不妨看作他两头下注。而到了后期,要拼个鱼死网破的时候,一则哼哈二将已经成长起来;二则他们握有“深喉”(布雷德利曾设计要从比较嫩的WOODWARD嘴里套出“深喉”的身份,WOODWARD很警觉,没有中计);三则明星记者比较讲面子,不会像这两条小狗没皮没脸地跑。所以反而不能再换将了。

(二)

接下来,我们要说说两位中心人物:伍德沃德(BOB-WOODWARD)和伯恩斯坦(KARL-BERNSTEIN)。这两位哼哈二将,其实非常搞笑。

伍德沃德出身于美国中部,上完耶鲁在海军服完兵役,刚到《邮报》工作不久,是资浅记者。他身上有一种“普鲁士的弱智”,普鲁士人并不弱智,但军纪森严,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得冲上去。伍德沃德表面看,就是那么一种呆头呆脑一根筋的样子,干活不挑挑捡捡,非常卖力。但驱动他的,不是军纪,也不是《邮报》的“明星记者制度”,而是发自内心的,对记者生涯的狂热。

而伯恩斯坦之搞笑,完全就是个现实生活中的怪胎。

布雷德利算是一身匪气,看到伯恩斯坦,也只能朝他拜拜。

这个家伙的吊而郎当,是粉有水平的。

伯恩斯坦被派到弗吉尼亚去出差,同时为这个项目派去了共10名记者,结果伯恩斯坦一个人,居然用掉了一年全部预算的一半!此后很长时间,同事们要去弗吉尼亚度假,一定不上GOOGLE,而只问伯恩斯坦,因为只有他知道那里最好的旅馆和牛扒店。《邮报》1972年搬入新大楼办公,伯恩斯坦蓄意制造火警,他抽完烟把烟头随地乱丢,居然还懒得去踩灭,结果把新地板烧得斑斑点点,把贵族范儿的布雷德利气疯了。

是的,伯恩斯坦游走在被枪毙的边缘,之所以缓期执行,实在是因为他是一个好记者。

首先,他是本地人,这在报社是不多的。他对华盛顿极其熟悉,每街每巷都了如指掌,写出的报道极其有特色。其次,他有一个绝活,就是电话沟通。他属于那种,能从电话线里伸一只手过去,掐住对方脖子的家伙。而且为了强化这种超级怪兽功能,别的记者使劲搭识国会山庄的门房老头时,他去泡电话局的MM,结果是任何电话号码,公开不公开的,他都弄得到手。

这家伙有才华,玩世不恭,故意倒行逆施,几乎天天在跟布雷德利斗智斗勇。

《总统班底》这本书大卖后,这两位得到丰厚的稿费,其中一位不声不响在三环内买了个房,另一个花天酒地败个精光。

在电影里,达斯汀-霍夫曼演伯恩斯坦,演得相当传神。开拍前他专门跟着伯恩斯坦跑了一段时间外勤(有一次采访一个突发事件,结果不明真相群众直接把达斯汀-霍夫曼给围观了),得出结论说:“我搞明白了卡尔为什么在水门事件中如此出色。卡尔难就难在一辈子只做错事,不做对事,而尼克松正好一样。所以卡尔是世界上最最理解尼克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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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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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版的哼哈二将和布雷德利(右)

通宝推:舞动人生,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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