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曾祖父之死 -- 往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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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那3年有饿死的,这个大多数人都不否认

但这依然不能证明这篇“回忆录”是真的。

从楼主的叙述来看,似乎是福建长汀、武平、上杭、永定4县的客家人。自57年遭遇小冰期以来,随后数年各地气候都不正常,在58年即出现大旱,包括闽粤。福建58年3月遇雹灾,5月福建山区特别是闽西遭遇强降水,出现大范围山洪,受灾严重。虽然全国来看灾情不严重,该年算是很平和的年份了,收成也很好,但福建是有灾情的,且不轻,可是在楼主帖子里似乎是风调雨顺,似乎只是大办食堂、某些人的恶性以及上中农的成分造成他曾祖父的死。

59、60、61年的灾害是全国性的,可以说出了西藏,各地都有灾害记录,且几乎都是100年来最严重的(这个和百年一遇还不是一个概念,百年一遇指的是重现期的概率,而这个是真实发生的),但在楼主的帖子里,这些都看不到。

不过,我觉得问题最大的是拯救宗族。楼主应该是闽西客家人吧,客家人宗族观念特强,因此尊卑等级观念也非常强,一个年轻人(按他曾祖父死亡事件算,在拯救家族时,其年龄大约在20岁左右)会有机会有能力去拯救宗族?他拿什么去赎回宗堂山宗堂田。

一般而言,只有具官僚背景的世家大族才可能有大规模的族田并建祠堂,即便在富庶的江浙等地,有宗堂山宗堂田也很少,在公认富裕地区苏南地区,除了吴县、常熟、无锡等地外,其他地区并无此类大族,大多数地区整个县也没一个有族田的世家大族。

楼主这一房的先祖偶发横财,拾得黄金万两,有钱购置田地山林,好吧,这个问题看上去也算是解决了,那楼主的家族应该是该地区至少是该县最大的世家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既是世家,既是客家人,规矩是有的,且很大,比如说族产和家产的概念。宗族内的宗堂山宗堂田应为宗族所有,非一房所有,更非一家所有。宗堂山宗堂田一般而言不是买来的,而是绝户人家遗留的,以及部分大房捐赠的,因此,有资格卖族产的,特别是宗堂山宗堂田的,怕不是某户人就可以做的,必须由族长决定且全族同意方可。

在世家大族里,房与房之间的贫富差异是很大的,主要看是否嫡系,只有嫡系有资格继承主要财产,其他房系是没资格的,因此衰败是必然的,很多非嫡系给嫡系打长工,这个不是懒不懒、吸不吸鸦片就能改变的。

楼主曾祖父所在的那一房,有黄金做支撑,想必是族内大家,有话语权的。不过呢,在卖族产时却没有了话语权,这是一个漏洞。第二个漏洞是,楼主曾祖父以20岁之龄就可以花巨资买回宗堂山宗堂田(这个前面已经说了,有族田的家族不多,可见非大家不能维持,非大财不能购置),他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用什么来买?不要告诉我是靠盐水配饭,从嘴里是省不下这么多钱的,即便他从一出生就开始省。

那么楼主曾祖父是变卖自己房里的财产去赎回族田的吗?干嘛这么费事,捐赠本就是族田的一大来源,他完全可以捐赠啊。

但又出现一个问题。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除了不吸鸦片外,还没机会展示其他长处,那他怎么可能有资格处理房内财产呢?一个房十几、二十户人,即便他是嫡系,只怕在20岁左右也不可能有资格处理房产。

该文还有一个大漏洞,即上中农成分。从文中可以看出,楼主曾祖父在解放前并未破产,所以才会引得土匪觊觎财产,那么在土改时,无论如何也不会仅为上中农,否则前后太多矛盾了。

首先,既然之前购置过大量山林农田,又不见变卖家产,还赎回了族产,则解放时楼主曾祖父这房这户的土地不会少,否则前面的铺垫就莫名其妙了。其次,在1934年长征时,楼主曾祖父家已经只剩两口人了,直到1949年(没写楼主的祖父在此间娶妻生子)。一个只有两口人的家庭,可以耕种的土地是极其有限的,即便有大牲畜也是要雇工的(文中没写有没有大牲畜,呵呵,如果没有,雇工是必然的)。

在宗族里面贫富差异也是非常大的,雇佣同族人做长工是常见的事,如果楼主曾祖父的土地少到不需要雇工,则前面说的拯救啥的就是笑话,如果土地多到要雇工,怎么也不可能是上中农。

当然,也可以说楼主曾祖父在与那个土匪打交道时败了家。不过,即便败家了,土改时也不可能是上中农,还有个更适合的成分等着呢——破落地主。陶铸的成分就是破落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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