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的流氓生涯(1)--刀 -- 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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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我的流氓生涯(1)--刀

    这个,标题不抓眼球,估计没人看,所以弄了这个标题,大家投草时一定要轻轻的喔。

    上初中时兄弟的外号叫三把刀,直接按字面意思理解就行了,随身带着三把刀。

    一把是自己找人打的,严格起来讲不能算做刀。两根尺多长的螺纹钢一头并齐焊在一起,齐的那端打成钝头,用来开瓢。另一端一长一短,长出来的那段是把手,打成矛状,预备着被人从后面抱住的时候往后头捅。

    还有一把匕首,也是在铁匠摊子上打得,还算精致。某年八月十五,怀揣这把匕首和一瓶当地产的小茅台在坟地里过了一夜,以为练胆。

    结果胆子没练到。

    当时皓月当空。

    坟头上芳草萋萋,随风时起时伏。周围树木笼罩在乳白色的月光里,远处城里灯火阑珊。

    忽然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想起贝多芬的月光曲。

    蛩鸣阵阵,坟里坟外,冷清外的热闹显得格外热闹,热闹外的冷清显得格外冷清。

    小流氓心里突生惆怅,一瓶酒下肚,倚在坟头上沉沉睡去。清晨醒来,东方已是鱼肚白。秋露湿重,虽然是傻小子睡坟头全凭火力壮,回去后竟然也轻轻的感冒了一场。

    可见,流氓千万不能与文化沾边。

    流氓要是沾上了文化,轻则感冒,重则。。。。。。我不知道。

    闲话少说。

    我的第三把刀,螺丝刀。

    那时自行车有很多用链子锁,这把螺丝刀的主要用途,就是撬链子锁。精光闪亮的铁链子,两条小臂缠的紧紧的,有意无意把黄军装的袖子轻轻一露,哥是有功夫的,没看两臂缠了铁链子么。

    有次给一个兄弟撑腰,对方是某厂子弟中学的一伙。

    我们人少,势力有些单薄。

    任凭对方百般挑衅,我一言不发。

    习惯性的掏出烟叼到嘴里,我兄弟赶紧掏火点上。烟气缭绕中,我微微的歪着头,用忧郁的目光注视着对方老大的眼睛。

    阳光明媚,几个兄弟清一色的黄军装白回力鞋,或许是因为紧张,或许是真的轻松,都不自主玩弄着从袖口垂下的铁链子。

    对方老大忽然从蹲踞的水泥管上一跃而下,伸出手:“弟兄们从来井水不犯河水,别因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交个朋友。”

    我握了握他的手,点点头,还是一言不发。对方十几个人骑上自行车,呼哨而去。

    我兄弟说:“哥,光你那眼神,就能杀死人。”

    我还是没有说话。

    因为我心里只有一句话:小子,千万别打哆嗦。

    通宝推:吾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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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插队时...夜里路过坟地...

      同屋的那两位回城未归...

      一人孤单...出门找同学玩...

      回来时...夜已深...十多里路...月亮地...

      不怕黑...就怕月亮地...

      那时田里的坟多...一座座的坟地里还都有大树...

      树的黑影和惨白的地...现在还记着...

      不敢唱歌说话壮胆...就怕吓着自己...

      握着刀子...匀速走着直线...

      关键词(Tags): #插队时的一些事
    • 家园 【原创】我的流氓生涯(5)-我拿什么奉献给你

      一时偷懒,本来想以回家结束这个帖子。

      但自己看看,也太不象话了。

      以前写过一个小帖子,是我对家的感觉。

      一扇门,隔开了门里和门外。家里总是那么平静。每一件家具都无声的等待着你,安慰着你,都微笑着,都那么熟悉。你们这些亲切的家伙。

      还写过一个关于我父亲的帖子。

      链接出处

      就算是给自己做个小广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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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家的那天,阳光如此明媚。

      正是吃午饭的时候。

      母亲和姐姐正在吃饭,听见我进来,都放下手里的煎饼和筷子,看着我。

      父亲坐在一把办公椅上,托着腮。回头看了看我,又回过头去。

      姐姐过来扳了扳我的肩膀,小声让我洗手吃饭。

      我没有动,只是看着父亲。

      他的肩膀开始剧烈的抖动,杂乱的头发也跟着一颤一颤。

      我低下头,任由泪水落下。哭泣可能是最好的一种发泄方式。当我观察到泪珠在阳光的照射下竟然如此璀璨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很平静,恐惧,内疚,极度的自责,都已经消失。感觉很饿,很疲惫。

      父亲回过头来,说:“吃饭吧。”

      二姐已经抹干眼泪,跑到小饭屋里炒了两个鸡蛋。

      一觉沉沉。姐姐把我叫醒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吃完晚饭,我说:“我去上晚自习吧。”

      大家都没有说话。最后父亲说:“你先不用去了,明天再说吧。”然后,就去办公室了。

      大姐急急的给我洗完衣服,去上晚自习。临走对我说:“你被开除了。这几天先不要提上学的事。”

      我回头看了看正在忙碌的母亲。她好像没听见,只是沉默的做自己的事。

      第三天的早晨,父亲带我去另外一个学校,就是前面说的那个工厂的子弟中学。我刘叔叔,我父亲大学的一个同学,在那里干校长。

      显然他们事前沟通过。在刘叔叔的办公室里,他们聊了几句家常,沉默了一会儿,父亲就起身告辞。刘叔叔送到门口,父亲叹了一口气,说:“兄弟,你操心吧。”刘叔叔回头看了我一眼,拍了拍父亲的肩膀,很真挚的说:“老大哥,你放心吧。我就当自己的孩子看。”我很感动,父亲也很感动。他们用力握了握手,父亲回头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我拿起沙发上的书包,准备跟刘叔叔去教室。

      刘叔叔挥了挥手,说:“你先坐下。”

      我放下书包,坐下。刘叔叔问我:“猛子,你给别人跪下过吗?”

      我很迷惘,摇了摇头。

      “你认识你马爷爷吧?”

      当然认识,就是我学校——不,是父亲学校的老书记,我父亲高中时的老师。文革被批斗的时候犯了病,口吐鲜血,是我父亲和几个同学顶着拳打脚踢把他抢出来送进了医院。

      “学校要开除你,你爸去找马书记。最后给他跪下了。”

      我无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刘叔叔沉默了一会儿,说:“猛子,你记住,你爸很不容易啊。”

      现在回想起来,很惭愧。我当时第一个想法,不是父亲的尊严,而是对那个老不死的马书记的恨和愤怒。

      到现在,我和父亲还经常闹别扭。两个人话赶话越说越火的时候,我心里总是突然浮现出那个背影:灰色的中山装,灰色的裤子,跪在那个铁面无私的人面前。

      新的生活从此开始。

      学校门前时一条土路,路旁是参天的大杨树。秋天渐渐展开,满树的黄叶,在秋日阳光的照耀下,分外明亮。背着沉甸甸的黄书包,我的心情不再沉重。

      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一个场景。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一个秋天的下午,妈妈开玩笑似的给我穿上一条姐姐穿旧的小花裙。

      姐姐一边一个,牵着我的手,去村口迎接从学校回来的父亲。

      路的两边都是池塘,开满了银色的芦苇花,在秋日金色的阳光下,有些耀眼。

      父亲远远的走来,看见我,远远的就张开怀抱。

      他笑着,最无私的笑,最灿烂的笑,没有任何负担和忧愁的笑。

      他抱起我,在小裙子的小口袋里装满了水果糖。

      我不再是你的骄傲,但你,是我一生永远的挚爱。

      通宝推:dahuahua,大问号,舒拔,汉水东流,踢细胞,
    • 家园 小时候老爷子管的紧

      所以身边是带着一根棍子防身的,不过从来没用过,我胆子还是偏小。

    • 家园 用忧郁的目光注视着对方老大的眼睛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明显琼瑶小说泛滥的后果啊

    • 家园 坟地里能想到朱自清、贝多芬,确是雅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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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 家园 送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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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笑写的真逗

    • 家园 【原创】我的流氓生涯(4)--所谓江湖

      事情的结束,简单的出奇。

      我在山上住了两夜,晚上就裹着一件我兄弟从家里拿来的雨衣。

      印象最深的是,躺在草丛里仰望天空,能看得到银河。一条淡淡的、银色的带子。

      你看不出它是一颗一颗的星星的集合。那种朦胧、混沌,给我一种非常温柔非常温暖的感觉,既像母亲,又像爱人。相反,黎明的金星就有点太冷、太清晰、太犀利。

      冲动、疯狂、恐惧、悔恨,每一种感受都像劣质的烈酒,给我青春萌动的心带来的感受是如此的强烈。这一切消退之后,心里只剩下——疲惫。很平静的疲惫,刚刚发生的一切仿佛变得平淡。

      松柏清香,秋虫唧唧。年少的心灵,任何一种感受都不会长久,年少的眼泪也只有那几滴。虫、蛇、鸟、兽,仿佛都与我为伍,我并不感到孤独,除了夜幕降临的时候——看着城里的点点灯火,我不禁怀念我那个简陋而温暖的家。我慈爱的父亲,我亲爱的妈妈,我亲爱的姐姐们,你们在想什么?

      拂晓的时候,我被阵阵雀噪吵醒。初秋新凉,身体有些僵硬。天空正在从灰色向蓝色过渡,几只鹰在高空盘旋。它们能长时间的滑翔而不用扇动翅膀,这是它们和雕的区别。我心飞翔,我心飞翔。把时间切断,不去回忆昨天,不去考虑未来,让我享受这短暂的宁静。

      直到我听见脚步声。

      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我兄弟,另一个,穿了一条牛仔裤,一件苹果绿的夹克衫,是我大哥。

      我泪如雨下。

      我哽咽着吃了八个油汪汪的大包子。看着我吃完,一言未发的大哥静静的说:“走,回家。”

      我们是发小。他大我三岁,父亲是银行行长,全家都在银行工作——包括他,那年他才十六岁。

      如果说我兄弟长的俊秀,那我大哥简直可以说是长的美丽了,瓜子脸,白皮肤,文静。我们第一次痛扁别人,就是因为在厕所里,有个蛋疼孩子说:“这小妞儿怎么跑到男厕所来了?”不动声色的提好裤子,大哥从背后一脚把那孩子踹到了墙上,然后从厕所里追打出来,直到那孩子躲进女厕所。这个倒霉孩子,倒是还没有忘记提裤子。

      大哥之所以这么猛,是因为他父亲能放贷款。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时候银行才刚刚开始放开个人贷款。小城的个体户还不多,敢贷款的人都不是瓤茬。跟大哥在街上走,三教九流的人都跟他熟络,让我羡慕不已。

      他没有带我回家,带我去了北关大队。那时还叫大队,现在都叫居委会了。在北关大队,我见到了当时我心目中最大的人物,北关的大队书记,年轻的时候号称神腿,现在小城的人背后都叫他天王。

      听大哥说过,天王跟他父亲是把兄弟,每天练腿四小时,三九天练完功背心能拧出水。见了他我微微有点失望,除了从耳根到下巴一条长长的刀疤,他就是一个体面的普通生意人。

      天王抱着我大哥的肩膀,一口一个亲儿的闹了半天。听大哥说明来意,他有点意外的看了我一眼,好像刚刚才发现我的存在。略一沉吟,他叫了一声,隔壁一个小伙子跑了过来。他说:“你到城关派出所去一趟,找烂三儿,说我有个孩子——你叫什么来?”我说我叫猛子。“哦,猛子。你问烂三儿,说我有个孩子叫猛子,怎么惹着他了,他想怎么着。”小伙子答应了一声就走了。

      我说:“烂三儿挺狠的。”天王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他连我鸟上一根毛也不算。三四十的人了,还是混子一个。”

      我很羞愧。我曾经有个理想,就是当街把烂三儿剁了。剁个小混混儿,顶多算狠。剁了烂三儿,我就出名了。

      原来,烂三儿就是这么个角儿。

      一场风波,就此了结。

      从北关大队出来,大哥给我十元钱,说:“你先去理理发,然后回家。”我接过钱,答应了一声,就走了。

      我没去理发。我想回家。

      • 家园 我感觉你混不了江湖

        顾虑太多,责任太多,这样的人就算跟江湖有交界,最终也会离开的。故事很好,经历很好,加油写。

      • 家园 我也有过2把刀

        都是初中时候,大哥给的,一把大刀,一把匕首

        一次在水库边约架,我第一次扛着大刀就过去,大刀往地上一插,对方眼都直了,幸亏小地方,双方都有熟人,不战而退.

        其实我胆子特别小,几次打架都没敢动刀,最多链条锁,也算我运气好,也没出过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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