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天津红桥区法院判的一个牛B案,比南京彭宇案还牛B -- 逐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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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额。
这“便宜”也只是相对受害者的损失而言,实际上对肇事者的打击也经常是倾家荡产,没有人愿意追求这样的“便宜”。
这也不仅仅是驾车者才有的“便宜”。如果驾驶者应该为此忍受碰瓷,那法官是不是也应该忍受诽谤?因为,如果他误判的话。。。医闹就更是弱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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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是诉讼的通常作法 2 说了就走 字347 2011-09-07 09:45:06
🙂导致某一群人(步行者,非机动车驾驶员)可以违法而 8 uphere 字213 2011-08-29 18:48:01
🙂驾车者还是有特殊好处的, 一定的和谐还是有必要 3 陈王奋起 字378 2011-09-03 12:23:18
🙂过失事故也是有惩罚的,即使和受害者的损失未必
🙂违章行车是过失吗? 陈王奋起 字26 2011-09-05 00:53:00
🙂违章可能是故意,但违章的后果是过失,不然就是谋杀了 uphere 字0 2011-09-05 07:16:24
🙂假设闯红灯。明知闯红灯可能杀人还要闯是什么性质? 陈王奋起 字28 2011-09-05 12:21:45
🙂干净么?几十万的民事赔偿呢 uphere 字36 2011-09-05 13: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