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的流氓生涯(1)--刀 -- 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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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我的流氓生涯(4)--所谓江湖

事情的结束,简单的出奇。

我在山上住了两夜,晚上就裹着一件我兄弟从家里拿来的雨衣。

印象最深的是,躺在草丛里仰望天空,能看得到银河。一条淡淡的、银色的带子。

你看不出它是一颗一颗的星星的集合。那种朦胧、混沌,给我一种非常温柔非常温暖的感觉,既像母亲,又像爱人。相反,黎明的金星就有点太冷、太清晰、太犀利。

冲动、疯狂、恐惧、悔恨,每一种感受都像劣质的烈酒,给我青春萌动的心带来的感受是如此的强烈。这一切消退之后,心里只剩下——疲惫。很平静的疲惫,刚刚发生的一切仿佛变得平淡。

松柏清香,秋虫唧唧。年少的心灵,任何一种感受都不会长久,年少的眼泪也只有那几滴。虫、蛇、鸟、兽,仿佛都与我为伍,我并不感到孤独,除了夜幕降临的时候——看着城里的点点灯火,我不禁怀念我那个简陋而温暖的家。我慈爱的父亲,我亲爱的妈妈,我亲爱的姐姐们,你们在想什么?

拂晓的时候,我被阵阵雀噪吵醒。初秋新凉,身体有些僵硬。天空正在从灰色向蓝色过渡,几只鹰在高空盘旋。它们能长时间的滑翔而不用扇动翅膀,这是它们和雕的区别。我心飞翔,我心飞翔。把时间切断,不去回忆昨天,不去考虑未来,让我享受这短暂的宁静。

直到我听见脚步声。

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我兄弟,另一个,穿了一条牛仔裤,一件苹果绿的夹克衫,是我大哥。

我泪如雨下。

我哽咽着吃了八个油汪汪的大包子。看着我吃完,一言未发的大哥静静的说:“走,回家。”

我们是发小。他大我三岁,父亲是银行行长,全家都在银行工作——包括他,那年他才十六岁。

如果说我兄弟长的俊秀,那我大哥简直可以说是长的美丽了,瓜子脸,白皮肤,文静。我们第一次痛扁别人,就是因为在厕所里,有个蛋疼孩子说:“这小妞儿怎么跑到男厕所来了?”不动声色的提好裤子,大哥从背后一脚把那孩子踹到了墙上,然后从厕所里追打出来,直到那孩子躲进女厕所。这个倒霉孩子,倒是还没有忘记提裤子。

大哥之所以这么猛,是因为他父亲能放贷款。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时候银行才刚刚开始放开个人贷款。小城的个体户还不多,敢贷款的人都不是瓤茬。跟大哥在街上走,三教九流的人都跟他熟络,让我羡慕不已。

他没有带我回家,带我去了北关大队。那时还叫大队,现在都叫居委会了。在北关大队,我见到了当时我心目中最大的人物,北关的大队书记,年轻的时候号称神腿,现在小城的人背后都叫他天王。

听大哥说过,天王跟他父亲是把兄弟,每天练腿四小时,三九天练完功背心能拧出水。见了他我微微有点失望,除了从耳根到下巴一条长长的刀疤,他就是一个体面的普通生意人。

天王抱着我大哥的肩膀,一口一个亲儿的闹了半天。听大哥说明来意,他有点意外的看了我一眼,好像刚刚才发现我的存在。略一沉吟,他叫了一声,隔壁一个小伙子跑了过来。他说:“你到城关派出所去一趟,找烂三儿,说我有个孩子——你叫什么来?”我说我叫猛子。“哦,猛子。你问烂三儿,说我有个孩子叫猛子,怎么惹着他了,他想怎么着。”小伙子答应了一声就走了。

我说:“烂三儿挺狠的。”天王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他连我鸟上一根毛也不算。三四十的人了,还是混子一个。”

我很羞愧。我曾经有个理想,就是当街把烂三儿剁了。剁个小混混儿,顶多算狠。剁了烂三儿,我就出名了。

原来,烂三儿就是这么个角儿。

一场风波,就此了结。

从北关大队出来,大哥给我十元钱,说:“你先去理理发,然后回家。”我接过钱,答应了一声,就走了。

我没去理发。我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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