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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为工资税的个税为什么不大幅调整! -- 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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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求你了,能好好看看新闻么?看仔细了再回帖可以么?

外链出处

提要:据介绍,未满5年的房产转让,依然执行原来“二选一”的规定,即市民可以选择缴纳普通住宅出售总价的1%、非普通住宅出售总价的2%,或选择缴纳房屋出售后差价部分的20%。记者昨天还就此事咨询了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却否认了强制按差额征税的规定,称“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

否认了什么东西,看明白了么?否认了强制按差额征税的规定。

有媒体报道称,自10月1日起,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辖区内未满5年的房产转让,停止原先可供选择的按照房屋成交总价1%-2%征收个人所得税,而统一按以交易房屋买卖差价的20%征收个税。

  消息一出便引起了轩然大波,不过,这一“平地惊雷起”的新规出现仅仅几天后又骤然停止。记者从多方了解到,虹口区已取消“一刀切”,恢复原先的“二选一”缴纳办法,市民依然可以选择按普通住宅出售总价的1%、非普通住宅出售总价的2%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记者昨天还就此事咨询了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却否认了强制按差额征税的规定,称“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

现在你看明白了么?房产个税征收是有两个方法,一个按照总价,按照总价的1%到2%,一个按照差额的20%。

这个新闻是说,有可能要强制按照差额的20%来交,所以

一位工作人员却否认了强制按差额征税的规定,称“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

拜托了,看清楚工作人员否定的是什么?有说不收么?

最后,讨论问题的时候,能不能不要一拍脑袋就回答?讨论问题,能否搞一些摆事实的方法。从开始到现在,举例子,引用东西似乎都是我来做吧,好歹,你也弄一些材料来证明你的观点?

哪怕是已有的事实,能否拜托你搞一些材料?还是你觉得空对空讨论就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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