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定下一点,为已定案的案件张目的言论非法---例如在欧洲就有这样的立法,那么事情就简单很多了。
🙂DE 粗茶淡饭 字78 2012-09-26 13:40:11
🙂可以参考欧洲的法治 3 丁一叮 字1059 2012-09-26 20:03:00
🙂DE 粗茶淡饭 字382 2012-09-27 03:49:12
🙂应该说现在官媒无法区分言论自由的界限
🙂教主这个说法倒是不错,不过目前能做到的只有学习德国。 2 天煞穆珏 字168 2012-09-25 09:22:18
🙂大胖子沙发 大胖子 字0 2012-09-24 08: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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