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我只想指出,这个所谓“两个案件”说的荒谬之处。这是两个案件吗?对做无罪辨的李家而言,这是本案争议焦点。
我只想指出,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是没有为消除被告人合理怀疑做任何事的。为什么这个被害人时醉时不醉?为什么这个受害人有多次逃离或呼救的大好机会而不逃离不呼救?这不是用一句“不得强制被害人出庭”可以搪塞过去的。被害人可以不出庭,你警方检方有没有对这些情况生过疑问?假如控方认为这合乎情理,不必询问被害人也可解释,那就理应当庭把这层道理说出来以消除大家的疑虑。你说不出,就说明你没有答案。那么为何没有答案?控方行使国家赋予的刑事案件侦察控告权的时候,尽到自己职守没有?法院又是怎样来消除案件所存在的合理怀疑因素的?
你可以高挂免战牌“不得强制被害人出庭”但疑点不会因此自行消失。疑点利益本该归被告,现在呢?不明不白,只会扯那句“法院已判必须服从”的蠢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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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供是多么容易又多么高效啊。 马尔他之鹰 字286 2013-09-28 20:51:15
🙂除了被害人陈述,还有同案人的供述 围观群众 字54 2013-09-28 23:45:59
🙂同案人的口供矛盾的地方很多。 股市就是搏傻游 字737 2013-09-29 00:39:13
🙂看不到完整的材料,我不对案件本身发表意见。
🙂受害人为什么不逃?因为这几个小混混一直不给陪酒的小费 围观群众 字169 2013-09-29 23:47:42
🙂这既非当事人,也非律师公检法人员所说,而是河里某人“分析 马尔他之鹰 字254 2013-09-30 02:56:36
🙂不仅仅是某人,我相信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会看出来 1 围观群众 字559 2013-09-30 03:12:24
😁一个弱女子在店堂里不敢讨账,追几个钟头落单到酒店要账? 马尔他之鹰 字426 2013-09-30 03: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