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老毛说:不造反,行吗! -- 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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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的是:”即使是“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不择手段对付老百姓吗?如果可以,那么老百姓又可不可以不择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做房地产不赚钱的话,人家有什么义务要出钱做?
——做房地产的不赚钱,可以没有义务出钱做;政府和贪官就要替他们打包票,靠牺牲老百姓利益为他们擦屁股?那还是“人民政府”吗?要不要你替它们改个名叫“开发商办事处”啊?照此逻辑,那么老百姓不赚钱呢?可不可以不同意拆?难道老百姓就该吃亏?老百姓就该发扬风格替那些开发商垫背?这是什么逻辑?
拆迁和强制拆迁有区别吗?说到底,强制拆迁不过是拆迁中的一种就是了。
——那么我照你的逻辑推论一下:抗议和炸政府大楼有区别吗?说到底,炸政府大楼不过是抗议中的一种就是了。你看,还是与你的说法相当自洽的呢。你支不支持?
——不要回避问题,也不要试图一而再再而三的混淆问题,这种诡辩伎俩在我这儿行不通,相信河里的河友们都受过教育,基本逻辑还都懂的。
……(此句删掉五十六字!向某人学习的:为了生存,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的网络,就得不择手段!充分利用规则。)
……(此句删除三十四字!理由同上。我都快成赵本山了。生存不易啊。)
老百姓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只有靠自己,才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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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事儿高兴的人才是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40 渔樵山人 字1133 2011-06-22 16:38:04
🙂你和闹钟都有一个相同的地方:故意混淆拆迁与强拆迁的区别 13 楚庄王 字224 2011-06-22 21:45:17
🙂这还有什么可混淆的 6 渔樵山人 字524 2011-06-22 22:56:44
🙂你不要狡辩了,又在混淆我的提问
🙂你自己就够糊涂了,还用山某混淆 3 渔樵山人 字372 2011-06-23 08:47:36
🙂你的逻辑我终于明白了 楚庄王 字649 2011-06-23 09:02:06
🙂你明白了什么山某不知道,可决不是逻辑 渔樵山人 字152 2011-06-23 11:06:03
🙂说逻辑你还真不是个儿,还真不是小瞧你们这帮人。 3 楚庄王 字274 2011-06-23 12: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