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以目前桌面的证据来说,受害人没有选择私了,猜想是认为报案利益更最大化。而案发后两天才报案,估计是有人指点的。如果是有组织的行为,两天内查清被告的底细也不难。
问题在于如果选择私了,必定会联系被告的。从李母后来提供的证据来看,只有一条短讯,估计这条短讯的出处是查不到的,否则不可能不作为被告的证据。所以猜想受害人两天后报案的可能性:
1、联系被告,但被告不接受私了,从而报案。
2、查清被告底细后,认为报案的利益能更最大化,所以报案。
3、受害人后来认为被X是不可原谅的事情,所以报案
看官你会选择哪一个?至少我不会选择第3点。
风月场里的守夜人应该有对付吃白食的手段,对于受害人醉酒被抬走的情况,相信事后守夜人会参与其中的,守夜人一般的操作是遵循哪边能利益最大化为前提,如果被告是个惹不起的主,守夜人不可能教唆受害人去报案,反而会“劝诱”受害人息事宁人。所以猜想如是有组织介入的可能性较大,而敢惹被告这样的人物可以说明这个组织不简单。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薜蛮子事件,虽然桌面上可以说与任何事情无关,但与本案是否有关,就见仁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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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五个男的带一个女的出来 3 电子赵括 字238 2013-10-02 01:28:08
🙂但你也解释不了为何受害人两天后才报案 渔儿漂漂 字270 2013-10-02 05:10:07
🙂你可以说最初杨女有私了的想法 电子赵括 字124 2013-10-02 10:32:49
🙂想私了却没有与被告联系是不合情理的
🙂酒吧为非员工的杨某出面本身就是奇怪的事 思想的行者 字303 2013-10-02 21:21:16
🙂短信的出处怎么查不到 思想的行者 字36 2013-10-02 21:15:44
🙂真难为老兄你码这么多字 电子赵括 字192 2013-10-02 21:00:01
🙂教主是为将来嫖客的安全着想,为了国家的第三产业的出路着想 3 打发时间 字42 2013-10-03 1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