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求共识】,在河里发帖骂人,应怎么处理。看完帖再投票 -- 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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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参与 426 / 97
①甲 是否违规由 乙 判断10/1①甲 是否违规,最终由 监察 意见确定122/29①甲 是否违规,由大家投票确定。21/5②⑴乙 不应该回敬5/0②⑴乙 可以回敬,但不应该违规用词,否则也算违规103/22②⑴乙 可以回敬,怎么用词都不算违规。1/1②⑵乙 可以回敬,但只能一次。需引用甲的言辞作为证据。45/12②⑵乙 可以回敬多次。需要引用甲的言辞作为证据22/4③甲 再回击,乙不能再反击,但甲账号应该重罚。10/2③甲 再回击,乙可以再反击,甲受重罚,乙不受罚。11/2③甲 再回击,乙再反击,甲受重罚,乙也受罚。76/19
我原来在爱吱声和西西河同时发帖。但爱吱声是个老友会。所以没啥公平可言。我跟了一个老友的 ID 的造鲁迅谣的帖子。被过度解读后就有管理层来给我发短信,然后就又是删帖,又是被封几个月。当时我得到的义正辞言的答复是:
等到我发个徐纯合事件的日志,某位也在西西河混过的同学上来就对我辱骂,要我去死。我忍气吞声向管理投诉要求也短封那些 ID,结果管理说我的日志我可以删跟帖,但我没删,所以“管理层只能假定是你认可这些回复的。”
我并没有要求斑竹删帖。我要求的是对辱骂坛友的 ID 进行处罚,例如短封。难道说在公开版骂人是骂人,在日志版骂人就不是侮辱啦?何况这个日志版并不需要登陆人人可看。和公开版又有何区别?貌似当初有人还义正辞严得说“同时也认为辱骂坛友的接受度要远低于辱骂名人。”那么我现在被辱骂了,我是坛友,我也投诉了,怎么管理层就认为“假定是你认可这些回复的”了呢?
这就是厚此薄彼。
如果只知道护短,那么就没有公平可言。同样的事情,不同的处理和结果。事后要搪塞责任总能找出各种条文来掩饰推诿。甚至不耐烦了还要威胁。
更有意思的是我离开爱吱声发帖说明这个情况和离开原因,结果此贴没多久就被删了。过了两天,干脆连我的投诉帖也给删掉了。这两个帖子里即没骂人,也没攻击谁,就是陈述事实而已。连这个也要删,真是心虚了。难怪当初我跟的那个帖主要造谣骂鲁迅,可不是“光也忌了,亮也忌了。”
所以,您只要能做到一视同仁就好了。如果做不到一视同仁,纸面写的再漂亮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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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复杂了 coo 字113 2015-05-22 20:25:35
🙂分成两个区间就好了 4 coo 字323 2015-05-22 15:44:57
😮PVP&PVE? 小楼飘香 字15 2015-05-22 23:37:35
🙂做到一视同仁就好了
🙂你也被骂过去死啊? coo 字232 2015-05-22 15:27:27
🙂呵呵,狗咬我一口,我难道还咬回去? 1 孟词宗 字204 2015-05-22 15:30:51
🙂不过看那些评论满好玩的 1 coo 字152 2015-05-22 15:42:34
🙂选项很有意思, 5 芷蘅 字987 2015-05-22 0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