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伪左就是人渣,先分善恶再辨左右 -- 迷途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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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继续讨论。

一、记得是老江,还有《建国大业》里的老蒋说过: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最后老蒋的选择几乎是亡国。

对于反腐的重要性,我和您是一致的。不过,我看到您第三点中提出的反腐行动的经济性,我感觉您对腐败还是有一定容忍度的。比如一些查起来费时、费力、费钱的小案,对其采取行动是不值得的。

而我认为,查这些这些小案首要目的不是为了追回赃款、挽回损失,而是震慑潜在的腐败分子。从可行性上说,可以因为能力不足、技术手段不足等客观因素搁置案件,但不能因为成本太高而放弃。

二、您认为财产公示是丝毫不起作用的作秀,这个我不太同意。当然我也不认为这一招鲜,就吃遍天。

客观上说,人性的贪婪导致了腐败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杜绝腐败应该是一个文明社会极力去接近的目标,所谓取乎上得其中。中国现阶段,对权力的监督就那么回事了。财产公示则算得上是权力寻租效果(经济方面)上的监督。

前面您好几次提起财产公示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下面我具体地说我的看法:

1、公示是定期的,比如任前、任后;2、公示是定范围的,比如年薪、不动产、证券、投资等。3、公示是定关联人员的,比如至亲、家族等。4、还有就是惩处,针对谎报、瞒报的措施。

其实这些具体内容有很多可以借鉴过来,西方的就不提了,光是香港、新加坡就离我们很近。所谓公示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透明。透明是腐败的天敌,阳光照耀的地方少有霉菌生长。

三、最后要说的就是财产核查的问题。

您也说了,刘志军让他申报肯定是没问题的。那刘志军的问题又是怎么知道的呢?显然是查出来的。

刘志军的起诉书上说的是受贿6000多万。我想,检方提出这个数字肯定不是只听行贿人这么说。一定是有存款、房产、物业、汽车、贵重金属、奢侈品以及他本人的花费记录等等等等来对应的。我觉得这些可不是刘志军竹筒倒豆子吐出来的,刘志军出事两年多,中纪委和检察院肯定在查这些。

或许您会说,刘志军是大老虎、死老虎,才会被这么个查法。的确,一些小苍蝇、没犯事的老虎,中纪委、检察院是不会查的。可是您看,杨达才手上那块表一下子就让他的财产状况出了问题。

拿杨达才举例就是说,现在的信息社会,稍不注意,一个人的财产信息的真实状况就会暴露。

一个申报只有两套房产的官员,很有可能被某地某个登记房产信息的小职员搞翻,有龚爱爱(虽然不是官员)的例子。

一个申报只有50万存款的官员,很可能被某地某家银行的储蓄员搞翻......

.........

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至今为什么出不来?因为大批官员如实申报也不是,谎报瞒报也不是,所以干脆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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