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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K6000表示大学生做家教是黑工理应上税?概括不好详入内 -- 故园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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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黑工】二:护工公司面对劳动合同法进退两难

护工是劳动服务市场的一个工种,算起来和家政钟点工也是劳动服务市场一个集群里面的概念,都是属于短期工种,都属于灵活就业这个范畴内的概念。

推荐本文,对黑工做了进一步的描述,这是2009年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请故园MM参考,提出宝贵意见。

http://news.163.com/09/0709/04/5DOMBLM4000120GR.html

  更让老肖担忧的是合同和福利问题。他在医院做了十年的护工,连合同是什么样都没见过。“医院根本就没提过合同的事”,却口头上向护工交待:“一旦出现医疗事故,院方不负任何责任,你们护工自己承担。”

  没有合同,基本的三种社会保险,就更别想让医院给上了。去年,老肖患了痔疮,就近在这家医院的肛肠科治疗。他抱着一线希望和护士长交涉,希望通过院里的关系或者医疗保险的方式减免一部分医药费,话刚出口,护士长便回了一句:“你还真想得出啊!”

  那一刻,老肖才知道,在这个城市辛苦工作了十年,最终他还是没能换来任何保障。

一位护工行业内的资深人士将护工分为三种:

  第一种为公司管理。护工公司招募一批护工,经过招标,公司与医院签订合同,由护士或护士长向病人或家属推荐公司属下的护工。家属将每天80-90元的护理费用交给公司,护工们能拿到50到60元,公司向医院缴纳一定费用。

  第二种,医院管理。有的医院干脆把护工这块业务收回去,让医院的“三产”管理。

  第三种,没有管理。外地务工人员“老乡带老乡”来到北京,相互推荐成了护工,和有管理的护工相比,他们俗称“黑工”。他们以较低的价格争取生意,但收入可以全数进入自己的腰包。

  据上述人士介绍,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三种护工中很少有人与个人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社会保险。但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一些“觉醒”的护工有了维权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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