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今天电视台报道了一则交通事故,看里面人的表现。 -- njyd
看完这个录像, 就会发现, 国内开车还是丛林法则, 谁胆大, 谁敢闯, 谁就有理。
看完视频很简单。
简单介绍一下
1. 主车道的车流肯定是面对绿灯。 同时左转道的车子正在面对绿箭头, 因为对面车道的车子都停下来了。 而这面左转的车子正在左转。
2. 那部黑车, 肯定是主要责任人, 因为他面对红灯,我不知道国内的交规如何, 但按照加拿大的交规, 他不可以出来,因为此时主道上车辆太多, 他不拥有“路权”(Road Right)(我在后面补充中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路权” 的概念)!。 红灯右转必须要让(yield)主车道的车。 但是, 他从右侧路口, 硬穿过川流不息的自行车道......!,又险象环生的硬插入主车道。
3. 电瓶车显然不应该进入机动车道, 但是, 他进入了, 这本身就乱七八糟。
4. 摩托车, 其实摩托的责任是最小的。 只是, 车主, 包括交警在内, 都不知道如何正确描述事故责任。 而由于不知道如何准确描述事故, 在害怕承担责任的情况下, 摩托车主撒谎了。 这是很愚蠢的做法。
5. 摩托车, 准确的描述是, 他在正常地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 然后呢, 从左侧正常超过了一部违章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瓶车, (就如同一部正常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汽车, 超过了一辆在机动车道上违章行驶的自行车一样)。
然后呢, 超车之后不久, 那辆电瓶车违章危险变线, 从摩托车的右后侧上撞上摩托车, 自行翻倒。 摩托车因为涉及到事故, 停车救助伤者, 并等待处理。 (从这里可以看出, 其后他撒谎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他根本没有责任!) 加拿大的做法是马上找到几个目击证人, 留下电话, 到时候作证), 实在不行可以根据刮蹭痕迹判断。
6. 至于电瓶车的违章变线, 是因为那部黑车的违章, 导致了他的紧急避险变线。 但是, 相对于摩托车来说, 电瓶车的确是违章变线! 电瓶车要告的是那辆黑车。 这样, 责任就非常明晰。
(举个例子, 如果发生事故的这三部车都是汽车, 就很好理解, 黑车是主要责任, 中间车因为避险, 撞上了最左边的车。 那么, 最左边的车是追中间车的保险要理赔, 然后, 中间车追黑车要理赔, 同时追加黑车理赔他赔左边车的维修费用 )
7. 从这里可以看出, 包括交警在内, 真的是一塌糊涂, 乱七八糟。 摩托车主虽然愚蠢,甚至会嫁祸无辜, 但是, 在事故发生那一刻, 没有时间细想那么多的那一刻, 总还算是有良心的, 毕竟, 他停车了, 还救助了伤者。 否则, 他若也象那个黑车一样, 一走了之, 呵呵。 根本就不会有这个新闻, 他也不会受到这么多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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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这是对后面贴的回复, 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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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国内是丛林法则。 为何, 没有明晰的“路权”的概念。
所以连交警都不清楚, 责任究竟在谁那里, 结果找了一个替死鬼。
加拿大学交规, 从头到尾都是围绕“路权”这个概念来转的。
加拿大的交通规则规定, 红灯可以右转, 但是, 必须要让(yield) 主路车上的车辆。 当你红灯右转的时候, 如果你会阻挡到主道车辆顺利通行的时候, 你就不拥有路权, 你就不可以右转。 若是由此引发追尾, 刮蹭等等事故, 由不拥有路权的车辆, 也就是红灯右转的车子负责。
所以, 加拿大发生事故, 如果周围有目击证人的话, 通常都不需要等交警来“断案”, 因为加拿大的交规的路权非常明晰, 几乎马上就可以判断是谁的责任, 保险公司自要找到目击证人就可以了。 若是没有目击证人, 把事故现场一画, 也大部分可以定案, 不需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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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补充, 也是对后面的回复贴:
抱歉, 抱歉, 真没有其他的意思。 加拿大只是一个地理名词而已。 没有其他的意思。
俺反复提加拿大只是因为他们开了快100年的汽车, 死了很多很多人,当然, 美国死得更多, 终于, 制定出了一部“路权”非常明晰的交规, 而且, 从小孩子做起, 从每一个人做起, 大部分人都能够尽量遵守这个规则, 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好的就学, 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有好几次路上遇上红绿灯被雷击坏的情况, 在一个每个方向都有3个车道,总共12个车道的十字路口上, 每个路口都排着长长的车龙, 然后呢, 没有交警指挥, 所有的车子, 都能够按照交通规则, 顺利通过, 虽然会变慢, 会Slow Down,但是, 真的是可以顺利通过。 我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 真的是满吃惊的。 呵呵。
其实做法很简单, 就是在红绿灯坏的情况下, 这个路口自动变成All Way Stop, 所有的车子, 到了路口以后, 就开始数数,看看自己是第几个到路口的, 规则是先到先走。 就这么简单。 前提是, 所有的人都必须严格执行这个规则。
反正, 我碰到过几次这种情况, 都没有问题, 顺利通过, 没有交警。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那我记错了,记成彭宇承认与老太相碰。 1 njyd 字348 2011-11-09 08:22:43
🙂你看我预先说明了你还是要这么判 1 cgangcm 字615 2011-11-09 20:32:21
🙂原来还有这么深的意思啊 我爱老婆 字0 2011-11-07 17:12:05
🙂除了开红车的小姑娘外, 没有一个表现及格的, 包括交警。
🙂我认为你的判定结论有严重问题 3 纹石 字1400 2011-11-07 23:12:08
🙂路权是国内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 3 本因坊幻庵 字256 2011-11-06 04:41:04
🙂不是考完就忘,而是明知故犯 1 两瓶啤酒 字64 2011-11-07 22:49:32
🙂考完就忘? 博客南 字50 2011-11-07 03: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