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烈火”崔哥 -- 老引北京
96年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修订了新的《法医临床鉴定标准》(该标准最早于1990年颁布施行,96年做了一次补充修订。)。补充完善并修改了1979年公安部颁发的《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发《关于法医技术人员靠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用当时一位国内法医界颇为出名的副主任法医师的话来说,该用狗干的事就别让人来做!
从96年开始,全国的法医就不用不戴口罩进行现场勘查,尸检,尸剖了。那味道实在不好,而且所谓的放过可疑味道,实话讲,正常人类的鼻子的灵敏度根本无法达到这程度,这纯粹就是某位公安部副部长闲的蛋疼的拍脑袋!
也正是从96年开始,有条件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中心开始建设无菌实验室,而法医们,也开始使用一次性工作服,这大大的提高了微生物物证的提取的可能性以及准确度,并大大的降低了因人为环境的改变引起的非原生微生物的交叉感染。
这次的修订极大地提高我国国内法医鉴定水平,拉近了跟外国同行的距离。
与此同时,法医鉴定结果也对一线案情的侦破提供了更加充分,细致的线索和证据。并争取了在侦破全过程更大,更硬气的话语权!
功在千秋!
ps:有一点我觉得还需要进一步修改那就是增加法医的行政级别,现在法医的行政级别太少,只有主任法医师(正厅局级)副主任法医师(副厅局级)主检法医师(正处级)法医师(副处级)助理法医师(正科级)实习法医师(副科级),但是新加入法医行业的实习员警,得工作满3年才能挂考上实习这一级,这还是最快的,考不过的还得继续等,大量的基层法医长年累月面临的都是“没本(职业资格)的买卖”啊!
公安们考执法资格这么简单,法医们考实习资格难死了有木有!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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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这不是勾馋虫吗?且听下回分解也行啊。 1 桥上 字0 2011-10-17 00:15:02
🙂老引出来了,献花支持。 3 独狼 字84 2011-10-16 23:49:17
🙂多说两句 452 萨苏 字1957 2011-10-16 12:04:56
🙂验尸不能戴口罩,应该是96年以前的事儿了!
🙂我一哥们干了十多年 11 睡狮 字501 2011-12-19 06:28:09
🙂刚烈如是,小民敬仰 柴门夜归 字0 2011-10-20 00:17:25
🙂一米八的老崔毫不犹豫就跳了。 coo 字149 2011-10-19 19:25:41
🙂你还真信哪 2 纳米小洞儿 字86 2011-10-19 2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