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略谈文革 -- 史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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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转载文摘】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改革——兼论民主(塞翁)

这是我在大约2001年的时候在网上读到的一篇网文,其出发点与以前所看到的评论文革与老毛的文章都不同,故留了份拷贝。

现转在这儿,仅供河友也了解一下这个角度的一家之言。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改革——兼论民主(塞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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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塞翁

1.民主和君权

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谈起毛泽东先生,有人问毛先生对中国的思想有什么贡献。笔者说他把民主和帝王术结合起来,利用民主使自己当上了皇帝。他搞的文化革命并非革命,却可以说是文化试验:试验的内容就是用民主建立绝对君权。民主是西方传统,源自古希腊,绝对君权是东方传统。用西方的民主建立东方的绝对君权,不能不说是个发明。而且,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民主和和皇帝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件事,但是毛先生在文革中把它们结合在一起。而且相当成功。毛先生不是很有创造性?

对于我们这些经历过文革的人来说,毛泽东的试验,对我们是个警示:毛先生已经发明了用民主建立君权的成熟技术。

这技术人人可用。以后还会有人发动民主建立君权。所以要想在中国建立民主废除君权。必须搞清楚民主和君权的内在联系,让人在建立民主之时,小心君权的出现。

我们如今在网上还可以看到一些文章,说文革是民主的体现,而且还有不少人,特别是年轻人,向往这种民主,以为有了这种民主,群众不就能很方便地把贪官污吏和不法干部,统统打倒?也有海外学者,认为毛泽东发动文革的目的,就是在中国实行民主,打击官僚体制;如今的中国就缺少类似的运动。所以这文革式的民主,对现在的年轻人一定有引诱力。因为当时群众的确是可以揭发干部,并打倒一些坏干部。看看如今的现实,这种民主不正是人民需要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历史事实是,毛泽东正是利用这种民主,很快很顺利地建立了自己的绝对君权。这种绝对君权对中国人不是好事,中国人民因此遭了大难。如果不是毛先生死后几天就搞了个“一举粉碎”,把他的绝对君权和他一起埋葬,中国人如今过的日子,比北朝鲜还糟糕。

用有限民主换绝对君权,实在得不偿失。对我们来说文革得不偿失。这是我们的亲身体验。但是我们不能指望没经过文革的年轻人,和我们一样对文革有亲身体会。年轻人没这个机会,我们的后代也没这个机会,所以我们光靠讲述文革时期的事情,不足以使他们理解文革。他们想象不到民主和绝对君权,会是互成因果的两件事。这事毛泽东知道,年轻人不知道。

不知道就很容易上当受骗。当年我们还年轻,就受了大大的一骗。如果不把这事说清楚,以后还是会有人受骗,在讨论毛先生的文革思路之前,我们应该认识到,毛先生搞经济是外行,但是对社会政治事务,确实有其独特的眼光和胆识。他能看出在民主和君权之间,有其特有的内在的规律性的联系,利用民主可以建立绝对君权。虽然在历史上有这样的情况,比如英国革命的科伦威尔,就靠民主革命(推翻英国国王),给自己争得了相当于国王的地位。法国大革命的诸位领袖,就用民主使自己有想杀谁就杀谁的权利。斯大林也有利用苏联的革命——那也是民主革命,使自己当上皇帝。但是在学术界,并没有人论述民主和君权之间,有什么规律性的关系。

利用民主建立君权,是毛先生的一大发现,他不但发现了这个规律,而且还进行了试验。文革就是试验,我们这些经历了试验全过程的人,还没有把这场试验研究透彻,这是一代人的失职。

要讨论民主和君权之间的规律性关系,首先要把民主这个概念解释一下。

2.民主中的矛盾

民主这个词,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截然不同,互相矛盾的意思。

意思1:多数人的权利。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人可以牺牲少数人,为自己获得权益。

意思2:所有人的权利。或者叫作普遍权利。也就是人人都有的有限度的权利。

这两个意思是完全矛盾的。从基本道理来说,一旦多数人否定少数人的权利,普遍权利就被破坏。因为普遍权利包括少数人的权利。我们用投票作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假设某一村子投票表决,题目是谁应该被赶出村去。每人都有投票权。按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一个村的大姓,可以用全民投票的办法,把小姓赶出村去。因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姓的人多票也多。小姓在投票表决中失败。就必须走。

小姓以为获得了一个普遍权利——投票权,实际上他们没看出来,给他们这个权利的目的,就是要把“谁可以住在这里”这个问题,纳入多数权利的领域。以前在这里的居住权是普遍权利。人人都住在这里。居住权属于普遍权利领域,如今给你投票权了,实际上就是把这个领域移交给多数权利,把普遍权利赶到爪洼国。结果小姓就被赶走了。剩下的大姓,又可以进行内部串连,拉帮结派。继续用表决的办法,把其中的小支旁支赶出去。然后这个程序还可以继续进行。直到这个村只剩下两个人。

所以这个多数权利,或称多数民主,是个侵犯人人权利(普遍权利)的东西。

以前村里的人都可以在村里住,一旦居住权由多数决定,普遍权利马上完蛋。少数就被多数赶走。在任何领域里,只要实行多数权利或多数民主,普遍权利马上就完蛋。

为了保证普遍权利,人们只能实行“一票否决制”。比如在联合国安理会和欧洲议会。这一票是否决制的特点是能够保护普遍权利,但不能侵犯他人的普遍权利。

因为你要提议侵犯他人的权利,人家也否决你。比如那个村要表决谁该走人,99%的人投票说,张三该走,但是如果有一票否决制,张三一票就把他们的投票结果否决了,他们只好干瞪眼。但是如果张三提议把李四赶走,那李四也一票就把张三的提议否决掉,尽管有多数人赞成张三的意见。所以一旦使用一票否决,别人,不管多少,都不能剥夺张三的的权利,而张三,尽管联合了多数人,也不能剥夺别人的权利。普遍权利从而得到保障。

一旦一个领域里实行一票否决,那少数服从多数就完蛋。

多数权利被一票否决赶到爪洼国里。这个领域就变成普遍权利的领域。所以在保证普遍权利的地方,多数民主没有生存空间。

所以这普遍权利和多数权利,是两个互相矛盾的东西。也就是说,他们不可能同时在一个领域存在。任何一个领域(比如居住权),实行了多数权利,一定破坏普遍权利。一旦实行普遍权利,一定破坏多数权利。

3.多数民主和少数极权

多数权利和少数极权好像是对立面。多数权利是多数人说了算。少数权利是少数人或者一个人说了算。这两件事不是截然相反?但是实际上他们互成因果。多数权利必然导致少数极权。因为一旦多数人剥夺了少数人的权利。这伙多数人自己就害怕了。多数人中的所有成员,都害怕自己的遭遇,和少数人的一样。少数人的悲惨遭遇告诉他们:你们可别当少数人,一旦当了就被迫害;你生存的机会,就大大减少。结果这多数集团的成员,个个都努力当多数。多数集团也一定有个领袖,所有的集团都会有个领袖。这时候这个领袖就获得了无限的权利,也就是极权。因为谁敢反对他,他就可以把这人踢出多数阵营,把他划为少数,并动用多数的力量,将其消灭。由于所有人都不想被当作少数消灭,所有人都不敢反对领袖,这个领袖就获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利。多数权利马上变化成少数极权。

所以这多数权利是少数极权之母。

这少数极权,也会变成多数权利之母。因为领袖的大权独揽,最终会搞得让人不能忍受。领袖的权力会任意地地扩大,因为没人敢反对他,他的权力就越用越不像话,并越来越严重地侵犯别人的权利。他的家属和亲信也会利用他的权力,谋取私利。直到群众受不了:忍受极权领袖,也是死,反对他的极权,也是死,但是反对他的极权比忍受他的极权,还多几分生存的希望。如果把这领袖赶下台。人还是能有活路。但是如果无限期地忍受,生存机会越来越少。这时候人们就会铤而走险,就会造反。如果造反得到多数人的响应,就能成功。这种成功,就是多数权利战胜少数极权,少数人的权利被剥夺,多数人的权利得到建立。多数人把少数人杀掉或赶走。

所以这少数极权最终会导致多数权利的建立,而多数权利又会导致少数极权的建立。他们之间互成因果。中国的历史就是这种过程的反复。农民起义导致新王朝的建立,王朝的极权导致腐败,腐败导致农民起义。农民起义的领袖当了皇帝,他的后代在被农民起义推翻。如此周而复始,是中国历史的典型的恶性循环。

因为多数权利和少数极权互成因果,所以他们必然存在于一个领域。凡是多数权利横行的地方,必然导致少数极权横行。我们可以把他称为“多数—少数极权循环”。

我们刚说过,多数权利和普遍权利,是两个水火不相容的领域。如今又知道多数权利实际上还有一个密不可分的伙伴——少数极权,所以这普遍权利和“少数极权”也是互相矛盾的事情。他们俩不可能在同一个领域同时存在。

3.民主的迷惑

近代的革命战争,都有“民主”在其中扇风点火。中国的五四之前的农民战争,叫作“旧民主主义革命”。五四之后的农民战争,叫作“新民主主义革命”。文化革命也叫作发扬民主。为什么“民主”有如此巨大的扇风点火的能力?因为“民主”

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个战争。它比战争还糟糕。战争是冲突。

冲突的特点是双方可在一个领域中同时存在,而民主的两个内容(多数权利和普遍权利)从逻辑上来说是有你没它。这叫作矛盾。

毛泽东先生信奉的民主,就是多数民主。这多数民主并不是毛先生的发明。早在古希腊时代就有了它。马克思列宁主义把它和新时代的实践相结合。怎么结合的?

就是让占多数的穷人,消灭少数的富人。让多数穷人,把少数的富人的权利否定掉:从理论上建立了一个“剩余价值理论”,证明有钱人的钱是非道德和非法所得。

所以理所应该把钱抢过来,同时也应该把政权抢过来。因为有钱人的政权是用钱建立和维持的。还要把房子抢过来,衣服和家庭用具都抢过来。有的干脆把命也抢了。

有的地方把富人从村子里赶出去,有的地方把他们从地球上赶出去。因为马列二人都很喜欢多数民主,也就没给这多数民主限定领域。我们已经证明,在施行多数民主的领域中,普遍权利就被赶走。所以在发生马列主义式的革命的领域,普遍权利是没有生存空间的。首先是富人的普遍权利被剥夺。他们什么权利也没有了。连命都被人拿走。而且,我们已经证明,多数权利必然导致少数权利的建立,凡是实行马列主义的地方,都从多数权利横行变成少数极权横行。这个变化过程,我们也已经说过,是由领袖整肃反对他的人,把他们踢出多数阵营。然后消灭之。也就是在革命者中,开始拉帮结派。最高领袖那一帮,势力最大,把别的小支旁支逐一消灭。

这在苏联这叫作清洗。在中国的花样当然更多。比如三反五反,反右,文革。最后连国家主席都失去了最基本的权利,没经过任何的法律的程序,就被关起来整死了。

因为他和最高领袖毛先生不是一伙的,毛先生对多数民主的信仰,并不完全来自马列主义。自从鸦片战争之后,西方民主思想就渗入中国。这民主多来自英法,而非马列。但是这民主也包含着两个互相矛盾的含义,中国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这个内部矛盾搞明白,以为民主里面没有矛盾。非但没有矛盾。还很和谐:他们以为有了其一,比有其二。也就是说,有了多数民主,就必然发展出普遍权利。这是个大错误。这个错误使中国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4.矛盾论中的冲突

在这里我们要说说毛先生的哲学。因为毛的哲学是毛的思想的中心部分。毛先生写了个“矛盾论”。实际上他论述的不是矛盾。而是冲突。罗素说过,矛盾是逻辑问题。大家都知道“矛盾”这个典故:有人说他的矛无坚不摧。

而他的盾坚不可摧。这两句话不可能同时成立。这叫作矛盾。矛盾的双方是他的两句话,它们在逻辑上不可能同时成立。但是冲突和矛盾不同。冲突的双方可以同时存在或成立。比如你成立一个国民党,他成立一个共产党。两个党发生冲突。毛先生的矛盾论,论述的不是矛盾而是冲突。真正有大矛盾的地方,就是民主这个他最喜欢和最常用的概念,他倒是没发现其中的矛盾。

5.五四一代的民主幼稚病

毛先生信奉多数民主,并大致地认为,只要有了多数民主,普遍权利就可以顺利实现。应该说,这不是毛公一个人的认识错误。而是一代人的错误。他们犯这个错误的原因,是因为五四一代人,只是刚刚接触到民主(德先生)这个概念,对他的理解非常肤浅。他们不可能从历史上和长期实践中认识民主的内部矛盾。因为他没经历过这样的历史,也没有这样的实践。西方人有两千多年的民主的历史,从伯拉图开始,两千年来的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都花了大量的精力研究民主,也都对民主有过论述和批判。近代的这种论述更是多得看不完。

近代最重大的事,就是英国和法国大革命。那都是民主的大表现。所以亲身经历这些事的欧洲人,知道民主的里面有个大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他们想了很多办法。比如,他们把生活的分成一个个小的领域,在某些领域中,实行多数民主(和少数权利)。在某些领域中,实行普遍权利。这种安排不是一天就能学会。也不是一个理论就能说清楚的。这里面有大量的智慧,来自实际生活中的磨合。有些领域至今还在磨合之中。

但是总的来说,历史发展的趋势是扩大普遍权利的领域,压缩多数权利的领域。

我们知道,矛盾不可以解决但是可以分离。可用矛盾的典故说明:如果那个卖武器的人说,这是在河南无坚不摧的矛,这是在山东坚不可摧的盾。他的两个命题就都可以成立了。所以如果把人的生活划成许多界限明确的领域,就像河南山东的界限那么清楚,那么就可以在这个领域中实0行多数民主,而在另外一个领域中实行普遍权利。他们之间就不会发生矛盾了。

五四运动的一代人爱上了民主,好比一个青年爱上了一个姑娘(民主在西方和现代,都是以漂亮姑娘为其象征。五四时期把她叫“德先生”,是老道学作怪)。

但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姑娘有先天性精神分裂症(多数权利和普遍权利的矛盾),外带反复无常(多数权利和少数权利反复)。说实在的,就连现在的青年对此也不清楚。结婚之后,青年们以为姑娘怪异而强大的破坏性行为,是她天才和魅力的表现。因为民主的内部矛盾性,能煽起大量民众的暴力性狂热,大量民众的狂热来自对普遍权利的向往,而大规模暴力来自多数镇压少数。除了民主,谁也没力量煽起这么大的暴烈场面。所以可怜的没经验的青年人,会不可自拔地迷恋上民主小姐。

结果有两个:1,民主把他也暴力掉。2,他也得了这病。

6.暴力与激动

毛先生从一开始,就被民主的大规模的暴力所迷住。毛先生有艺术细胞。他是个不错的诗人。艺术细胞驱使人追求激动性的体验。民主运动或群众运动最能提供这种体验。当然激动性体验有许多不同的种类。“二泉映月”给你的感受,没有大规模暴力的内容。但是从十八世纪后期开始的浪漫主义,最喜欢最提倡的,就是大规模暴力的激动性体验。我们听听贝多芬就知道。拜仑先生为了追求这体验而死于希腊。至于柴科夫斯基,他的“1812”里,更有大炮轰鸣。天鹅湖以暴力结束,胡桃夹子这种儿童剧,也有激烈的战争场面。诗人死于决斗的,更是数也数不清,就连维特和绿蒂的乡村爱情,也以双枪轰脑收场(歌德所领导的新文学运动,叫作“狂飙运动”。从名字知内容)在这种时代的感召之下,毛先生的艺术倾向,必然是喜欢大规模暴力。值得欣慰的是,成长在扬州上海的江总书记,和毛先生不同,他更喜欢京戏和杜牧,京戏慢得让人出汗。杜牧也不暴力。我们这些在一连串大规模暴力中劫后余生,心怀余悸中国人,当然也就更喜欢江书记而非毛主席。有些没经历过战争和文革的年轻人,这辈子过得挺舒服,没体验过那种事情,而且正处于少年维特的状态。这种人最喜欢的,就是大规模暴力。没有大规模的,也要制造小规模的。所以有些青年人喜欢文革,喜欢闹事,也是生理特征和时代的造就。

毛对大规模暴力的欣赏,表现在他的几乎所有诗词之中,比如“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振荡风雷激”“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这类句子多不胜数。

这和他的哲学有关系?

有很大关系,他的哲学,也就是所谓矛盾论实为冲突论,变成了“泛暴力冲突论”。也就是认为冲突无处不在,也无时不在,而且无消解的可能,冲突的结果只能是一个吃掉另外一个,一旦吃完了,必然有新的冲突出现。而这新冲突的结果,仍然还是一个吃掉另外一个,如此这般,大规模的暴力不停地发生。

因为吃掉就是消灭,就是暴力冲突过程,而且无人可以置身于冲突之外。所有人必然必须必应参与,如此这般,这冲突的规模和惨烈程度,不是绝后,也必属空前。

7.暴力和民主的结合

我们已经说过,矛盾论应该叫作冲突论。“有差别的地方,就有矛盾”(矛盾论),意思是有差别的地方就有冲突,而差别无处不在,所以冲突也无处不在。这种哲学和对民主的迷恋,正好合成一股,因为民主是制造冲突和大规模暴力的法宝。只要发动民主,不愁掀不起大规模暴力。一旦民主和泛冲突论合流,这二者就互成对方成立的理由:民主可以制造冲突(多数吃掉少数),泛冲突论能发动民主(挑起多数反对少数)。所以一旦他俩结合,就像原子弹里面的两块铀235碰在一起,发生世界性大爆炸。我们常奇怪何以马列主义能搞得天翻地复,其原因就是在物理学家没发现核聚变之前,社会学家就已经发现了泛冲突论和民主的聚变。

这种民主和泛冲突沦的合流,并非始于毛先生,而是始于马克思先生。马先生的老师是黑格尔先生,黑先生或许是泛冲突论的发起人,他的辩证法内容杂乱,但是其中有一条特别明确,就是他认为冲突充斥于历史,冲突结束就是历史结束。冲突对历史和理性的发展,贡献最大(他的理论是理性的发展就是历史的发展)。比如他说战争比和平对道德更有好处。当然,对历史发展也更有好处,马克思理论继承了对冲突的崇拜,毛泽东也继承了这一点。所以毛先生对冲突或斗争,有特别的偏好,不但认为暴力冲突遍布天地,还对斗争别人锲而不舍。还说“与天(地、人)

奋斗,其乐无穷“。对他是其乐无穷,对被斗的人就是苦不堪言。但是他只管自己的乐不管别人的苦,因为他认为他的斗争是推动历史进步,而别人的苦是历史进步必须付出的代价。这当然也源自黑格尔的历史观。

黑格尔没有把他的混乱的辩证法和民主结合在一起,而是和大日尔曼主义结合在一起。他的理论是日尔曼人将在世界大冲突中,战胜所有其他人,成为世界的统治力量。因为日尔曼人是理性发展的先锋。这种思想,孕育了后来的法西斯(把大日尔曼变成大亚利安)。马克思把黑先生的泛冲突论,和民主相结合,形成马克思主义,其特点是在新一轮的世界大冲突中,无产阶级(多数)将吃掉所有的其他阶级。毛先生把这个理论和中国的实践相结合,所不同的是,黑先生和马先生都没能实现他们的目标,只建立了理论而没有实践。但是毛先生的实践成功了。所以毛先生有机会把他的泛冲突和民主相结合,使巨大广泛的暴力斗争持续地进行下去,也就是把发动多数吃掉少数运动,一次次地进行下去。不但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还搞了“社会主义”阶段的阶级斗争,和以后的“路线斗争”和文化革命。

7.毛先生的具体问题

毛先生的具体问题是在大跃进之后,他被迫退居二线,领导权受到威胁。在行政和经济问题上,失去发言权。而刘少奇的地位上升很快,64、65两年国庆节游行队伍同时喊毛万岁和刘万岁,万岁这个称呼在中国有特殊意义,50年代初高岗在东北让人喊高主席万岁,很快就被整肃。刘少奇在国内的工作作得很比毛先生好得多。在农村搞的“三自一包”,和如今的联产承包制类似,对农村经济的恢复有很大的作用,我们这些经历过大跃进和困难时期的人,对毛的领导和刘的领导,有特别深刻的体会,刘的领导让我们能吃上饭。不再担心自己、孩子和老人挨饿。而毛的领导不是让我们饿死,就是让我们打仗打死,或斗争斗死。所以在毛刘二人的之间,更多人喜欢刘先生的领导。

刘先生的威望因此而直线上升。刘先生也很会宣传自己,他到国外作了一连连串的访问,回来放纪录片。这些纪录片拍得不错,在没有电视的时代,纪录片观众很多。那时候中国人对外部世界一无所知,要看异国风光,就得看这些纪录片。刘少奇到印尼访问的时候,有一个下飞机横挥礼帽的姿势,被广大女青年传诵。男青年也十分向往。结果刘先生的高大形象,深入人心,而毛先生的曝光次数和质量,相对低下。可能最刺激性的事,是刘先生让太太王女士搞了一个桃园经验,在人大会堂作大报告,然后全国的干部都要听录音。在京的中级干部要到大会堂听录音。

当时就有人说,如果到大会堂听王女士自己作报告,那还有点意思。到那里也还是听录音,那就完全没必要了。因为可以在单位听录音。从很远的郊区,到大会堂听录音,跟着录音机里的掌声鼓掌,实在有建立个人崇拜的意思。刘先生自己也出席王女士的报告会,还说:她的水平比我高(这是文革的揭发材料)。这些举动,都给毛先生一个信号,就是刘先生是真皇帝而他是个太上皇。如今电视中上演太平天国。大家都知道洪杨之乱的原因,就是东王杨秀清要当万岁,让天王洪秀全当万万岁。实权在万岁而非万万岁。万万岁只是被打入冷宫的老头子。毛先生怎么能受得了这个?连文笔不通的洪秀全都受不了,雄才大略的毛先生还受得了?

和刘先生争天下,是大跃进以后毛先生的当务之急。毛先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或如何达到这个目标,就是我们马上要讨论的事。

10.多数民主的发动

毛泽东知道学生是最容易发动的,而且学生对民主也最为向往。最近香港有个“港大民调事件”,学生闹得最欢。昨天看电视,学生会主席提出要民主选举校长。如果真的选举校长,学生会主席可能就是校长。学生人多师长人少,如果实行多数权利,就是学生领导老师。这在文革中已经出现过。结果是搞的乱七八糟,课也上不成,桌椅也被烧了取暖。这种情况当然是不能继续,然后是派军(工)宣队军管,天天让学生作队形操练。那时候学生的齐步走,比现在的特种部队不差。这时的学生被当作少年犯管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被监视。

这就是多数民主的必然结果——导致少数极权。军队是典型的少数集权的集团。

军事化的学校也是,学校从大造反到到全面军管,不过是一年多的时间,这就是多数民主转化为少数极权的实例。香港从来没有多数民主的经验,学生当然也就不知道这些事情。

话归正题:毛先生如何发动民主。毛先生知道学生最想闹事,最喜欢民主。如何发动学生?这对毛泽东来说实在轻而易举,他老先生当年也是学生会主席,也搞过学生运动。在编“湘江评论”的时候,就写过一片文章“论民众的大联合”,其中就写到学生之苦。说是学生的课业负担沉重。考试压力极大,教学质量低劣。而劣质的老师,却拥有无上的尊严和权利。这些事情,到了现代,还是一点没变。实际上在文革之前问题更为严重。因为有很多好的老师,有知识的老师都被打成右派。

也是由于人口爆炸,学校发展太快,好的老师太少。师范教育也相当落后。教育学是社会科学的一部分,经过三反五反和反右,社会科学全面沙漠化,教学质量每况愈下,这类问题到现在也还是相当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发动学生反对老师,应该十拿九稳。所以毛泽东和江青二位,从64年开始,突然关心教育问题而且变得十分开明。他们关心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苦境。毛泽东先后找侄子毛远新和内侄女王海容谈了两次话,谈话的内容都被广泛传达。这两次谈话都是对当时教育的批判。

一方面对学生的负担表示同情,一方面比评教学质量。江青有次讲话说,老师教她的孩子,苏联有本书叫作“顿顿的静河”。

江青纠正说,这书叫作“静静的顿河”。她说,这老师在误人子弟。毛泽东对王海容的讲话中,问王:英文中的“知识分子”

怎么说,王回答不出来。毛说王的英语教育不好。毛对毛远新的讲话中提到当时的分数制度,很不科学,学生为了追求分数,没有学到真本领。反而失去了提高真正的能力的机会,凡是考试成绩好的,都没真本事。古代的状元文章都写不好,著名诗人和文学家没有一个科举高中。当时学生听到毛的这些讲话,心里当然高兴。

就是现在的学生听到这些讲话,也会高兴。

不管是中国的学生还是美国或冰岛的。哪个学生不受分数的压迫?所以毛的这些讲话,为他在学生中赢得相当大的支持。

当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父母是工人农民的孩子,学习成绩相对不好,和知识分子的孩子的成绩相比,差了不少。如果高中和大学按成绩录取学生,工农家庭的孩子能上学的必然比较少。毛提出“阶级路线”,很能迎合工农家庭,这阶级路线在学校里的意思,就是让成绩不好的但出身好的孩子有上学的优先权,因为这些孩子被假设政治表现好。这就叫突出政治和阶级路线。阶级路线从1963年就开始实行,对出身良好的学生开始在入学方面给予照顾,对家庭出身不好的给予反照顾,到了1965—66年到达高峰。出身好的学生当然立即察觉这对他们有特别大的好处,所以积极地支持“阶级路线”。

这好处当然是牺牲所谓出身不好的学生而得到的。我们从普遍权利和多数权利角度来分析这件事:参加考试竞争入学,本来是普遍权利。能否入学只和自己的成绩有关,和自己是多数还是是少数无关。所以参加入学竞争,是个普遍权利。阶级路线实行之后,所谓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考得再好也上不了大学。他们实际上丧失了参与入学竞争的机会。这机会(权利)

只给予家庭出身好的学生。也就是说,竞争入学这个领域,从普遍权利变成多数权利的领域。

我们说过,毛最拿手的就是发现冲突和激化冲突。然后利用冲突的多数方打击少数方,因此获得多数一方的拥护和支持。有一个例子:如果张李两家打架,张家说地界应该往李家那边移动30米,李家说应该向张家那边移动30米。如果村长说应保持原状,结果是双方对他都不满意。他的支持率为零。如果村长说李家说的对,那李家会坚决地支持他。如果李家人多,那这村长就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当时的学生中的问题和这类似。学生中有所谓的家庭出身的好坏之分,毛偏向多数的好的一边。于是,马上得到多数人对他的坚决支持,毛先生因此得到了支持的力量。这力量就是文革造反的先锋队。

学生只是造反先锋队,毛泽东想要打倒刘少奇,必须在各地区各部门发动造反,这造反靠谁来作?毛泽东也不用担心。

因为他最清楚,群众和干部,基层人员和高层领导之间,存在着冲突。问题是如何激发和激化这些冲突。说起来这些冲突本来是毛先生自己造成的。因为他在解放后的各次运动之中,把有能力的人整肃了。把敢提意见的人整肃了,共产党的干部队伍质量下降,相当多的干部比五十年代反右的时候,更加专横无知。下级对上级敢怒不敢言。特别是他本人的愚蠢的领导,培养提拔了大批欺下媚上,专攻拍马之徒。群众对这类干部,当然十分不满。毛泽东比谁都清楚这些不满的存在和强烈程度。要激发这些不满以形成造反,唯一的困难,是所有人都在历次运动中被整怕了,所以敢不满但是不敢造反。所以毛先生特别重视学生中的勇敢分子。因为学生们什么也不知道,前几次运动的时候,他们还不懂事。一旦学生起头,又得到支持,其他人才敢造反。如果有人现在想发动文化革命,一定不会找我们这样的人。因为我们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他们一定会发动学生。

毛江夫妇在发动学生方面,真是下了相当大的功夫。由于他的两篇讲话(对毛远新和王海容的讲话),使他在学生当中获得很大的支持力量。当然这并不是毛刘之争,毛能获胜的主要原因。毛获胜的基础早就已经奠定。刘少奇是这个基础的建设者和包工头。这个基础就是对毛本人的个人崇拜。在延安时期这个基础就已经建成并通过验收。当年是刘少奇率领全体干部,提出“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奋勇前进”的口号。这个口号一直悬挂在延安的大会堂中。有了这样的口号,就知道毛在延安就已确立了多数领袖的地位。有了这样的地位,毛先生以后想整谁就整谁。

我们在前面说过,多数集团的人很怕自己变成少数,所以没有人敢于挑战领袖的地位,也不敢反对领袖的意见。所以不管是谁一旦当上多数领袖,就可以很轻易把他不喜欢的人打成少数,并发动多数将其镇压。

在64、65年,刘少奇和毛先生都当了“万岁”,刘企图挑战毛的至尊地位。他也看到了群众对干部的不满。他想通过四清运动,发动群众整肃干部,这样就可以利用这种不满,建立自己的威信。为了使群众知道四清是他刘少奇发动的,特别让太太王女士亲自出马,总结出“桃园经验”。当年四清的时候,让农民忆苦思甜,却大多回忆三年困难(60—62),而不回忆解放前的苦难。特别是老农民,让他们回忆解放前(49年以前)的事情,说着说着,就说到三年困难。这也可以理解,三年困难确实比解放前更困难。而这困难是毛泽东一手造就的,是大跃进的直接后果。也正是在大跃进时代,基层干部最为专横,最为不讲理。原因是他们的最高领导毛泽东先生最为专横无知。基层干部当时的强迫农民多交粮食,谎报虚报产量,并发动干部挨家挨户搜缴粮食,那是因为上级压下来了任务,而布置任务的最高领导,是毛先生。省领导不谎报虚报,收缴粮食,他自己的乌纱帽就保不住。下面的干部也都是这样。所以这种对基层干部的整肃,实际上就包含对毛泽东大跃进的错误的清算。只要在适当的时候,把基层干部的错误的根源点明:是毛泽东的领导的错误,迫使你们犯错误,那四清的矛头马上指向毛先生,也就是说,刘少奇先生也在用发动群众的办法,建立自己的绝对权利。以获得多数领袖的地位,可惜的是,他在七大的时候,已经让毛先生坐上了这个位子。谁占这个位子谁占大便宜。他发动多数很困难,而毛发动多数很容易,所以刘用这种办法夺权,实在不聪明。林彪元帅就没用这种办法,而是用暗杀。为什么?因为林彪先生知道,用发动群众之法,推翻多数领袖,是行不通的。

所以最让多数领袖头痛的,不是明枪而是暗箭。多数领袖个个都疑神疑鬼,少有例外。为了防止暗算,必然依靠自己的情报机构。可是这情报机构的可靠性却无法保证,所以多数领袖的不安全感必然与日俱增。其迫害别人的行为也会与日俱增。

当然,为了自己的安全,他就需要加强自己的多数领袖的地位,防止别人把这位子夺走,所以他们一定要搞个人崇拜。

而且其程度也必然与日俱增。这是科学规律。用这个规律很容易解释毛泽东的行为。

11,普遍权利对多数民主——邓小平的改革

毛泽东整死了刘少奇,并利用多数民主巩固了自己的绝对君权。这些事实都证明多数民主并非好东西,在多数剥夺少数人权利的时候,多数人也在剥夺自己的将来的权利。文革开始之后,人民的普遍权利越来越少。挨整的人越来越多。

但是普遍权利却是个好东西。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中,有一个最关键的内容,就是大幅度地提高中国人的普遍权利。他解放了黑九类,使他们和红五类一样,有上学、工作、在城市中居住(文革时把很多人赶出城市)和出国留学的权利和机会。

如今你上学找工作的时候,没人问你是什么家庭出身,也几乎不管你的“政治面貌”。连这个词人们都很陌生了。但是以前这两件事决定你的命运。如今人们可以随便领取护照,到外国领事馆申请出国。在20年前领个护照也不知道要过多少关卡。如今人们也可以自由地旅行。以前插队学生过年回家也是难事。我的朋友就因为没有公社开的回家证明,被查户口的警察和民兵半夜里从家里抓走,打得牙掉嘴裂。如今情侣也可以在公园里拥抱接吻,在以前这会被民兵和公安抓住,当作流氓治罪。如今人们也有作生意的权利,以前就是拿着自己家的鸡蛋到集市上卖,也会被没收。农民也有自己的承包土地,自己决定种什么和怎么种的权利,发动群众斗争某人的事情,也几乎绝迹。

确实,中国人的这点普遍权利,还是少得可怜。中国人还没有竞选的权利,也没有民办报纸的权利。干部横行霸道,公安法院执法犯法。贪污腐败已经制度化。

人民群众对这些事一点办法也没有,人民的法定权利,也就是普遍权利,得不到保障。这是事实。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在普遍权利方面也是这样。

但是应该承认,改革开放是个转折点,在那之前,中国的发展方向是扩大“多数—少数极权”的范围。压缩普遍权利。改革开放之后是扩大普遍权利的领域,压缩“多数—少数极权”。

由于普遍权利增加了。中国人的能力才发挥出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才有了巨大的进步。

由于邓小平和其继承人江先生,向提高普遍权利的方向努力,他们用不着搞个人崇拜,其地位也相当巩固。邓江二人可能是这一百年来中国最安全的领袖。就是被免职的赵紫阳先生,比起以前被整肃的领导,也算非常安全。因为普遍权利使人的安全。在邓江二人当政期间,其他干部不用担心被当作少数镇压,所以也就不会下毒手暗杀他们。他们对情报部门的依赖也就减少,疑神疑鬼也就不会与日俱增。

邓江二位自己也是普遍权利的受惠者。

当年毛泽东对尼克松说,你们美国政治真如儿戏,一个水门事件就把总统搞掉了,在中国这根本不算回事,他没考虑到,美国副总统不会利用空军暗杀总统。尼克松下了台也和能活命,还能写书挣钱,出国访问,享受一个国民的普遍权利。

但是毛老先生和他最亲密的战友林彪元帅,互相之间有你没我,一个活命另外一个就得死。毛林二位难道不羡慕尼克松的安全?至少林彪一家会羡慕,12.普遍权利从那里来我们知道多数权利是从哪里来的:从少数人手里抢过来的,那么普遍权利从哪里来?

普遍权利有两种。一为“责任权利”。一为“能力权利”。

我们先说这“责任权利”或称“责任普权”。我们已经说过,权利来自责任。

你的权利来自别人的责任。别人尊重你的权利,你才能享受到这种权利。别人的权利来自你的责任。你尊重别人的权利,别人才能享用这权利。

一般来说,公民的“责任权利”,在宪法中规定。宪法一开头就说明国民的普遍权利。宪法是基本法,所有其他法律应符合宪法。所有其他法律应保障宪法中规定的人的普遍权利。

如果谁侵犯了这些权利,就是违法。违法之人应该法办;那条法律破坏普遍权利,就是违宪,违宪之法应该被废除——在法制的国家是这样。

但是总是有人侵犯别人的普遍权利。一般来说当权者最危险。因为他们有力量。

他们可以依仗自己的力量,把别人的普遍权利拿走。这些侵犯普遍权利的人,没有承担他们的社会责任。他们本来有责任尊重别人的法定权利,但是他们为追求自己的特权,践踏别人的法定权利。

改革开放后中国人得到的普遍权利,大多是从当权者手中“让”出来的,以前所有权利都在他们手里。如今让出来一部分。这种让权行为,是自上而下的,最先让权的是最高领导,就是邓小平先生,他要解放黑九类。他也要放弃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结果这些黑九类和被斗争的对象,突然有了相当多的权利。对土地的使用权也是从最高领导手里让出来,交给农民的。以前土地的使用权在政府手里。也就是在公社手里。而公社是政府部门。中央推行联产承包制,农民才从公社或大队手里,获得了对土地的使用权。以前作生意的权利也垄断在政府手里,后来让出一部分给了国民,个体户才有了生存空间。以前办企业的权利也被政府垄断,后来让出来一部分,如今很多类型的企业,可以由个人兴办。但是很多类型的还不行。如今还有很多宪法规定的普遍权利,还在当权者手里,我们只能希望他们再让出来一些。

事实证明,这普遍权利的提高,对当权者也有好处。他们是丧失了一些权利,但也获得了更多更有用的权利:他们自己的普遍权利也提高了。特权使他们能作威作福,但是普遍权利能使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更安全地生存。特权的好处,不如普遍权利大。上一代干部,包括毛泽东和刘少奇,和他们家属的遭遇,都证明这一点。

我们再接着说这普遍权利,因为你的权利就是别人的责任,反之亦然。所以扩大普遍权利就是增加普遍责任。人的普遍权利的多少,和人的对普遍责任的承担能力有关。最简单的例子:我住的地方旁边有个水库,以前我经常在大坝上散步。

两年前大坝关闭,不让散步了。我和所有居民,都失去了在大坝上散步的权利。

为什么要关闭大坝?因为游客越来越多。他们又喜欢往水里攘扔垃圾。结果是使水质恶化。出水口也经常被堵塞。水库只好关闭大坝,我们也就失去了散步的权利。

这个损失是谁造成的?游客的不良行为应是主要原因。他们有责任保持游览地的清洁。他们不承担这个责任,也就失去了在大坝上散步的权利。中国人的普遍权利有多少,在相当程度上看我们的能承担的普遍责任有多少。

我们知道如今发达国家的国民,有很多普遍权利。他们享受社会保障,享受好的医疗条件和教育机会,享受干净的水和空气。得到这些权利有一个前提,就是人口不能太多。人口增长也不能太快。中国人要想得到这些权利,也必须相应地承担责任,就是计划生育,减少人口,谁都知道,中国的这点资源,不足以让十几亿国民都享受发达国家国民的权利。所有发达国家的人口加起来还不如中国的多。而他们的资源加起来比中国多不知多少倍。

(未完,受限于正文字数限制,只好分两部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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