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整理】矛盾在激化. -- ji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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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说的情况有些情况是立法的问题,而不是法律适用的问题。

就比如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现在社会上争议就很多。但是到司法实践的时候,法院既然要实行不误。

法律规范最终还是通过法律条文来体现的,在条文没有改变之前,秩序就应该得到尊重,否则叫什么法治国家?

——法官当然要有自由裁量权,并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对于同样的法律条文,司法工作者应该有相似的理解,但是,在法律适用方面,对于同一件事实,不同法官可能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对于事实的认定,普通法系国家是通过陪审团来认定的)。

如果照你说所有案子要和民众想法一致,要两审终审制来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干嘛,干脆大家说说得了。再者,当事人要对李案进行质疑,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申请救济的路子并没有堵死,可以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诉,启动审监程序。

可是,网上看到的是什么,铺天盖地的质疑云南高院是受被告家族势力左右的,而就现有的情况分析,这一条根本不成立。难道要反对一个错误判决就要犯另外一个错误,就必须要用牺牲司法独立么?

我理解为什么,网络上对于本案民意汹汹,是因为JY们贩卖私货,与公众对立起来,互相角力,把死刑存废也和这个案子绑在一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的表态很有代表意义:

“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你看精英们想干的是什么?废除死刑就是这些学界JY梦寐以求的东西。公众从这个案子里大家看到死刑废除的可能,而感到自身安全不能得到保障。 所以,我非常清楚大家为什么这么激动。

从我个人来讲,是支持保留死刑的,尤其是一些贪腐类的经济犯罪也不应该取消死刑,因为中国的生刑太轻,而且不能对犯罪分子有效的震慑。 但是我反对把这两者混为一谈,也不愿意民意左右司法,因为公众的价值判断并不能永远正确,或者对长远有利,这就是宪法,法律存在的价值。

——按照现在中国三个至上的法治理念,最终这个案子,我敢断定最终肯定是法院的妥协告终。今天是民意干预司法,明天就可能是行政干预司法。法律一旦成为了玩物,最终更可能成为权贵任意解释的一纸空文,甚至可能成为权贵对人民实施暴政的工具,这难道是我们所期盼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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