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葡萄最近一系列文章的读书笔记及对葡萄发帖的总结归类 -- 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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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要求上网用户必须实名,那是强盗;利用技术/政治/体制上的优势定位用户的实名,那是小偷。
我们都知道从网络上追查一个人的身份,并没有那么难,尤其是普通人。但是按照葡大追求的标准,“正常国家”,都是用骗的:或者isp主动向强力机关提供信息,或者强力机关向法院申请传票要求isp提供信息,或者强力机关查到了信息,再寻别的手段追究责任。到目前为止,从制度上来讲,网络还是匿名为主。
那么我们是不是在这一点上就要超越这些正常国家,而发展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法律/制度体系呢?是有可能的。优劣与否,存而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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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东某种意义是回归 5 范进中举 字614 2012-02-27 21:10:51
🙂社保卡 身份证可以有 1 龙驹坝 字137 2012-02-27 16:01:16
🙂说实话真想找你怎么样都能找到 Levelworm 字64 2012-02-27 19:55:51
🙂这是强盗和骗子的区别
🙂关键是公权的界限在哪里 配额他 字274 2012-02-27 23:57:55
🙂网络实名信息应该严格局限在公安局的少数人手里 xiaobailong 字178 2012-02-27 16:49:29
🙂公安用的,纪委就用的,检察也用的,政府用的,沾边的也用的 阿来 字30 2012-03-03 20:45:38
🙂另一种方法是实名对所有人开放,所有人都知道发言的人是谁 xiaobailong 字151 2012-03-04 05: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