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道路交通是观察法制程度的窗口 -- 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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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觉得毛病出在管理方法上,特别是车辆保险政策,本来曾经想写个东西吐槽一下,但想想写了后也改变不了什么就作罢了。
中国交通所有矛盾的集中点是机动车的保险政策,即责任方付费,表面上看合理,其实种种乱象皆产生于此。
这个政策的严重后果就是逼迫执法者-警察带头违法,所谓违法就是一条罪名:“机动车没能保证安全驾驶”,有没有莫须有的味道?
这条罪名只适用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时使用,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无论怎样都不会涉及到这条。
因为行人吃亏了(这是必然的),
因为责任方要付钱,
因为付钱方是保险公司,
所以无论什么情况或者说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都会凭借这个罪名或多或少的承担点责任。美其名曰:人道主义。
由此而来的后果就是交通法规只对机动车驾驶人有效,而行人根本不用顾忌,如果说有行人盼着发生事故是诛心,但碰瓷的屡见不鲜却是事实。
一种法规如果没有可执行性或没有可正确的执行性,一定会造成与立法初衷相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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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一个!确实讲出了俺滴心声,这个确实是得看环境来说滴 阿迪 字434 2013-06-04 23:27:09
🙂同样,如果行人让车辆,那么基本就别过马路了。 十亿星阵 字0 2013-04-06 04:47:20
🙂也许是我没有表达清楚 2 Climb 字455 2013-04-06 05:03:45
🙂深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