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地下钱庄 引子 -- 卢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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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地下钱庄 入行(1)

高建明的父亲最终还是没有留在亲戚那里帮忙。

他可以对亲戚讲的那些传奇的赚钱经历唏嘘不已,他可以对邱国建这个小个子的大思维无限惊奇,他可以对深圳的旗袍美女无比憧憬,但是,他知道,那不属于他的生活。

老婆孩子热炕头,他的单位,他的朋友,他的一切都在另一个世界。在属于他的那个世界里,顶级的东西也只是曾经送礼的茅台;在属于他的那个思想范畴里,钱不是最重要的,踏踏实实、遵纪守法地做本分人才是生命的真谛。

于是,高父对亲戚的相邀婉言相拒。亲戚没说什么,但是有一个人很有意见。

那就是邱国建。

邱国建当然也知道高父这趟深圳之行是源于他的铁搭档——高父的亲戚。但他的危机感在于,一旦亲戚和高父说了细节原委,那就是把行业内最核心的机密全盘端出了。要知道,这行当本身就在地下进行,三教九流、黑白两道无所不包,违法的事也是相互牵扯勾连,这种“绝密档案”知道的人越少才越安全。

为此,邱国建还专程过来一趟,先是利诱,再是威逼,言外之意,留下来什么都好说,要是走,那就兜着走!

亲戚就在旁边,关键时候问了邱国建一句话:这么多年,你信不信我?

邱国建也是道上混的主儿,对信义二字严格推崇,脱口而出:当然!

信我就信他,我越南的战友你知道吧?他们对我来说都一样,不光是亲戚,也是生死交,让他走吧!

高父的深圳之行,有意与无意之间,让他成为了也许是唯一了解地下钱庄发展历史细节的“圈外人士”。

“高人”就此沉寂,但“高人”的儿子,却仅仅在几个月后,就跨出了他父亲始终没勇气跨出的一步。对于高建明来说,那次父子同台的尴尬经历却对他起了另外一种作用。他的思想因此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信义为先

外表硬朗、身材挺拔的高建明,形象和气质上总给人一种一见面就比较信任的感觉。这说不上为什么,只是一种感觉。给人这种感觉的人,用现在的时尚语言翻译一下,就叫做“气场”很强;能感受到这种感觉的人,也有个说法,叫“第六感”。

据说科学家证明,人的确是有第六感的,但第六感究竟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影响别人,科学家说,不清楚。

在中国,凡是解释不了的东西,大都按照一个标准处理,那就是冠以玄妙色彩,从这点上看,“气场”这个词大行其道也就不足为奇了,等于承认我们确实搞不懂第六感这东西。

气场也好,第六感也罢,尤其是潮汕人,这种感觉尤为敏锐,同时也都特别重视和信任这种感觉。他们普遍认为,人的第六感源于生物机体的电磁原理——每个人都有生物磁场,一个人如何思想和记忆,会对生物磁场的形成和转化产生影响。而磁场变化能被感知,就相当说的通了。比如航海学家曾经在航海日记中记载,很多沉船事故发生之前,船舱里的老鼠会到处乱跑,从而说明动物有第六感。被大众熟知的地震前兆,也会有很多动物一反常态,这更是第六感与磁场相关的一个貌似合理的佐证。

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气质好、讲义气、可信任,确实就是人们的感觉而已。而高建明给人的感觉恰恰如此。他给别人留下的这种感觉,在他的一生里让他获益良多。

首先,这种气场在其上大学时就发挥了作用。

高建明1983年入学时,那所大学刚刚建校。

作为第一届学生,是标准的“上无老下无小”的一届。刚入学没多久,一件事儿就让他崭露头角。

很多过来人都有印象,80年代被称为“港片”时代。大街小巷,到处是录像厅播放着场面火爆的香港警匪片。当时社会平民的主要娱乐主要是电视、卡机、录像厅。因此,港片中传达的黑社会文化开始日益渗透到社会当中,尤其是无业游民和青少年,都学着录像里的情节当黑帮老大,打架斗殴的现象遂逐渐泛滥,甚至真的产生了一些小流氓组织,经常在大街、市场、学校、娱乐场所里夹枪带棒地寻衅滋事。

刚开学没几天,一个周六晚上,熄灯没多久,同宿舍的陈炳亮才摸着黑回到宿舍。不过他一进门就有点发蔫,一改往日叽里呱啦说个没完的风格。大家觉得不对劲,就问:亮仔今天怎么这么低调?

亮仔没吱声,默默躺在床上。对铺的兄弟是个典型的好事者,就过来拽起亮仔,还想让他讲寡妇村的事儿。结果,亮仔被拽起来,对铺在黑暗中惊奇的发现,亮仔居然好像在哭!

这下把所有八条好汉都给惊动了起来。大家七嘴八舌开始询问,好事者竟然当场断定,亮仔这是失恋了。亮仔于是沉不住气,起身向大家做了痛苦的回忆。

原来,趁第二天周日休息,亮仔下午下课之后借了辆自行车去另一所学校找同乡,哥俩录像厅泡了几个小时,又找小馆子吃了一顿,然后各自往回走。

走到离校门口不远的一条小路上,昏暗的路灯下,远远看见迎面过来一个人,摇摇晃晃。肯亮仔心里想,定是个醉鬼。于是,等到俩人离的较近的时候,亮仔就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他的本意是推着车过去,以免和醉鬼发生什么不必要的磕碰。

醉鬼边晃悠边骂骂咧咧,抬头正好看见亮仔从自行车上下来。就在两人擦肩的一刹那,醉鬼突然上来揪住亮仔的衣领,啪就是一个耳光,嘴里大骂道:“你他妈的找死呀,骑的好好的,下来干什么?!”

都说前世一辈子相守,才能修的后世的一次擦肩而过。

亮仔和醉鬼的缘分着实不浅!这一耳光扇的他想起了窦娥等著名冤魂。

亮仔是个农村孩子,除了嘴比较零碎,爱扯些如烟往事什么的,其实总体是个非常老实的孩子,甚至可以用木讷或者是怂来形容。这种事一般像他这个年龄的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肯定就动手打起来了。可亮仔胆子比兔子大不了多少,没敢吱声,忍受着无限屈辱,挣脱纠缠,骑上自行车就逃了。

听了这传奇经历,室友们反应不一。

有的人干脆就哈哈大笑起来,有的人给出评价——“亮仔真是以德服人呀”。好事者最烦人,张嘴念诗:“千古奇冤,岭南一叶!哇,原来醉鬼可以这么屌耶!”高建明没言语,只是拍了拍亮仔的肩头,然后示意大家都睡觉。于是,没几分钟,鼾声大作。

本来大家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

但是,醉鬼和这八位弟兄还真是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前缘,没隔几天,竟然又遇见了。

第二个星期三下午,只有一节大课。下课之后,同学们都往宿舍方向走。走着走着,高建明身边的亮仔突然身子往后一撤,躲到高建明身后,还使劲拽了拽他的衣襟。

高建明满脸疑惑地回头看着亮仔,亮仔着满脸恐惧地侧头看着左前方11点钟方向。

高建明问:“干什么呀你?”

亮仔答:“找来了,怎么办?”

旁边的好事者也搭话:“什么?”

亮仔用手往左前方一指:“醉鬼又来了!”

只见一帮刻着纹身、光着膀子、叼着烟卷的人正在前面大大咧咧的走着,左顾右盼,有的盯着高建明他们一起的女生们一个劲地吹口哨。

“哪个呀?”高建明问。

“提录音机的!”亮仔仿佛很痛苦的样子,缩着头,努力压低声音回答道。

提双卡录音机的醉鬼现在这会儿很清醒,和着邓丽君温情软玉的靡靡之音,踏着迪斯科舞步,好不协调。

那时不像现在的学校门口都有保安,也就一个传达室而已,里面坐着的也多数是退休老头或者老太太,对这些一眼就知道是小流氓的人根本没有震慑力。

小混混们看见女生,竟然径直走了过来,把两个娇滴滴围了起来,有的相当不客气,上去就动手动脚,还说些不干不净的言语。

女生吓得花枝乱颤,男生们看不下去了。

红颜,就是用来让男人们冲冠一怒的!

由于高建明身材魁梧,颇有些被动地就成了校方带头大哥,小男生们都躲在他身后呐喊助威。马上,和混混集团就形成了两方对峙的局面。

高建明扯出身后的亮仔问醉鬼:“那天就是你打我同学的吗?”

醉鬼似乎确实不知道他说什么,更不认识亮仔,愣了一下:“什么什么呀?你想怎么样?”

战斗一触即发!

有几个小混混从腰里开始解东西。高建明幽默地说了一句:“怎么,还没打就脱裤子认输了?”

话音刚落,一条铁链从一个家伙的腰间悠了出来,还闪着银光。

说来话长,高建明大学之前的时代也颇经历过风云,这种阵仗见过不少,自然心里有底。可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回头看看后援团,结果,让人泪奔的是,偌大一块空地,已经只剩下高建明一人了!

局势不容乐观。

高建明的性格是,既然站出来,就仗义到底。大场面也不是没见过,这种情况拼的就是胆魄。因此,他镇定心神,用无比平和却又无限威慑的口气说:“你们要不一起来?”

小混混们混江湖资历尚浅,不知道这是反激将手法,于是中招,其中一个马上说:“一起上那是欺负你,我一个就放倒你!”

说完就往上扑。

这正是高建明想要达成的目标。其实他当时心里琢磨的是,如果激将法不成,对方围攻自己,那就只能掉头跑。身魁体壮他也有丰富的打架经验,现在一看一对一,就非常有底。站那儿一动不动!

其实小混混们年龄貌似和高建明差不多,很多时候他们都是依靠团队力量虚张声势,达到震慑老实人的目的,捞点欺负人的成就感,或者诈点小钱什么的,正经阵仗基本上没经历过,流氓小弟扑到高建明脸前,看高建明没动,自己竟然也不知道该怎么搞,一个刹车,俩人差点鼻子顶鼻子。

流氓小弟怔怔地看着高建明,似乎在寻求对方意见——咱俩打不打?

高建明突然发力,兜起右手就是一巴掌,迷茫的小弟根本没反应,脑袋被打的歪了出去,身子差点没飞了。可是,高建明的左胳膊同时到了,重重的在小弟脖子上抡了一下,刚要飞出去的身子又被生生的打回了原地!

所有人,流氓团队和早已跑到远处的同学,都呆了!

醉鬼定了定神,刚要往前上,小弟的脑袋就已经夹在了高建明的腋下,就差脚悬空了。

高建明伸手做了个制止的手势:“兄弟,别上了。这是校园,不是你们的地方,以后别来了,行不?”

小弟被夹的呲牙咧嘴,貌似有点痛苦,发出呻吟声。醉鬼一下子蔫了,竟然唯唯诺诺起来:“我们,其实,进来参观一下,看看学习的地方。没别的,呵呵,没别的。”

在别的同学眼里的这件大事,就这样平息了。高建明的仗义和英明神武,在同学中间开始广为传唱。

事实上,高建明可不仅仅是仗义那么简单,他的学习成绩也非常好。

他和别的那些成绩好的人不同。一般好成绩的学生,都是上课认真听讲,课下主动自习写作业,甚至有的还像高中时代一样,三更灯火五更鸡。高建明则不同,他活动能力强,或发起、或参加,经常是学校社团活动的活跃分子。有时逃课、找人代写作业的事情也时候发生。唯一令人敬佩的是,高建明的学习速度极快,往往是在考试的前一个星期,才像模像样地拿起课本坐进自习室,认认真真地学那么几天。

但是,每次考试,高建明的成绩都是数一数二!

这种出色的极品男生,让太多的同学标榜为茶余饭后的榜样而谈论,特别是女生,在他面前,想不情窦初开都难!上大学的都知道,一般写情书的都是男生给女生。可是高建明,就常常收到女生的情书!

当然,高建明也不是个滥情之人,一直也没有真正的谈恋爱搞对象。

大二那年,本就在同学中间很有威信的高建明当选为校学生会主席。这让他又有了进一步接触学校的其他老师、领导以及学生精英的机会。而且由于他最大的优点——讲信义,因此在关系圈里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别人有困难都愿意找他帮忙,他有困难,大家更是义不容辞。

通宝推:im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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