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冲这句“当然,如果有人是拿了人钱财,替人办事那就另说了”,真想给你投草。不过这么说就这么说吧,我无所谓。有什么见不得光的,我只是闲的蛋疼看证据说实话。两边的我都看,尽可能私货丢出去,并不是只看一面之辞。而且可惜也没达到可以投草的权限标准。
另外,谁给我投了草,希望你能拿出证据来说理,别偷偷摸摸做小动作。
我说过,哪怕杨某一直的口供基本没被直接被证据戳穿,能和他人口供对照,监控支撑的起杨某的说法,支持没问题。你这种的帖子完全没任何好处。
真是违背意志啊!呵呵。
17日凌晨3点40分未成年人离开酒吧上车,走时没有任何人邀请经理张某某和陪酒女子墨和陪酒女婷婷……此时未成年人等已经准备开车离开,张某某着急万分,于17日3时40分、17日3时45分和17日3时49分、17日3时51分,于11分钟内给李某某(因为他主要就认识李某某)挂了四次电话,内容就是一个:“千万别走,等我一会,我马上就到。”张某某打电话内容情况,办案律师已经和李某某多次核实无疑。法庭调查也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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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下。 黄锴爱李莹 字85 2013-09-17 08:32:07
🙂你的第一句话同样适用于你 3 忘情 字286 2013-09-16 20:11:12
🙂有不同观点确实是正常的,但是骂人“孽畜”是不正常的 10 思想的行者 字734 2013-09-17 04:22:59
🙂随你。
🙂反过来想就明白了 8 lancelotgass 字497 2013-09-16 13:03:53
🙂你没看田参军所说的都是据某某供述吗? 思想的行者 字88 2013-09-16 12:34:22
🙂这个我知道。田参军微博评论上就这么反驳的。 1 黄锴爱李莹 字219 2013-09-16 12:47:25
🙂李某某的案子,真是个神奇的案子 14 滴语 字499 2013-09-15 11: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