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今天电视台报道了一则交通事故,看里面人的表现。 -- njyd
涉及到法律条文的解释。何谓“没有超车条件”。就当时右车道行车情况看,四轮机动车确实不具备超车条件。但两轮摩托车有足够的空间。
要我说。
整个事件中最可气的首推黑车。漠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完全没有避让的意识。紧随黑车后面的灰色右转车,同样可气。在并入车道出现事故的情况下,不停车也就罢了。居然使用非机动车道。绝对应该抓住,罚6分,吊销驾照三个月。这时候交警干嘛去了。
第二可气的是记者。总以为自己占着道德制高点。揪住小老百姓一顿乱喷。把一件挺简单的事弄复杂了。中国要道德重建,逮几个自以为是的记者杀一儆百,绝对有效。
第三是那个交警。一件简单的交通事故,处理不好,还跟着记者瞎起哄。你丫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人民的爹。
第四自然是这对夫妇。但说他们“诬陷”,“血口喷人”就过了。两人后来的态度明显是被这种不负责任的指责给激怒了。做好事落了一身埋怨,肯定也觉得委屈。有点倔头“爱怎么着怎么着”的架势。
红车,有危险驾驶的嫌疑:(事故发生时)跨越两车道行车,本身就非常危险。事故发生后她的处置还不错,打了双闪,合理使用了 指示灯。另外的问题可能有:1,貌似在实线处变换车道;2,变换两个车道时不应该影响其他车辆。但事急从权,她算是表现很镇定的女司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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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视频为证 3 石狼 字136 2012-07-01 21:48:30
🙂不在法规!在于人祸! 2 寒笑 字94 2011-11-08 22:04:26
🙂视频也看了,回家翻翻交规,至于吵个犀利糊涂吗? 6 纹石 字1024 2011-11-08 00:04:32
🙂何谓“没有超车条件的”。
🙂我觉得你对“超车条件”的理解不正确 6 纹石 字1220 2011-11-15 22:03:24
😏叫个真 1 笑柄 字516 2011-11-16 04:38:33
🙂何妨先百度一下顿号的用法,然后再来嘲笑别人的汉语水平呢? 3 纹石 字793 2011-11-16 23:00:26
🙂机动车驾驶员学科考试的试题库答案可不可以看作司法解释呢? 笑柄 字26 2011-11-17 05: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