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纪事】【原创】《反分裂国家法》的要害 -- 新华声
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的谈话(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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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3/13:34 华夏经纬网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32周年国庆前夕,又欣逢辛亥革命七十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我首先向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国外侨胞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问候。
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得到全中国各族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国外侨胞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响应。台湾海峡出现了和缓气氛。现在,我愿趁此机会进一步阐明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
(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入接触,充分交换意见。
(二)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
(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
(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
(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
(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
(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
(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
(九)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统一大业是我们这一代人光荣、伟大的历史使命。中国的统一和富强,不仅是祖国大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同样是台湾各族同胞的根本利益所在,而且有利于远东和世界和平。
我们希望广大台湾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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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兄台分析一下日本对此法的心态! 人殓正道 字71 2005-03-10 20:53:15
新华兄以前的社论和评论员文章 无水乙醇 字250 2005-03-10 15:52:26
【文摘】江八点 原文 新华声 字1413 2005-03-10 19:31:06
【文摘】叶九条原文
ok,从容不迫,坦坦荡荡 哈哈一笑 字0 2005-03-10 01:32:55
不错。这次的举措是钝刀子。 铁手 字0 2005-03-10 00:31:36
说的好 葡萄 字0 2005-03-09 13:15:24
必不可少的一手牌 3 煮酒正熟 字401 2005-03-09 1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