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五十三):民法和高利贷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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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像还至少还没有走完这个必经阶段吧?如果是这样,那么在这个阶段中把法律作为文明的基石似乎没有什么错.至于到了很远的将来不是了,我觉得咱们好像也都不在了吧.所以主席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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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法制 3 三笑 字393 2011-10-13 04:37:59
🙂奇怪,为什么要救?不能什么都打着维稳的名义吧 gy197666 字110 2011-10-13 02:40:14
🙂本老弟被美国潜移默化了 116 贼不走空 字547 2011-10-12 23:25:18
🙂如果按您这个定义
🙂还有一句话,法律就是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事实是什么谁关心 履虎 字0 2011-10-17 10:38:18
🙂呵呵,对专家的定义太精辟了。 4 四处乱晃 字162 2011-10-15 10:08:30
🙂在刑事司法领域就是这样 2 本因坊幻庵 字162 2011-10-12 10:42:17
🙂上海现在似乎已经得5000+了 fleurrriste 字0 2011-10-22 1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