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现在这个时代,辟谣也是侵犯人权的一种不普世的行为 -- foursea
21世纪经济报道的这篇文章,明显是因为之前报道高铁被钓鱼(张拾迈),不甘心被网友羞辱而进行的反击,以前都是南方系高高在上“启蒙”大众,没想到这次竟然犯了个如此低级的错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不过此文的逻辑实在太差了,甚至违背了自己阵营中一贯的自由主义立场,自由主义不是支持言论自由吗?言论自由的价值不在于言论必需是正确的,而在于不同的言论都能发出来,构成了一个言论的自由竞争市场,经过市场竞争洗礼的真理会凸显,也会更加强健。网络上有谣言传播,自然也会有辟谣,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公众面对多种声音,自己会进行选择,虽然不少时候选择的是谣言,但只要有辟谣的声音存在,也会有公众选择,这样就有理性辩论的可能。
此文违背自由主义立场的第二点在于居然坚持“国家中心主义”,否定公众评判某些言论为谣言的权利,认为只有国家(政府)才有这个权力。自由主义不是天然质疑政府的吗?不是认为国家权力来源于个人权利吗?不是认为国家不能包办一切、淹没社会,社会必须有较多的自主空间吗?自由主义不是非常支持中国公民社会包括网络公民社会的发展吗?网民的自发辟谣行为包括对某些传媒的质疑,正是社会力量自主生长的表现,也是网络公民社会成熟理性的表现,难道说只有网民一边倒的骂政府才是公民社会的表现?
此文违背自由主义立场的第三点在于居然持“有罪推定论”。认为“民间辟谣者的所为“辟谣”信息既带有主观指向性,又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从而很容易异化为商业化辟谣组织”。仅仅根据这种逻辑上的可能性,而没有任何证据提出已经存在这种商业化辟谣组织或实际损害,就否定公众辟谣的意义,实在是匪夷所思。按照这样的有罪推定,我们是否可以认为此文作者因为有jj,很容易qj女性,所以大家一定要警惕呢?
可见,南方系只是个伪自由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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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系的水平开始跟中宣部看齐了 2 卷心菜 字30 2011-08-05 20:44:14
🙂南方系的狐狸尾巴迅速地暴露出来了! 2 梓童 字0 2011-08-05 19:38:40
🙂所以什么媒体的良心都是假的 5 天与地 字32 2011-08-05 19:11:00
🙂南方系的这篇文章水准太次了!
🙂南方系这一反辟谣的要求属于扛着法律反法律 10 半岛碎石 字1673 2011-08-06 21:18:45
🙂补充:辟谣的选择性问题和网络言论的约束 11 Coolpilot 字1907 2011-08-06 21:14:59
🙂感情是:我造谣就是自由,你辟谣就是违法..... 16 牛得很 字1195 2011-08-06 18:38:32
🙂还有种逻辑 7 飞行鱼 字132 2011-08-06 20: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