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老毛说:不造反,行吗! -- 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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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其实我家、我老婆家也都是上访户

你说的这个都是老皇历了,80年代的基层干部,还有很多大集体时代遗留下来的“父母官”心理,喜欢玩“官威”,自己决定的事、只要自认为是正确的,绝不轻易妥协。而且,那个时代的基层干部,还在相当程度上、沿袭着大集体时代流行的,用暴力手段“管人”的习惯。

现如今的基层干部,走向另一个极端,只要能不出事,什么让步都可以作、什么原则都可以“灵活对待”——除非,这样的让步、这样的“灵活处置”会诱发更多的事端。以拆迁“钉子户”为例,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也叫苦:不是我拿不出钱来满足他(“钉子户”)的条件,问题在于,我答应了他额外的条件、对之前已经搬迁的人不公平,而我是没有这么多资源把其它人都按照同样标准对待的。其实有一句潜台词没说:不妥协,只有一家“钉子户”;妥协,会出现一群“钉子户”——选一家还是选一群,结论自不消说。

顺便说一句:我家现在就是上访户,当然,没有在北京上访。有大事有小事,只说大事吧,就是一个民事判决的问题。首先,判决本身有失公平原则,更让我们不能接受的是,就这个不公平的判决,六、七年了,迟迟没有执行。不能执行的原因,就是对方生意失败、没钱了,仗着自己是“弱势群体”,霸占着相关财产、赖账(注意,不是没钱执行,而是根本就不想执行本来已经很偏袒他们的法院判决)。

再再补充一句:我老丈人家也是上访户。老丈人是80年代沈阳皇姑区的劳动模范(其实差一点点就被评成市劳模,名单都报上去了),整个家族,是非常标准、非常纯正的工人阶级,老实本分、勤劳节俭、邻里和睦,拥有工人阶级全部美德(要不然我和我老婆也不会走到一起)。四年前,我老丈人去市场买小五金、被摊主用报废品给骗了,然后回去退换、发生争执,他一个60多岁的老人、被摊主的老婆(30多岁的一个中年妇女)给打伤,司法鉴定是三个轻伤,其中比较严重的是眉骨骨折、脑震荡,老丈人的身体一下子就垮了。最后,对方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了刑,但是判决的医药费等民事赔偿,四万多块,拖到现在还没执行。为这事,我丈母娘跑沈阳市中法、政法委不知道多少趟,一直拖着呢。原因就在于,对方夫妻俩都是下岗工人、而且素来就是“横不恁”的货色,故意耍赖皮、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在赔偿金额上,其实是有问题的,已经在偏袒他们了,就这样,还是不执行

哦,对了,刚刚想起来一个很有喜感的事情,去年春节回沈阳,丈母娘告诉我:打伤我老丈人的那家人,在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同时,也开始上访了:-)这个消息当场让我石化!

说起来很有意思,我父亲80年代当基层干部的时候,曾经成功地解决了一个持续上访20年的案例(从60年代开始上访,一直持续到1988年),没想到等他快退休的时候,我们家、我老婆家,居然也成了上访户,而且估计还得拖很长时间、甚至可能最终得不到解决……中国社会的事情,复杂得很。

关键词(Tags): #上访通宝推: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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