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挣扎(一) -- 烛影摇红
挣扎
一、
早晨8点,手机响了。落英醒过来,翻了个身,窗外秋光明媚,射进来,有点刺眼,眯起眼睛,落英静静地躺在那里,发着呆。想到周末的好时光,还要在公司里度过,多少有点心有不甘,谁让自己人在江湖呢,落英只能自我安慰着,准备起身。
“你醒了?”枕边的轩嘟囔了一句。还没等落英回答,轩把手搭了过来,搂着落英,说:“不能不去加班么?还没睡够呢,你呢?”
这句话,落英听着有点刺耳,脸红了起来,“真把我当成情人了?这算什么啊!”于是,心中泛起一阵凄凉。
但是,轩的怀抱很温暖,温暖的让人留连,落英最终还是靠了过去,附在轩的怀中,吮吸着轩身上男人的味道,眼泪却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身边没有男人的时候,落英是寂寞,然而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男人,最终还会以寂寞收场,又能有其它的结局吗?
看着身边的轩沉沉地睡着,“也许他很满足了吧,可是这又与我何干?”挣扎良久,落英轻轻地拨开轩,起身,走进了浴室。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眼睛浮肿,脸色暗黄,头也有点疼,“昨夜喝酒真的多了,也许我真的是老了,一夜笙歌,就已经憔悴如斯”。落英感慨着青春不再,于是站在淋浴喷头下,让暖暖的水温把一夜的疲惫冲去。换好衣服,落英把轩的睡衣叠好,放在沙发上,又推开卧室的房门,轩还在沉睡中,打着轻微的鼾,“他根本没感觉到自己已经不在身边了吧。也好,这样离开,大家都不会尴尬。”落英想着,轻轻地掩上房门,抽身离去。
站在电梯里,落英感到有些好笑。这年月,女人真的是解放了,离开一个男人,即便是有留恋,却也如此从容。又或者,人其实很容易陷入堕落。真的可以游戏人间了。
二、
在公司里加班,落英明显感到心不在焉。她一直在想:“我怎么会想到堕落这个词来形容自己呢?只不过一个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夜晚。为什么自己糟践自己。何苦来哉。”在很多人眼里,落英属于时下很流行的未婚女子。大部分时间,她贡献给了效劳的公司,除此之外,没人知道她的个人生活是怎样的。她刻意保持这一点距离,和所有人。
中午时分,老总带着落英陪着出去应酬。面对着一大堆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落英带着礼貌的微笑。和身边每一个人周旋着,寒暄着,反正大家很久没见,接着把以前的问候再问一次,谁又会见怪呢。
正说话间,轩的短信来了,“我醒了,你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昨晚上也就跳跳舞,喝喝酒,怎么像是做了什么苦力。你呢?”
落英苦笑了,“我在陪老总吃饭。以后再聊吧。”
轩也知趣,马上回电说:“好,我正准备回父母家。以后联络吧。很想念你。昨晚的感觉一切都是真的。”
“末了,你还没忘记对我来点安慰。真是敬谢不敏。”
“你最大的毛病,就是太揣着明白,又不肯装糊涂。”轩最后撂了句狠话。
落英沉默了,她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尽管有的时候,也想假装什么事情都不懂,都不明白,但是她做不到这么潇洒。她跨不过自己那道坎,急了,落英就会狠狠地对自己说:“说了咱也不图别人同情,不就是求自己不要憋出什么毛病么。”
吃完饭,就下午三点了。落英一边说着依依不舍的话,一边敏捷地把客人送上车。看着所有人扬长而去,落英决定去做个脸犒劳一下自己。还是要靠自己这张脸吃饭的,光靠头脑怎么行呢?落英深深了解这一点。所以这两年她在美容院留连的时间明显超过以往。
在美容院,落英躺在那里,很想静静地睡一觉,休息一下。然而和轩的事情,扰乱了她的情绪。
落英的思绪被带回到从前。
三、
大学毕业之后,落英执意来到这个都市。离开了父母,离开了同学,离开了熟悉的环境,她很明白,当初为何会那么轴,千万呼唤都不能阻挡她离开自小生活的那座城市的决心。然而她不能告诉任何人,那是她心中隐藏深处的一个小秘密,也是最深的一个秘密。
这座城市在所有人眼中也是灯红酒绿的繁华都市,机会多,而落英也肯花上大把力气在工作上,所以她很快地就得到升职加薪。久而久之,父母也少了抱怨,他们会安慰地想着:“也许我们家的小英还真的是担当重任的料。”
为了在陌生的城市中立足,完成对基本生活的积累,整整花去了落英将近十年的时光,这也许是一个女人最黄金的时间段位。十年里,落英身边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男人,他们有如烟花闪过,但却最终都没有留下踪影,消失无痕。
落英经常这样形容自己,白天做牛做马辛勤地耕作,晚上累得像狗一样回到家中,电视机是情人的喃喃私语,枕头是男人的温柔怀抱,然后入睡。
有时候,坐在办公室,落英看着外面忙碌着的男孩女孩,那些初出茅庐的孩子,让她很是羡慕。他们身上有着挥霍不完的青春,有着五光十色的夜生活,而这些,落英好像都没有,甚至,落英觉得自己生性不够浪漫,都算不上小资……她没有休闲娱乐的概念,闲下来,甚至不知道上街购物其实也是一种快乐,她把购物完全视为一种任务。白天的光鲜只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做人而已。“挣了钱,我究竟是为了什么?”她也问自己,然而好像没有答案。
昔日的好友步入婚姻殿堂,升格作了妈妈。在来往的电子邮件中,落英于是学会了幽怨着唠叨,“冥冥中我似乎在期待什么,也许是婚姻,也许是爱情。在学校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会是咱们一群朋友中最早结婚的人,我以为自己会成为最可爱的贤妻良母,我以为自己能经营出一个成功的家庭,然而,我却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她这样写道。
而朋友的回复永远是最简洁,“上帝为你打开了一扇门,同时也就为你关上了另一扇门。我们都是城里城外罢了。”
恍惚中,日子就这样流水般淌过。直到,落英再次遇到轩。
四、
轩是落英的大学同学。遇到轩,纯粹是一个偶然。
那天,落英正走在街上,突然有人大叫一声,冲了过来,把走路走的出神的落英吓得一哆嗦。“小英,真的是你么?我不是见鬼了吧?”
除了父母,如此亲密地称呼落英的,世上也没有几个人了。落英定睛看来,只能咧嘴苦笑, “我说呢是谁敢这么说话。原来还真是遇到鬼了。你从哪里冒出来的?”
“天哪,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个城市?这么多年你死哪去了?”轩毫无顾忌地喊道。
落英一皱眉头,“说话好听点行吗?别一张嘴,就是死的活的。”
“你以为你说话好听啊。走走,咱们找个地方聊一聊。”
坐在咖啡馆里,落英细细地看着十年不见的轩,“你不是在上海吗,到这里出差吗?”
“也算吧。我开了个公司,这里有我的分公司,来谈点业务。”
“呵,真成大老板了。怎么样,一切都好吗?”落英寒暄着。
“我想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行吗?”
“我在一家外企,普通职员,混口饭吃,比不得你。”
“天哪,你怎么会在公司里吊着。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我有什么风格?”
“你至少也该在一家什么文化单位啊。而且,我一直都是这么以为的。有时候想起你,我就想没准你正在哪个文化口,写什么风花雪月呢。”轩说这话的时候,落英不得不苦笑了,“谢谢,我还真没看出来自己有这个天分。再说了,作家也不是人人都能干的,不好混呢,弄不好也就饥不顿饱一顿的。”
“真的,真的,我真以为你会干那一行呢。”轩越发正经,弄得落英不好意思起来。良久,终于想起来问:“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我结婚了。我们两家也算是世交。想想,也就那么回事,所以大家就很有默契地不蹉跎了。然后,自己出来单干,混到今天的局面。这里有我的分公司,我在一家酒店式公寓租了套房子,有时候过来住个把星期。你呢?”轩也沉静下来。
“我,”落英抬起头,皱着眉头,不知如何反应,最后来了句:“咳,就那样吧。我能怎么样啊?”落英双手紧紧地抱在胸前,手指头神经质地在衣服上划来划去。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防卫心态。”轩突然来了一句。
“啊,我有么?怎么会呢?”乍听此言,落英大惊失色。
“是,你以前说话从不如此拘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典型的北方女孩,两个字形容,豪爽。可惜,你居然是南方人,真逗。”
“真的啊,我都不记得了。”
“看,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咱俩大学里正经关系挺好的呢,还有丁宁,怎么也能算是锵锵三人行了。”
“我都忘记了,别提了。”
一时间,轩也发现了自己的失言,两个人同时沉默了。“你跟丁宁就真的不再联络了?其实,他也在那里吊着呢……”
“没有。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就变了,就不会再有了。”
“也是。”
话题一下子沉重了,落英更加觉得不知所措,于是起身说:“今天我还有事情,先走了。”
“噢,好吧。给我留一个你的电话。下次我可能来找你。”轩急忙答着。
“嗯,好。再联系。”
走出咖啡馆,落英觉得眼睛湿润着。除了丁宁,轩也算是她不想见到的故人了。看到轩,便不能不想到过往的岁月,然而想起来又能怎样,无非是揭开血迹斑驳的伤痕而已。“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不会的,我不会和轩联系的。所以只是一次偶遇罢了,没什么大不了,我承受得住。”抬起头看看天,落英这样安慰着自己。
五、
一转眼,就过了年。这些年,落英很少回老家,纯粹是不敢。望着父母亲那种盼望的眼神,逼得她只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这一年也是如此。于是选了个地方,落英出去散了散心。回到公司,落英的心情好了很多。生活还是有希望的。工作起来也更加奋进了。忙忙碌碌中,落英完全忘记了和轩的偶遇。
突然,这一天,她的手机来了个莫名的短信,“我在公寓里,病了。”
“这是是谁呢?是跟我开玩笑吗?”落英疑惑着。“管它呢,可能发错了。”于是继续埋头工作。
“我是轩。”短信再次来的时候,落英才恍然大悟。落英很明了孤独一个人生病的痛苦。同情心油然而生。这一天,破例没有加班,径直去了轩的公寓。
轩发烧了。落英陪着他去了医院,吊了点滴回来,扶着轩躺下。轩使劲拉着落英,说:“你不要走,陪陪我,真的。”落英撇着嘴,心里想:“病中的男人是不是都会像猫一样依赖?”反正也是孤身一个人,即便是离开自己的住所多日,也不会有人知道你的不存在。那一夜,落英没有走。
第二天,轩依旧病恹恹的样子,让落英实在不忍离开,于是落英又做了一件破天荒的事情,请假,而后下厨。
轩的厨房里一应俱全,就是没有烟火气。落英在自己的家中从来不事厨房劳作之工。但那天,在轩的厨房里,落英刷着刷着锅碗瓢盆,居然高兴地哼起歌来。事后,落英意识到,自己的高兴完全是来自于那是一种终于可以与人共享自己劳作得来的饭菜的感觉,是共享,而不是独自品味。这里有着多么大的不同。
那顿饭实际上很简单,病中的轩实在也没什么胃口。但是,落英吃得很满足。甚至觉得比出去应酬的山珍海味还要美味。
轩很快病好了。落英没有留下来的理由,也便准备离开。临走前,轩说:“小英,我真的很感激你。”
“不客气。你在这座城市也不见得有什么朋友嘛。我不过是举手之劳。”落英寒暄着要走。
“然而还是谢谢你。你就在我身边,你知道这对我有多重要。这感觉真好。”轩好像真的来了情绪。抓着落英的手,不肯放松。
“人在病中都是最脆弱的。就算不是我,换做别的女人,即便你不认识这个人,你都会觉得她是天仙。”
“你说话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刻薄,没有人情味,没有浪漫的气息。”轩埋怨着。
“我跟你浪漫不着,再说了,事实就是如此啊。难道不是吗?你感动的不过是身边有个人照顾你。”落英立马回了过去。
“这不是你,这真不是你的风格。你以前,就是真得明白这些,也不会明白地说出来。以前的你会微笑着把一切都掩饰过去。是什么改变了你,是和丁宁的事情吗?”
“也许是生活吧。生存使得我不允许别人占我的便宜,哪怕是口头上的。”
“是这样。”轩放开手,“那样多不可爱。”
“我早就是红颜已老,要可爱还有什么用。”落英留下话后走了。
在回家的路上,落英接到轩追来的短信,“你和别人不一样,在我心中。真的。从来都是。”
“小子敢公开挑逗我。”落英笑了,心中却不是没有升起一丝得意之情。
六、
这次病,再次拉近了落英和轩。
轩来这座城市的时候,也会邀请落英去酒吧坐坐,或者去吃顿饭什么的。两个人会谈天说地,唯独不去回顾往昔的岁月。
这么多年,丁宁始终是横在落英心中的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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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挣扎(一)
女人在挣扎,男人何尝又不天人交战 巴山闲人 字0 2005-03-20 01:00:43
何谓天?何谓人? 淡盐水 字150 2005-03-23 23:47:29
真如盐水MM所言,爱情没地方放,这才是现代人的无奈和悲哀。 巴山闲人 字0 2005-03-25 03:36:23
是,这年月没人容易 烛影摇红 字78 2005-03-23 23:27:16
好小说! 擎箭天使 字44 2005-03-14 12: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