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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另类乱弹 -- 大西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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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另类乱弹

本来对此事没太注意,毕竟老亦,和婚姻这玩意儿已经没啥关系了(这一代人基本属于“从一而终”的一代,男女都一样是),可没想到此事沸沸扬扬闹了半个多月了(最高法正式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8月13日),好像还在继续发酵,可能牵扯到的个人利益太大了吧。

忍不住进去逛了逛,各类评论可谓五花八门,说什么的都有。即有科学严谨的分析,也有开心八卦的调侃。

能力有限,所学专业不同,不能在法律层面说些什么。新解释是否会降低离婚成本?是否会助长男性离婚动因?是否会弱化对女性权益的保护?甚至是否会“从根本上动摇人们的婚姻观”等问题,自有法律界、社会科学界专业人士探讨、研究,轮不到吾等小民乱插嘴(绝非剥夺待婚青年男女,包括丈母娘、准丈母娘们的说话权力,在网络时代,想堵住他人的嘴也是不可能的)。

至于说到经济利益的计算,对我来说就更是一头雾水了。我这个人一见数字头就大。

看了那么多的评论、分析,脑子里出现的却是其他一些念头,是谓“另类乱弹”。

爱情与婚姻是古今中外文学、艺术上一个永恒的主题。一般说法这一主题只指爱情未必指婚姻,我认为二者密不可分。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是爱情的结果,这应该是必然的规律,也有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那是另说了。

著述这一主题的文学作品,古今中外,林林总总、汗牛充栋,其精典之作无不感人至深、催人泪下。

中国古代第一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讲的是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兰芝,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

全诗365句,五字一句,共一千七百八十五字,这里只记最后二十句: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我命绝今日,魂去尸长留”。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府吏闻此事,心知长别离。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

原来示意家庭美满的鸳鸯源自于此。

《牛郎织女》的美丽传说,至今为人们津津乐道,甚至被人追捧为中国的情人节(在我看来,实无此必要,有这个节,有这个传说就够了,何必非得与西方一样弄个什么情人节呢?商业味儿未免重了些)。

还有《孟姜女》、《白蛇传》、《西厢记》、《天仙配》,还有被冠以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及《红楼梦》中宝、黛的爱情故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所有这些爱情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流传深远,都可被誉为爱情的千古绝唱。或委婉曲折、感人至深;或荡气回肠、催人泪下,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外国的可以举出《罗密欧与朱丽叶》、《茶花女》、《魂断蓝桥》等。

这些故事多多少少都和贫富有关,可不管结局如何,或是喜剧或是悲剧,都是挣脱了孔方兄的桎梏,赢得了人们或喜悦或悲伤的泪水。

现代还能有这些令人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吗?

现代人走进婚姻殿堂之前,先要进行财产登记,划好财产归属之线。难道没牵就准备分手了吗?睡在他人的床上(这当然是极而言之,假设那张床是在对方名下),还有夫妻、家庭的感觉吗?

“从一而终”自然是封建糟粕,可“婚前财产划分”就是资本主义“精华”(或之一)吗?

有人说这是社会的进步,不能否认。可这种进步把人的道德、情感置于何地呢?

实在抱歉,通篇与婚姻法解释无关,让大家伙儿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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