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一个无比脑残的判决 -- suney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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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
家园 其实

这并不是个复杂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到了《侵权责任法》则规定更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该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业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物业公司是受业主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的企业法人,简单说的话根据上述规定就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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