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近看到的笑话 -- 钛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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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整理】真实的大傻逼

讲一个身边的傻瓜吧

我九岁时听到的一位

家乡夜间有贼盗窃被发现

村民们上去乱棍打了一顿,第二天发现贼死了

这种事本来就是无头案,找不着责任人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责任人的

结果,这个傻瓜在号子里吹牛,说大家打完后,他又回去打了一顿

结果。。。。。。别人都没事,他是无期。。。。。。。。

监狱里又因为什么事加了刑,蹲了小三十年,前两年才放出来

当时会家扫墓时见了,整个一糟老头

这个人的经历说来有点儿可笑。

  这个人,暂且叫他A吧。用天津话说,他是个小混混。注意这个小字。因而他也就没法跟一些大案挂上钩。这类人犯的案子一般都不大,无非就是吃个霸王餐,躺地上打滚找车主讹点儿钱,过年的时候去给商户家里添点儿堵心事儿,要点儿过年的年货,这类案子大多不够立案标准,就是被抓到了最多就是劳教个一年半载了事。

  但他却被判了好几年。而且是被关在监狱里,而不是劳教所。

  这件事要从他做的傻事儿说起。话说他有只仿真枪,平时就是用来打打玻璃瓶子之类。让他用这个来打人,一是他不敢,二是那枪打人也没啥威力,最多给脑袋打个紫包。真要是用枪把别人打急了,上来抽他一顿,他可能还得哭爹喊娘。

  就这么一个怂包蛋,就是让他可着劲儿地造,能犯多大点儿事儿?

结果就有这么一天,一个哥们儿找他,说他们老大被人欺负了。让他帮忙去助助阵。这年头谁也不是傻子,A跟那个人一没有交情,二没有利益回报,他干嘛要去呢?这事儿一听就知道,肯定是去打群架的。

  但他偏就去了。为什么?为了面儿。面儿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男人都喜欢他。为了他还总是要吃亏。要是被人说成了没有面儿,那他简直就像是没法活了一样。

  就为了这个面儿,他可是倒了血霉。

结果他就这么去了。一分钱好处都没有,而且还是大半夜去的。自己开车去,地点是在天津某个荒无人烟的郊区。

  你们说有这么傻的人吗?别说是某个道儿上的哥们儿,而且那个人还是没见过的,八竿子打不着的哥们儿的哥们儿。就假如说那个人是你的老板,他半夜给你电话,让你加班去。要你自己开车,公司不给报销油钱。然后还没有加班费,还可能被人胖揍一顿。你会去吗?

  如果换做普通人,稍微有点点儿脑细胞的人,都会告诉他玩蛋去。一边儿死去!

  但是这个傻货,他就去了。不但去了,还带了那把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枪去了。

  到了那里,路灯下面已经聚集了一批同样智商的傻货。他们三三两两地在一起吊着烟,相互聊着天。突然他们的老大来了。两个老大几句话不和,当即要动手了。

  直到这个时候,许多傻货才惊愕地发现,刚才跟他们抽烟聊天甚至约好哪天去打球的人,竟然是对方的人。

  于是两边马上撸起袖子,抄起家伙就打了起来。这边儿用砖头,那边儿用棍子。动手打急了眼的,还有人拿出了片儿砍刀,还有匕首。

  最严重的一个人,被捅了三刀。

  这时候附近的人报了警。警车并没有像小说中或者电影中的情节那样,等待老大们放倒了对方,警车才姗姗来迟。没有,至少这次没有。警车接到报警之后,当即呼啸而至。

  于是这群人被抓了个正着。。。

在警察赶到的时候,一直躲在自己车后面不敢露头的A,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来了勇气。可能是觉得有警察在场,有人能够保护他吧。

  他可能真的忘记了自己也是打架来的。否则怎么会以为警察能保护他呢?

  反正不管他那个没有脑细胞的大脑里想了些什么,他闪光的时刻到来了。他从后备箱拿出了那把仿真枪,冲出来就对着对方的老大大声吼:“我他妈的做了你丫的!”

  动作表情甚是威武,威武到把警察吓得差点儿没一屁股坐到地上。

  不过警察好歹是受过训练的,他们冲上前去抓起这只小雏鸡,一人夺枪,一人扭住他的胳膊,轮圆了胳膊,侧身一别,A就华丽丽地飞了出去。

来审判了:主犯,劳教一年。从犯劳教3-6个月。

  各位注意,主犯也不过是劳教而已。

  然而这个出生时忘记从老娘子宫里带脑细胞出来的家伙,被判了几年监禁。

  理由很简单,别人不过是为了私事,聚众持械斗殴。且有悔改。而他当着警察的面,拿着有一定杀伤力的仿真枪恐吓对方。

  当时正在召开某某大,是属于严打期间。于是别人拿刀捅了对方三刀都没事,交了点儿罚金就出来了,他没伤害任何人,却被关了好几年。

  在监狱里,他形象地被人称为:dsb先生。

第二个大傻逼

这个傻货染上毒瘾之后,没有钱买毒品。

  于是他很聪明滴想到了一个办法——日本鬼子的手段,以战养战。

  对了,那就是靠贩毒来供自己吸毒。

  但是他没有货源,他也不知道去哪里找货源。总不能举个牌子,说“我想批发点儿毒品”吧?中国各种商场都有,而且规模很大,有茶叶城、五金城、家具城、海鲜城。但是就是没有毒品城。

  没关系,他有办法。他从别人那里买了1克毒品,当然这毒品都是被稀释过的,市面上的毒品都是被稀释过的,如果没有稀释,按照他们的习惯使用量,用过当场就会死。

  他到有办法,拿安眠药止痛片磨碎了,掺和到那已经被稀释过的毒品里。他还没少掺,掺了整整一瓶。你们能想象吗?就一克已经不知道被稀释过多少次的毒品,他又掺了整整一大瓶安眠药、止痛片。就是三鹿奶粉掺三聚氰胺都不带这么玩的。

  可见假货思维是中国人的通用思维。只要是中国人,天生就会卖假货。

  可是这样的次品,如果感冒了当作退烧药,也许还有点儿效果,如果用来当毒品,可就太不合格了。这种东西如果拿出去卖,人家用了感觉不好,肯定要找上门来的。卖假货一定要去异地卖才行。于是这货开着家里的破车,跑到了天津。。。

  敲起鼓来,打起锣,毒品哥开着小车来卖货~~~~

  今天的毒品真正地好呀~~~有催眠的安眠药,止痛片,磨成粉儿,碾成末儿。。。绝对不上瘾呀~~~

  忍不住唱起来的可以举手了。。。

话说这厮拿了一大瓶稀释过的毒品来到了天津。他想把东西卖掉,骗一笔钱回家继续享乐。但他由于在天津人生地不熟,找不到关系。于是就只好到处找人询问。

  如果他现在不是在监狱里,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世界上还真有这么二的傻子。

  即使是偷了自行车的小偷,也不敢明目张胆地销赃,而这个家伙居然见到人就问,你知道谁需要毒品吗?

  当然他也不是逮人就问,他也看人。只有长得比较流氓,身上刺了花,留着长发的混混。他才上去问。这也算是锁定了目标群体,属于有的放矢。如果他问我,我一定告诉他,你不如去问警察。警察比我清楚。

  你还别说,他还真的找到了买家。

  可是那买家会告诉他,他其实是警察的线人吗?

  这小厮是头回交易,加上他掺假太多做贼心虚,而且他不认识那个买家,种种原因叠加在一起,他很担心被天津的黑道人物摆上一道。于是他为了壮胆,带了一把刀,一支仿真手枪。那仿真枪还真有点儿杀伤力。坏事就坏事在这把枪上。

  他忐忑不安地到了交易现场,递上货,拿了钱,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大群警察蜂拥而至,将他逮了个正着。

  于是这厮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把自己送进去了。

 为了给他脱罪,律师狡辩称,只有其中的毒品成分,才能算作毒品,其含量不超过一克。属于极其轻微的犯罪。应该给予劳教的处分。

  检方认为,既然他拿这堆东西去当作毒品卖,而且里面含有毒品成分,那毒品的数量,就应该按照掺假后的重量来算。他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而且从购买到销售,都是他经过了预谋的。属于严重犯罪。持有的毒品超过了50克,应该判处死刑。

  而且他在运输、交易毒品的过程中,还带着刀与枪,枪虽然只是仿真枪,但具有一定杀伤力,达到了100焦耳以上。

  于是仅仅是非法持有1克毒品的罪名,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慢慢演变成了:制造毒品、武装押运毒品、贩卖毒品50克以上。

  按照我国法律,这样的罪名足够枪毙。但考虑到他社会危害不大(我不知道法官为什么会认为他危害不大,是不是因为法官觉得这厮智商太低,很难对智商正常的人造成伤害?),且又刚刚成年,又有改过自新的意愿——当然是因为他供出了北京那边的毒品供应者。

  于是他就被判了个无期。

  法官问他:你是第一次来天津吧?

  他点头。

  法官说:那就在天津多呆些年,好好玩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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