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谁能说说清理地方债的来龙去脉和影响么 -- tal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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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城市的土地和土地是本质的区别吧。有意识混淆就是造谣吧!

时间不同, 对象不同是有本质的区别的。这一点作为知名学者会搞不清楚?

她老公言之凿凿

程晓农:实际上在1978年以前,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土地都是私有的。无论是皇帝时代,还是民国政府时代,还是共产党执政以后一直到1978年,土地按照中国的宪法都是私有的。那么,在农村它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毕竟集体所有也还是农民私有并不是公有,不是政府所有。那么,在城市除了像街道还有政府建筑占用的地以外,居民住宅的宅基地也是属于屋主所有。所以,它也是私有的。但是,所有这一切在1978年突然改变了。

实际上中国的54年宪法,78年宪法对城市土地基本没有涉及,社会实践是绝大多数地方公有, 极少地方私有,82年宪法加以追认。从来没有土地全私有的说法。相反, 土地倒是有从私有到公有的渐进过程。矢口否认这一点, 甚至要求“拨乱反正”实际上是要中国回到解放前, 否认土改的公正性, 最后否定TG本身。

对于拆迁, 在我的老家江苏农村,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今年又拆不到我们这儿了。在上海, 众所周知的谚语”穷人发财靠动迁“。过去二十年,自己家,身边同事朋友经历动迁几十次,动迁就是机会,你懂的, 嘿嘿。至于个别人要自焚,要上吊,都是博弈的手段而已。

至于房地产公司, 当4亿的动迁费已经花掉,就剩下最后5家的时候, 你坚持要他们支付1000万一家,这时你怎么办? 协商, 拖你1年,利息就要5000万了。说实话,由于中国的法律在这一块是空白,因此出现许多不该有的争执。看香港为什么没有强拆?其实他们面临一样的窘境。印象中香港有一个90%同意条款。一旦90%的人接受了动迁条款,剩余的人必须接受平均价格。这样一来动迁商选择博弈的对象就广泛得多,动迁户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最后10%,一旦80%人接受动迁后,剩余的人往往纷纷接受稍高的要约,避免最后被强拆反而只能拿到平均水平。

最后对公公知识分子讲几句。不要小看他们的能量,这些人十年如一日地造谣, 积毁销骨, TG的公信力已经所剩无几了。真的动荡发生, 难保以后的总统不是出自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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