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东突死结——中国能否摆脱亲美政策、真正独立自主 -- 飞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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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对邓小平偏见太多

我在别的地方,看到你把沙甸叛乱平反的责任,推给邓小平。

网上有黑手,一批人专门负责黑毛泽东;另外有一批人,专门黑邓小平。75年沙甸伊斯兰叛乱,很可能是邓小平下达的开枪开炮镇压令。邓小平不会自己打自己的嘴巴,78年的时候,自己给自己上眼药。

给沙甸叛乱平反,背后的推手,应该是用来恶心邓小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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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甸事件,谁负责?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7878230100sw3x.html

这期《南方周末》第25版登载了赵一凡文《从百色进入云南——我的西部旅行日记》。作者旅途中经过云南平远街、沙甸、鸡街,谈到历史上发生于此地的沙甸事件:“1974年红河州革委会成立了针对回民的‘鸡街民兵指挥部’,沙甸百姓也成立‘回民兵团指挥部’。双方剑拔弩张,持枪火拼,抢劫军械。1975年7月29日,云南省革委会在王洪文指示下,出动部队‘平叛’,造成沙甸及附近回族村庄一百三十多人死亡,酿成‘沙甸事件’。”

这里对沙甸事件的过程描述大致不错,但是有两点有些出入。一是死亡人数。在事件平反之后当地重建的大清真寺的碑文上说得是“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凌晨,沙甸父老乡亲于梦中被枪炮声惊醒,美丽的家园被夷为废墟,九百余同胞不幸身亡,其惨状目不忍睹,酿成了全国罕见的‘沙甸事件’。”

这里说的只是沙甸,在沙甸“平叛”的同时遭到同样武装镇压的还有开远市的新寨,砚山县的车白泥、田心、茂龙、松毛坡,文山县的茂克等回民村寨。整个事件中回民死亡1600多人,伤、残近1000人。战斗结束之后,因“沙甸事件”被加罪名而判死刑和重刑的有数十人,被关进学习班的有数百人。

第二,沙甸的“平叛”是否是在王洪文的指示下进行的?王洪文一说,我在别的地方也曾看到,但是没见到任何支持此说的证据。为寻求真相,我们首先求助于官修史书。《当代云南简史》(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上是这样说的:“7月5日,中央根据省委的报告,发出了经毛泽东圈阅的《关于沙甸问题的批示》(中发[1975]15号文件)。以后贯彻这一文件时,在‘派解放军和工作队进驻沙甸,开展工作’的问题上发生争执,矛盾激化。当时的省委无视造成这一问题的本质原因,只片面强调少数回民头头的错误行为,急于作出他们对抗攻击中央15号文件、‘性质变了’、‘政治解决已无可能’的错误结论,确定采取军事解决的做法。经中央军委批准,从7月29日凌晨开始,对沙甸实行军事包围,以后对大庄、新寨、田心、茂克、车白尼等回民聚居村也实行军事包围,整个军事行动历时21天,至8月18日结束,造成人员大量伤亡,房屋大部被毁。”没说杀死多少人,也没提到王洪文

官修史书上虽然强调云南省委所负的责任,但是批准这一行动的是中央军委。只有中央军委才能调动军队、指挥军队打仗。经毛泽东圈阅的中央15号文件显然没提军事解决,那么,24天以后的内容为军事解决的中央军委文件,能不经过毛泽东圈阅吗?在林彪还没逃亡的时代,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即使调动一个排的兵力也须经过“毛主席、林副主席”的批准,其实主要是毛的批准,因为他害怕政变,对此极为敏感。沙甸事件这么大的军事行动,倘不经过毛的批准,那不成了反叛吗?凡是经过文革的人,都会对此深有体会。(1969年我们在解放军农场插秧,秧苗不够,须到近处村子里去购买,只能派我们“学生连”去拔。如果解放军去,须申报“毛主席、林副主席”批准。)

所以,如果中央军委批准了这一行动,那么第一要为此负责的是毛泽东。第二可能是邓小平。1975年1月,根据毛泽东提议,邓被任命为中央军委副主席、解放军总参谋长。《当代云南简史》上所说的云南省委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

谈到王洪文的责任,他也许对此说过什么话,但是王洪文能否调动部队、命令开火,是很值得怀疑的。据说,1973年12月22日,八大军区司令对调。毛泽东叫王洪文“点名”,各大军区司令无人应声。点名都不应声,能听他的命令开炮吗?况且,1980年审判王洪文时,也没有提到他的这一罪状。

对于这一惨绝人寰的事件,至今没有任何人为此承担责任或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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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沙甸叛乱”始末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b03900102dtrf.html

一九七四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矛盾进一步升级。有关方面成立了鸡街民兵指挥部。对沙甸形成包围之势。沙甸村民也成立了民兵组织进行自卫。双方的对立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本来,社会矛盾应该加以疏导,但当时的云南某些领导和王洪文等人,却错误地定了性,认为是反革命性质,相信可以用武力加以解决。而作为总参谋长的邓小平也下令对沙甸事件进行军事解决。

镇压的念头最初由当时的中央副主席王洪文透露出来。他在一次谈论沙甸回民问题的时候发表讲话说:

“我们对你们还是抱有希望的,有错误,犯了罪,在实际工作中将功赎罪。我们不希望你们再干错事坏事,但你们要再干,也可以。今天把话给你们说清楚,不要以为是吓唬人的,不相信试试看。”王洪文还要回民代表回来带头批判“天下回民是一家”。最后,王洪文摊牌说:“如果再不让工作队、解放军进村,就要打土围子了。“打土围子"就是武装解决."这里王洪文已经公然威胁,对沙甸要武力解决了。

镇压需要野战军。调动军队需要军委的批准。当时的总参谋长邓小平批准了军队的介入,批准了用炮兵炮击沙甸的计划。

....

退十万步来说,这个村庄为一方,以邓小平同志领导的军队为另一方,双方处于战争状态下,是否就可以对一个和平的村庄狂轰烂炸了呢?国际法规定,也不可以。抗日战争时期,因为某个村庄里有游击队员,日本兵进入村庄被游击队员处死,日本人为了报复,烧毁村庄,炮轰村民,这种行为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违反了战争法,犯了战争罪。同样的道理,即使沙甸村与政府处于战争状态,用炮轰沙甸村对村民格杀无论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是有罪的。更何况沙甸村村民什么也没有做,既不想独立,更不想反叛,他们只想和平地生活,只要求尊重自己的信仰。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居然下令对一个和平的村庄进行炮轰,充分表现了他好杀的本性。这种本性,在他的一生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不断地发展着。由于中国的专制主义体制,使邓的嗜杀的本性得不到抑制,最后发展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

小平同志一声令下,蒙自地区的野战部队向着沙甸展开了猛烈的炮轰。无产阶级制造的炮弹雨点般地降落在沙甸的村庄上。这个小小的村庄,本来只有不足一平方公里的面积。成千上万颗威力巨大的炮弹落在村子里,燃起了冲天的火光和热浪, 所有的房屋全部烧毁倒坍。它充分显示了中国炮兵部队炮轰民房时表现出来强大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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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两个人的博客,南方系的支持者,可是毛、邓两人一起黑。这篇文章黑毛,那篇文章黑邓。被洗脑还不知道。

有意思的地方,这篇文章,本来是用来黑邓小平、王洪文的,却让突然让邓小平、王洪文,在我的眼里高大了起来。

别一天到晚黑邓小平了,好好看看这两个人的博客。黑毛,黑邓,都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背后的黑手都是一拨人。

通宝推:南云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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