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的日记之71 --- 愚公移山我移家 -- 不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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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我的日记之71 --- 愚公移山我移家

朦胧胧睁开眼睛,已经早九点了,心下一沉,坏事了,今天是Zuo Sir乔迁的大日子,慌忙间对付了几口昨晚剩下的烙饼和冷水,也顾不得帽子和手机,一头扎进风雪交加的Yonge街。还好,得鲁大哥和雪松兄弟已经到了,于是撸起袖子,忙不迭的加入如荼的人流和物流中去。从毕业的六月开始,MBA的同学都在不停得搬东搬西,送走了一家又一家,只剩下自己坚守Yonge街。弟兄们说,你也换到北边来,这儿人多热闹。我只是笑笑得以自己贪图Downtown方便为借口。记得在小憩的时候,和得鲁提起自己其实三年间在多伦多大大小小搬了不下十几次家,结果在填公民申请表的时候绞尽了脑汁。大哥微叹了口气说:有空把这许多次搬家的经历写下来,一定又是篇文章。

2001年深秋的某一天,当我背着一个装有几件简单衣物的旅行包走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就知道,从今以后 “家” 是要在背上的行囊里走来走去的了。那种逃离那个家,逃离身边的一切,逃离自己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忘记的欲望像是一个秘密一样被我藏在了那小小的背包里,同时有一个愿望也一起被收藏,那就是,终有一天,我要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

刚落地Winsor这个城市,和妹妹住的是一个顶层的阁楼,矮的直不起腰,不过终于是在北美这个异国他乡有了一席之地,暂时的。那个冬天,我总喜欢把窗子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外虽有嬉笑怒骂和车水马龙,关上窗户便是自己的世界。我则在那个不大的阁楼里品味着生活的酸甜苦辣,想着我自由随意的生活。三个月后,我便揣着Rotman的offer来到了Toronto,便开始了频繁的“试居”,虽然只是从城市的这一角挪到了另一角而已,但那种拎起包裹便走的场面,如今在我看来却是需要如此大的决心和勇气。这一点也不夸张,个中滋味怕是没有流浪过的,没有搬过家的人无法体会的。这时所谓的“家”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一个窝吧,但我已暂且的满足,毕竟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好好地回忆过往。

每次搬家的时候,多有一种怀旧和感伤的意味在里边。收走灰尘,收走墙上的钟,收走熟视无睹的挂历,于是我的蜗居在多伦多天空下就空了。再找个地方,烧掉旧的书信,那些南来北往的邮戳,男人女人的笔迹,那些时间里的唾沫星子,那些白天夜晚的生活琐屑,那些无能为力的东西,狠一狠心就烧掉了。剩下的一切该搬的都搬走 把灯也关掉,瓶瓶罐罐在它们被倒空起就一直沉默,现在,把它们一个个都扔出去。回想自己每搬一次家,生活也就改善一次。如今住在多伦多的最高处,景致宜人,房子不大,心却很宽敞,毕竟终于一步一步走向了自己的理想天堂,虽然缓慢,坚难,但不是没有阳光,不是没有希望。我于是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收拾着每一个角落,像是在收拾着多年的陈年往事,像是在收拾着那颗漂泊的心。

是啊,此时的我正听着音乐,写着随笔,桌子上有着一杯茶正在凉,那寥寥绕绕的水雾模糊了我的视线,或许,不是因了那雾吧?我是为了曾经那个纯真的自己有着这样纯真的所谓梦想而被自己感动,眼泪湿了这样一个无眠的夜.... 三年了,多少风里来雪里去的日子,我将“家”背着从一座荒原逃到另一座荒原。今天,暂时住下吧,在这样一个新的地方,因为这里有我喜爱的温暖的阳光照在我的屋里,照在我心上。不知道下一次搬家会在什么时候?两年后?三年后?不过我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我会高高兴兴地再把我的家收到箱子里,象马背上的游牧民族一样,再迁徙到下一片水草丰美的地方。是的,不管在哪里,都一定是一个好地方,因为那儿会和现在一样。

写于2005年1月1日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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