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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1号公报 -- 南加菜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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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搜狐评论:那些儿童是如何进入“领养产业链”的?

儿童福利院的生意经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一个孩子的费用约5000美金。捐款在3000美金左右,直接交给福利院,同时能收到发票和捐献荣誉证书。另外,中国收养中心收取365美元的审核费和200美元的翻译费,再加上办理其他手续约800美元的费用。而儿童福利院在被领养的情况下,实际上降低了成本,更不宜收取领养费。没有领养费的情况下,至少非法贩卖儿童出境会失去刺激。只可惜,中国的儿童福利院却把国际领养做成了生意。

比如,2005年11月,湖南省本地媒体曾披露衡阳祁东县一起团伙贩婴案,幕后指使就是衡阳市多家福利院。福利院与人贩子互相勾结,收买婴幼儿,并将其变为“弃婴”,送入涉外收养渠道,从中牟利。美国法学者大卫-施莫林指出,现在的跨国婴儿贸易大多通过非法手段,从婴儿亲生父母那里带走小孩,再通过合法程序将孩子合法地领养走。

为何被收养的多是中国女童?

在被海外领养的中国儿童中,大部分都是女童,这些儿童有些并非是孤儿,也并非是健康有缺陷的孩童,她们主要是因为当前计划生育政策和重男轻女传统观念而被遗弃,而大多数被美国家庭收养的中国儿童,都获得良好的照顾和爱。在这种反差之下,对某些中国家庭来说,将孩子送到美国收养,也许还是一条不错的选择。这样无论因为“人口是负担”的偏见,还是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国策,抑或是人贩子的盗抢,从儿童福利院“购进”儿童到“出口”到海外的产业链就形成了。

收养法律在保护儿童和亲子伦理上存在漏洞

而一旦公权力在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社会抚养费的压力之下,也参与到有偿送养的行列来,那么法律则往往无法得到有效遵守,尤其是它可以越权设立强制执行的“法庭”时。另一方面,中国的跨国领养制度,也相对比较迎合海外需求,各种便利的领养程序,缺乏收回和监督孩子生活成长的责任,这令中国成为美国领养儿童的最大来源国。

更糟糕的是,目前中国的收养法律,只需要民政公示60天后无人领回,即可宣布婴儿为弃婴,从此可能进入这个产业链;而现行《收养法》第21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这种与美国公开领养大相径庭的做法,让被“弃婴”被“领养”的中国父母们的寻子之路更加坎坷。

http://star.news.sohu.com/s2011/guojilingyang/

推荐理由:

这是最近搜狐对邵阳邵氏弃儿事件对有关基层计生乱象做的深度报道,已经延伸到了国际领养这个环节,我们这边很多政策漏洞给这些基层计生部门某些人提供巨大的不受监管的操作空间,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计生政策在海外被一些媒体诟病的原因之一,我觉得搜狐这次客观深度报道给我们提供一个视角,继续让我们观察这次邵阳邵氏弃儿事件的更深层的东西。请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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