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老毛说:不造反,行吗! -- 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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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可以分成三类:
一、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气聚集、房产自然升值等原因导致的;
二、因为政府改进公共配套和公共服务所导致的;
三、因为拆迁预期而导致。
第一类,属于房主向政府支付级差地租的时候,双方都可以预见到的,双方达成交易、就意味着政府同意向房主让渡这部分收益。
第二类,属于政府履行公共建设和公共服务职责,给市民带来的普惠利益,它带有不确定性和普惠性,房主享有因此带来的地租升级收益,虽然和其它市民相比不是绝对公平,但是没有偏离公平原则。
第三类,从直觉上,我觉得房主不应该享有这份利益。
所以,对此类房产的拆迁,以拆迁前一个合理的时间、当地的房产价格为基准,来计算补偿标准,再加上房主搬迁的损失补偿,是一个比较合理方案。其实也就是政府把房子买下来。
征收房产税当然是必要的,但是税率的计算要考虑周全,不能简单照搬外国的情况,情况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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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理论里的地价就是未来地租收益的折现 1 三力思 字534 2011-06-23 10:45:02
🙂对,所谓房价差异,背后其实是级差地租的差异 Alarm 字357 2011-06-23 18:44:57
🙂级差地租升级怎么算? 洗心 字340 2011-06-24 03:20:19
🙂这种地租的升级我觉得可以分情况看
🙂还有很重要的是,土地所有制和目前权力寻租的利益纠葛 白浪滔天 字104 2011-06-23 09:42:26
🙂事实很无情,很对不住您呐:-) 2 Alarm 字304 2011-06-23 09:50:32
🙂按照我这个毛左的说法,土地所有制太祖余威犹在,邓公也不傻 1 白浪滔天 字430 2011-06-23 10:14:36
🙂毛左缺少思想领袖还是行动纲领? 薏南 字48 2011-06-23 10: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