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香具师+目明兼谈小摊贩+城管 -- 步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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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香具师+目明兼谈小摊贩+城管

香具师+目明兼谈小摊贩+城管

这个题目那,仔细想想确实太大,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写起来控制不好,会刹不住车。不过既然开始动笔了,个么只好脚踏香蕉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先从题目开始解释,题目的后半用不着我多说,算是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代表。

前半哪就需要解释了,香具师是日本对在无固定地址,在露天进行商业活动人群的总称,在江户时期,主要是指在各地行脚的游方郎中,类似于中国归于江湖的“金、皮、彩、挂、评、团、调、柳。”八大行的“皮”行。后来意义扩大,涵盖了以卖艺,销售香具等没有固定场所进行售货为职业的小贩。进入明治之后,小贩们的商务活动已经进化为组织化且分工明确的集体。集体中的老大组织所有的小商贩,按照初一,十五,节日之分在寺庙,集市附近分配摊位,摆摊卖东西。另外由于日本的小商贩,在卖东西时也爱挂点“彩”,经常会让你来个抽签,或是拿玩具枪射东西,射中了根据射的大小,给客人相应的礼物。由于这属于“射的”游戏,香具师这一行又称为“的屋”,日本的的屋很有意思,供的祖师爷是神农黄帝,在中国神农和黄帝是两个人,但到了日本不知道就变成了艺人。有的说这和神农走遍天下尝遍百草,造福苍生有关。不过至今都没得到别人的认可。(日本人及亚洲人都熟悉,大名鼎鼎的《寅次郎的故事》系列片里的寅次郎正式职业就是“的屋”。

大家看清楚了,这些“的屋”现在就如同中国的无证商贩。而的屋的头目就是日本说的“亲分”。这些亲分及手下主要负责摊位的分配,维持市场秩序,以及保护市场的职责。根据后两项的功能决定亲分自然肯定是些“流氓无产者”,不会动粗的老实人是干不了这行的。什么国家什么地区,法律和现实生活,总是有一点点执行空间的,混混在市场里无事生非,这捞一把,那耍一下。就算警察抓住他们,最多关上几天,因为都是轻罪。既不能打,罚了不管用。放出来这些人还是会继续无谁生非,继续从事他们的无本买卖,就如同水浒传里的牛二一般。北野武曾经拍过一部“菊次郎的夏天”,北野武演个混得不算成功的混混,带着孩子在市场上贪便宜,结果被几个的屋的手下,揪住要赔钱,开始还嘴硬,咋咋呼呼“豁胖”,结果没几下就胖起来,口鼻出血,头肿成猪头一般,他立刻求饶,市场也太平了。有时候,确实需要用非正常的手段才能保证某些事情的进行。日本人是这么称呼黑社会现象为“社会所需要的恶势力”。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为啥哪?用一派恶势力来维持秩序,代价肯定是社会强势机关对所使用的恶势力做些许让步。“无利不起早”,恶势力本来就是流氓无产者,他们来管理市场或是某个地区的治安,执政机关必须要对他们的某些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屋”还好一点,他可以按照各个摊位的收取摊位费。其他没有管理市场的恶势力怎么办哪?说起来话长,但是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政府和黑恶势力的等价交换。

当时在日本,从事城市管理的人员是今天无法想象的,江户这么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负责管理城市的治安,诉讼,卫生,消防等民生事物的两个衙门,北町奉行所和南町奉行所所有的办事人员加起来不过240。且更让人吃惊的,这俩个衙门不是同时办公的!两个衙门是按照月份轮流管理城市,一个衙门对城市实施监督管理时,另一个衙门就关起大门,处理上个月尚未处理完成的事物。也就是说120个人要负责一个将近百万人城市的治安,那不可避免的要使用一些民间势力(非官方的协力者)。这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官方拥有大量非正式不吃粮饷的临时工,来负责捕盗,捉贼等工作。这类人有个总称“目明”,又称 “冈引”,而其他未加入这个行列的犯罪集团则鄙视的总称这些人为“走狗”。

日本这个形式管理形式要追根朔源可以追溯到11世纪的“放免”,“放免”是放免囚人的简称。当时的监狱将一些罪行不重的囚犯,放出监狱去执行追捕其他重刑犯的任务。视这些人追到的逃犯罪行轻重,减免这些人的徒刑。说的透彻点这就是以毒攻毒。放免最早出现在文献记载中是《今昔物语》,芥川龙之介的《竹林中》捉住那位大盗多襄丸的就是一个“放免”。

放免进入江户时代之后,虽然法律禁止这种行为的存在,但是如同上述的一般,管理整个江户的治安的人只有区区240人,肯定要借助其他力量。更让人头疼的,江户时代的对普通犯罪的惩罚手段以从驱除自治体为主,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些被流放的人被驱逐在自治体之外,必然形成了新的犯罪集团。如果没有熟悉这些集团内部情况的人协助,上述240个管理人员恐怕连一个犯人都抓不住。而这240个人员除了负责治安,还要负责诉讼,消防,卫生城市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绝对不可能抽出时间来管理这些犯罪集团的。必然委托一下能够压得住这些“刺头”的老大来管理这些人。这些“老大”会是些什么人?除了本来的犯罪集团的老大,恐怕其他人是难以胜任的。这些或大或小的老大就是冈引,是直接受两个衙门240人直接管理的,一直保持在500人上下。下引是冈引的手下,大约在3000人左右。幕府从来没有给过这些人正式的身份,也从来不出一分钱经费(或者很少),甚至也不提供正式武器!可能看过日本古代侦探剧的人说不对!我看这些人抓人手里一直拿着把“窝插头”晃伐晃伐?呵呵,那不叫“窝插头”,那个正式的学名叫“十手”,类似于现在的警棍。短的那段的用处就是格开看来的刀剑,木棍及其他凶器。日本有个连放了888回的电视连续剧《钱形平次》,对!也就是动画片《鲁邦三世》里钱形警部的祖先。里面的钱形除了一大串作为暗器的“宽永通宝”,使得最花俏的就是一把“十手”,他能用这把“十手”把周围的执长刀的坏人打得落花流水。但是有学者做过考据,这种场面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的。1,十手不管用多好的钢打造的,到底长度不够。长度一米多的日本刀劈砍过来想用一把单薄的十手挡开,不算钢的硬度,算算加速度就能劈你了一刀两段了。2,奉行所规定,上述240个管理人员是可以携带十手进行巡查的。但是冈引除了特殊情况下,平时是不能携带十手执勤的。他们的十手是寄放在衙门里,直到上级领导认为他们有需要十手时,才会让他们到衙门里去取。即使十手拿到手,也不能别在腰里晃伐晃伐,那属于公然露械,不被上级所允许。冈引用十手时,只能把十手插在怀里。真的要用时,也只能微微露一下给别人看看,证明一下自己“走狗”的身份。

目明为政府做事是公开的秘密,但是属于非编人员,死伤了也没有抚恤金。除此之外,他们本来就是捞偏门的,除了为政府做事,肯定要自己干点啥。如果在这种情况中触犯了刑法。被关进监狱了,可不像中国牢监里的“特情人员”那样会享受特殊待遇。因为日本的监狱也是一个自治体,监房里的牢头狱霸是典狱长(石出带刀)认可的。新来的犯人进牢房之前,都要报出自己身份。如果被牢房的人认出来是政府的“走狗”,那你这条小命可就保不住了。首先进监房一顿“杀威棒”是少不了的。之后可以有各种方法收拾你,

1. 把水桶灌满水,从高处砸脊背

2. 用木板打手腕

3,在饭里加巴豆和番椒给你吃

4,往身上涂稀释了的米糠大酱,一丝不挂撂在地板上一夜,第二天,全身的皮肤感染,随之溃烂。

5,逼着吃大量的盐或不给一点盐吃

6,请你吃“黄昆山”,而且不是一碗,是两碗。

当上述私刑全来一遍(估计其中任何一项就让走狗们够受了)“走狗”被折磨了差不多了,犯人们找个后半夜或是早上点名混乱时间,把“走狗”摁在地上,用力踩碎睾丸,给他来个“驾返道山”。尸体就报个病死,监狱方面也不会有人来追究的。政府保留了这种权利,也就对“目明”保持了一种威吓手段,保证了衙门的权威性。

既然做目明这么危险,为啥还是由黑社会的人抢着做?很简单,做这行利益很大。幕府让黑恶势力义务劳动,黑恶势力换来的是可以自由放赌及从事相关非法事业的权力。在毒品没有出现之前,放赌和招嫖是最基本的赚钱行业,(日本的黑社会还可以组织剧团演戏,和南京的大流氓常玉卿一样。但是这都有淡季旺季,和放赌和招嫖相比来说还是不稳定的)。日本当时的赌博方式不多,很大部分的赌场是“丁半博打”,也就是掷筛子,赌大小。大部分目明就以开赌场抽头维持生计,除此之外,还有贩卖人口,受保护费等等。只要在不触犯众怒的情况下,政府都是完全无视,并且允许你在各个地方开赌场或从事其他各种非合法的生意。很有意思的,目明的生活支柱是放赌。所以他们自己自称为“搏徒”,认为是当世的侠客、比“的屋”高一个级别。而“的屋”也看不起是“搏徒”,因为他们自认有吃饭的生计,和“搏徒”这种寄生虫相比,活的更有尊严。

二战之后到六十年代这段时间是日本各类黑社会的黄金时代,因为美国人几乎完全摧毁了战前日本社会的执法机关,日本在很长一段时间是处于执法真空状态的。当时,亚洲战胜国,和日本原来的殖民地在日本的侨民,由原本被压迫的最底层一下子翻身。在日本各地很多方面巧取豪夺,横行霸道。当时在广岛附近的台湾华侨,在市场大厦楼顶挂面青天白日旗,里面就能公开开赌,招嫖,警察根本没办法进去执法,这是中国近代史上少有的“治外法权”得到贯彻的一点时期。这时候,警察自然想到了“搏徒”,虽然随着江户幕府的倒台,目明这个行业是取消了。但是新上台的维新政府和这些组织依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只是控制使用,所以当时的日本的黑社会的势力发展并不大,很少有势力扩展到全日本的大组织。日本战败之后,随着经济的萧条,和几百万退伍军人退回日本本土,失业+人口暴增,日本的黑社会迅速扩大。其中又以“山口组”“稻川会”成长势头最大,要知道,山口组在战前,只是神户港口的一个小组织,战后由于领导者的天才组织能力和超前的预见性,一跃而成为势力遍及日本的大组织了。

警察震不住那些无视现行政府的侨民,(据说当时有的朝侨和华侨组织,除了重武器没有,各式轻武器应有尽有,和日本人抢地盘都是用机关枪的。。。。)只好用不怕死的黑社会了。对日本黑社会来说,放纵侨民在自己原来的势力范围撒野,等于自掘坟墓,所以打起来自然是倾其全力。很快原来撒野的侨民被打压下去了,很大一部分甚至加入了日本本土的黑社会组织!!(势力遍布在东京附近的稻川会,元最高顾问赵春树是咱么天津爷们,现任稻川会组长国籍是朝鲜。日本现在认定的22个广域暴力团中,7个组织的组长是朝鲜籍。其他的右翼团体。。。无算)

等到天下太平,警察就开始收拾这些黑社会了。他们立法对付黑社会,成立专门的组织,对付黑社会。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原来的“的屋”和“搏徒”的界限越来越不清楚了。单纯管理露天商贩和放赌的黑社会几乎不存在了。日本的黑社会与其说是影响社会的治安的不安定因素,已经演化成了一个贸易公司,他们主要的工作已经从过去的放赌,招嫖,收保护费.逐渐进化到炒地皮,放高利贷。将本求利,只不过用的手段属于非正式的而已。

现在日本还没有“的屋”这样管理露天商贩的非正式组织?答案是还是有的。笔者曾在新宿待过一段时间,每天晚上在马路中央就会有各式各样的小摊贩出现。买些小装饰,玩具。也有那种大排档(就是路边面馆)。还有卖假表的!对,就像现在上海襄阳路边上,一个大木盒里摆着各式的手表,旁边加着各种皮包的那种小摊。更让人奇特的是,练这些摊的都是外国面孔。后来才从新闻里知道,这些卖假表的外国人都是以色列人。且肯定跟当地的“的屋”有过了协议,不然他把摊子摆在这些有“的屋”背景的小贩身边,不产生矛盾才怪。这确实成了一景。在一个日本小贩环绕的热闹地方,插进一个血统不同的外来户,确实很异样。

越扯越远了,看来得拉回题目了。我举上述的这些例子只是想说明,其实用社会力量来管理路边摊贩,从日本的情况来说,确实比当前和谐社会用城管管理露天商贩更好。第一,的屋的生计是寄生在路边摊贩上的,他们肯定会用更加合理的方法来管理摊贩,而不是像城管那样把摊上的货物或是小车没收了事。在的屋的管理下,目前至少日本的市民社会和露天摊贩做到了和平相处。第二,用这些民间的力量来管理露天商贩,可以为国家节省很大一笔经费。而政府只要做好管理几个为首的“的屋”就可以了。如果在管理上出现了失误,政府完全不需要为这些人的错误买单。直接照章办事,警示一下。不然像现在,出了什么事情,就说是临时工干的,这个黑锅由政府背着太没必要了。

但是,什么事情有利必有弊。这个事情操作起来绝对有相当多的危险性。

1, 让黑恶势力来管理,就如同上文所说的,政府肯定要对这些势力在某个方面做出妥协。不然这个管理系统是无法维持下去的。这个妥协的分寸是相当难拿捏的。管理的好,自然是皆大欢喜。管理的不好,这些人自持有政府的授权,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是非常有可能的。

2, 地方的老百姓答不答应?现在看电视里,很多居民就是如此,觉得露天摊贩买的各类东西便宜,但是把这些摊贩的摆放地点设在居民去附近。老百姓又会说这些脏乱差的摊贩影响了他们的环境,要求政府加强管理。可是一取缔。又会说没有这些摊贩生活不方便了,在当今物价飞涨的时代买不到便宜的蔬菜和副食品了。

最后说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可能就表现出当前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几年前,上海的城管对黑车施行钓鱼执法,雇佣“倒钩”,把黑车司机引诱到城管设伏的地区,直接罚款扣车。这样的执法行为存在各种违法嫌疑,虽然出现过一次黑车司机把“倒钩”给杀死的事情,但是就这么一直实行着。直到有个清白的司机,被倒钩蒙骗,罚款并扣车,司机因为是公司的车,被逼的没法,只好割了小指到电视台诉苦(呵呵估计此人看过日本的黑社会电影)。事情闹大了,最终城管只能承认错误,保证今后不再使用这种执法手段。很有意思的,城管公开宣布停止钓鱼执法不到一个月。上海的黑车立即泛滥开来。它们可以车悬顶灯,前面挂着一个计价器。在市中心人民广场,福州路大摇大摆的拉客。这是城管都不知道那里去了。最近 ,上海市民对黑车怨言又大了(不知道真假)。城管和交管又开始组织大批人力物力打击黑车了。不过好像没有了钓鱼执法,城管的执法效率低了很多。前几天交管在电视上大声呼吁,市民在乘坐黑车时要主动举证,协助交管打击黑车。这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说这话的人真是标准傻b。在当今的社会,谁爱干举证这类得罪人的事?难道这又是为“钓鱼执法”重开做的一种铺垫?

上海的黑车,黑摩的,黑三轮,生意不是一般得好好。前几天去八号线成山路等人,每隔2。3分钟就有一部黑三轮,黑摩的停车,下客,再载客。这可以证明老百姓对这个黑车的需求是很大的。但交管和城管给出的取缔这些人的理由却是这些人影响交通秩序,危害乘车人的生命。但是取缔了这些交通秩序就会好吗?乘车人的安全就得到保证了吗?土方车那是谁管的?

由乱作为变成不作为,现在又想变回去。这是否说明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对这方面又蠢蠢欲动了,这说明了什么?

我的观点就是:当下全国老百姓对城管的评价,就是披着虎皮的流氓。既然老百姓已经认定城管是流氓了,那还不如让正式的职业流氓(有政府的许可,但并不受政府的保护)来管理城市的某些部分。这也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至于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弊端,只好摸着石头过河了。可是这么大一个国家都能摸着石头过河,小小的一个城市管理就不能摸着石头过河(何况有日本的成功?经验在那里)?只要有利于老百姓的生活,有利于社会和谐。下放一部分权力,放任一部分势力那有何不可哪?

话本说彻,权做收场

通宝推:被明月兮佩宝璐,迷途笨狼,桥上,mop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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