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毛泽东正在震撼世界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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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逐条回复。

本来不想批你这些言论,但是看见竟然有人为你叫好,就不能让你误导大家。

1.郡县制是始皇创建的吗?

(严家庆:王力群为何要给秦始皇翻案?链接出处

  王力群在讲坛上不厌其烦地说到秦始皇创建郡县制,作为赞誉这位暴君英明伟大的最重要的依据。郡县制是秦始皇创建的吗?非也!是楚国创建的。秦始皇只是釆纳了原藉楚人的丞相李斯的建议,继承楚国郡县制。

  楚国创建郡县制于楚武王年间,约公元前690年左右,比秦皇朝早五百多年。当时,楚国由江汉平原挺进中原建立两个前哨阵地,左翼是鄀(现湖北十堰地区),右翼是蓼(现河南信阳地区)。两地分置数县。设郡尹总揽军民大政,设县尹为一县之长,由楚武王委任官员管理。这就是唐代著名学者柳宗元后来总结的《封建论》的原型。它有别于周王朝滥封诸侯国的“诸侯制”政体,有益于维护国家统一号令和各地稳定。不仅如此,楚武王还创建了“抚征”,对所征战之地实行怀柔政策和郡县制。所以,楚国后来逐渐强大为“地方五千里,甲兵百万”的泱泱大国。楚国在征抚地先后设置了黔中郡(今湖南常德地区)、巫郡(今重庆涪陵地区)、申郡(今河南南阳地区)、阜郡(今安徽阜阳地区)、邓郡(今湖北襄阳地区)、赣郡(今江西赣州地区)、南郡(今广东韶关地区)、滇郡(今云南楚雄地区)等。今天的江苏苏州扬州、浙江杭州温州、湖北鄂州、江西赣州等封建名地都是楚郡演变而来。这说明楚国创建的抚征和郡县制是受百姓欢迎的,具有生命力的,比秦国杀人如麻、“秦之行暴正告天下”(《史记.苏秦列传》)不知高明多少倍!虽说成王败寇。

  笔者不知王力群教授有无读过《楚史》,怎会错误地将郡县制创建功劳硬安在秦始皇头上?并且,从唯物主义史观来看,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历史中封建制和诸侯制是反复交替使用的,其本质是一样的。并不是封建制比诸侯制高明先进,而诸侯制就愚昩落后。如果是这样,一千多年后的明朝为何还大行诸侯制呢?王力群教授用封建制优于诸侯制而大赞秦始皇的功劳,也是过于牵强附会。

2.李斯发明了郡县制?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录了这一发生在公元前226年的重大事件:

  秦初并天下……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李斯建议使用郡县制,“建议”和“发明”,差好远哟!

3 焚书是项羽的错?

焚书:《史记·卷006·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等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焚书在前,项羽放火在后,把责任都推给项羽?

4 坑的是方士?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   

《史记·卷121·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刘向《说苑》:坑杀儒士。

 

汉·孔安国《〈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现在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

焚书坑儒  

(1)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属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  

(2)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持这一观点的人,是由于无任何经学根底的涵养,导致不认识术士的术字,而将术士与方士混淆。古籍多通假字,《礼记。学记》云:“蛾子时术之”,术述即是一例。术士即述士,古代学者遵从孔子“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信条,学述(学术)而不自造作(创作)。此亦“学术”一词的本源和本义。“术” 音“述”,术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

  

(3)第三是秦始皇的确活埋了许多秦朝学术界、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秦始皇焚《诗》、《书》,医、卜之类的文籍,不在焚烧之列。且司马迁与汉武帝年龄相仿,按最迟计算(汉武帝崩于公元前87年),司马迁距离焚书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120年的时间跨度,是什麽概念?就相当於今天的2011年到1896年(清光绪年间)的跨度。司马迁从十多岁起,就开始徧游中国,二十三岁的时候,其父司马谈去世,司马迁就已经接任其父的职务,担任汉太史令了。如果从司马迁20岁开始算起(-147年),距离焚书坑儒(-212年)的时间跨度,不过65年而已。即相当於2011年往前推65年(相当於中华民国时期的1946年)。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时间跨度之内,以司马迁的学识和所处高层的地位,焚书坑儒这样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退一万步讲,就是普通民众,对於1946年发生的大事,也未必糊里糊涂。

5.县大郡小?

许慎《说文》:“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

许慎的资料可能来源于《逸周书·作雒》:“因西土為方千里,分以百縣,縣有四郡,郡有四鄙,大縣立城,方王城三之一,小縣立城,方王城九之一,都鄙不過百室,以便野事。”

《说文》段注:“战国策:甘茂曰:宜阳,大县也。名为县,其实郡也。武王时已郡大县小。魏纳上郡使十五县。后十三年,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

由此可见,县大郡小是周制,但到战国时期,出于某种原因,变成了郡大县小。(不过杨宽也认为“郡本来设在新得到的边地”,边地荒僻,地广人稀,后来繁荣起来才形成郡大县小的局面。和作者不同的是杨宽认为时间是在春秋末年,见杨宽《战国史》)并且,这种现象并不仅仅局限于秦国,《史记·韩世家》:“我上党郡守以上党郡降赵”。《史记·魏世家》:“七年,魏尽入上郡于秦”。《史记·楚世家》“复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为郡,距秦”。此外《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又有:“於是吴王乃遂发九郡兵伐齐。”而吴起曾出任西河守,既称“守”,则西河很可能也是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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