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五十三):民法和高利贷 -- 本嘉明
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是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程序正义?
No,No,No,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的平稳运转,程序正义,依法治国只是实行目的的手段而已。
那些神话法律手段,神话程序正义的宣传,将手段凌驾于目的之上,是一种洗脑,是现代社会的买椟还珠。
美国的律师,通过玩弄所谓程序正义的法律手段,使美国社会运作成本直线上升,扬恶除善,是美国今天衰弱的祸根之一。中国一定不可以感染这种“只有程序正义,没有社会真正正义”的法律之癌。
法律应关注根本的社会正义,宜粗不宜细。这样,才可以为实现社会公正,将各种手段灵活运用,而不会为各种细节束缚了手脚。
以温州高利贷风波为例,问题的实质:
1. 权力与资本勾结,官员以5%的利息从银行贷款,转手以30%甚至更高的利息放贷。一个官员如果贷款200万元,一年可以有40多万的收益。实际上是变相洗白的贪污腐败。
2. 红黑勾结,私人放贷公司有官员撑腰,对于还不起债的借债人恶意相逼,逼死人命。
3.金融漏洞:银行借给银行关系户和ZF官员,用于放高利贷的贷款缺乏足够的抵押,泡沫破裂后资不抵债。
根据物质不灭定律,高利贷泡沫跟传销泡沫一样,除了买奔驰宝马挥霍掉的钞票,这里亏欠的钞票,实际上不过是跑到了另外一个人的腰包里
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我们只需要做好两件事:保护银行,避免全体国民为高利贷买单;制止高利贷的不合法追讨,制止黑社会对于借债人的恶性逼债。
为了保护银行体系,我们实际上有足够的手段。
首先,对于官员参与放贷,国内有各种廉政的法规,禁止领导干部从事经营活动,对于家人的经营活动,要如实上报。真正的政治家,可以据此宣布银行内部人员和官员,3年内的放贷利息收入,亏损的,卖房子卖地,限期内补齐损失;盈利的,将盈利全部收缴国库,用于补偿银行的损失。有违抗者,依廉政法规,中纪委伺候。
其次,对于非政府官员,非银行内部人员造成的银行黑洞,盈利部分,以扰乱金融秩序罪,非法经营罪,偷税漏税罪,征缴税金和罚款,上缴国库,用于补偿银行的损失。有违抗者,依刑法,检察院伺候。
最后,打击高利贷派生出来的暴力讨债团伙,依据刑法,打黑除恶,避免逼死人命。
所以说,政治经济学,经济和政治,从来都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忽悠经济问题与政治无关,经济问题用货币政策解决,印钞票,搞通货膨胀解决经济问题,是喜欢给人洗脑的影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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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意思,你点到治理是很不合格的 2 百年 字938 2011-10-23 05:21:07
🙂其实所谓的罗马法也是经过这样曲折的过程成长起来的 3 我不吃青椒 字1440 2011-10-17 08:04:59
🙂开一句玩笑 1 葡萄粉 字78 2011-10-14 23:03:47
🙂买椟还珠看法律
🙂真正的keypoint是社会稳定 百年 字20 2011-10-23 05:25:53
🙂我猜楼主应该不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吧? 1 再出发 字291 2011-10-23 03:15:06
🙂确实,法律应该宜粗不宜细 1 古小兵 字142 2011-10-17 03:23:05
🙂都说太祖“藐视”法律,其实 1 喵咪呜 字45 2011-10-14 01: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