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一些小讨论 -- 本嘉明
全面看葡萄这几年的长篇帖子,我个人的理解是:葡萄认为WG总体是好的,大好的,应该的;问题有一点点,是小手指头。我个人延伸一下学习感想啊,觉得再搞几次,无妨,而且说不定有益健康。
再看这个<补充>,葡萄认为WG在中美建交前,所以既然美国赶来建交,双方在法律上BALA BALA好了,你就不能再说我坏话了,这事结了。就这一点,你说的,葡萄说的,我一开始就同意。
但这里有两个问题。
一,你们太小看主席了。也就是主席年纪不饶人,如果先中美建交,再WG,主席一样敢的。尼克松敢说什么吗?他肯说什么吗?
二,葡萄在3月3日我那个帖子后一再在法律上耐心解释,这体现了一种律师式的专业执着,要赞。我再比喻一下啊,似乎这就是乘公车逃票,你没抓住我,我已经下车了,算我狠。当然这个比喻用于随便吃人的时代,那是比较温柔了,但没有美国大使来忽悠我小本,我自愿这么走的------这样子,可以少收一点草。
而我关心的是,请我们每个人扪心自问:你自己觉得逃票是一件好事吗?逃完了有小便宜感和幸福感吗?
在那个时代,只有一个人是安全的,其他十亿人全部是无安全性可言的,今昔沧桑的。同志们一旦开始互咬,就要下狠手,一则以媚上,二则斩草除根。WG后清理的三种人,很多人直接间接有杀人命案在身。
WG时代的广西吃人,不是因为饥荒,这体现了一种特权,一种福利。同样是这些人,为什么在1963年没有吃人,在1967年就吃人了呢?谁能解释吗?就为了小便宜感,幸福感,口感?
不错,法律上BALA BALA好了,人家不可以在国家层面指摘你了,但这恰恰不是你能洋洋得意的理由啊,一个社会要有自己的是非观和主见啊。按这个逻辑,德国总理勃兰特根本没必要在波兰“惊天一跪”,反正德波建交了,法律层面清帐了。人家的学术界,知识界,民间,怎么看WG这个事情,拜托大家不要再看组织上允许翻译过来的那些大部头了。
就是说,葡萄专注在法律角度,我专注在道义角度。在道义上失去民心(包括世界对中国的观感),而且扭曲本国人民的善恶观是非观,以吃人为乐为荣,这个代价太大。以此为代价的,关起门来急风暴雨式的WG,即便完成了葡萄所说的国内外“两个转变”(文官政治,中美合作)------这点我存疑------即便逃票圆满成功,以后不用再逃,那仍然是得不偿失的。
葡萄一再的解释,反而使我产生一个错觉,就是他的“肢体语言”告诉我,他的潜意识里可能也意识到:“在道义上,WG是有瑕疵的”,所以才那么在乎在法律层面堵人家的嘴,给我们法盲们普及国际法常识。不然根本不用在乎洋ZF是否会指责我党,我行我素好了,即便跳出几个吹毛求疵如小本的,还不是贻笑天下?
堵得了嘴,堵得了人心所向吗?
但愿我是错的,不然无法解释葡萄已经写的几百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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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的快乐,在于发现世界不是和自己想的一样的。 2 真理 字67 2012-05-04 19:25:02
🙂还是人类社会比较好玩 Levelworm 字233 2012-05-04 21:20:02
🙂【商榷】葡萄的意思是外国人“不能”计较WG, 11 钛豌豆 字877 2012-05-04 10:31:29
🙂我又要用比喻了
🙂你还是先把你自己在主贴里连接的那个帖子自圆其说吧 23 葡萄 字0 2012-05-04 17:35:09
🙂葡萄啊 12 本嘉明 字1714 2012-05-04 21:21:58
🙂关于《墓碑》,河里的双石曾经推荐过宋文彬的新浪博客 阴霾信仰 字40 2012-05-06 23:17:45
🙂宋文彬:三年困难时期干部们在做什么? 4 葡萄 字0 2012-05-06 23: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