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梁警官捐款的呼吁 -- 关中农民
莫虎分析了为什么梁彼得的行为不构成“鲁莽”:这个案件大部分是没有争议的,第一,梁彼得拿出枪来没有犯规;第二,粉红公寓楼是个危险的地方,很多案件发生在政府楼里;第三,楼梯里的灯坏了,到处黑灯瞎火,梁彼得左手拿着枪(梁是左撇子),右手拿着手电筒,他用肩膀推开了门,听到一个声音;第四,子弹先打到墙上,再弹到下面一层的葛利身上。“第一个4分钟,梁彼得不知道有人中枪,也不知道葛利是黑还是白,是猫还是狗,如果在这里停住,这完全就是一个意外,”莫虎说。
梁彼得在作证时表示,他的手指没有放在扳机上,而是放在边框上,听到声音后被惊动了,枪支意外走火。但检控官指梁彼得的手指是按在扳机上子弹才会射出,因此是“鲁莽”行为。莫虎认为,“即使他扣动了扳机,也没问题,因为他吓坏了,你怎么能说鲁莽呢?一个人紧张害怕时会导致意外发生,你可以批评梁彼得的个性不适合做警察,但那不是刑事罪。”
莫虎同时也承认翻案有技术上的困难。他指出,美国的司法制度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面对陪审团,如果你没有好好利用这个机会逼检察官拿出证据来,被12个陪审员一致裁定有罪,那么要翻案很困难,但也并非没有一点希望。
翻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莫虎分析指出,要把整个审判记录拿出来仔细分析,找出检控官有没有用不合理手段影响梁彼得获得公平审判的最基本权利,有没有用不合理手段来影响陪审团的逻辑。
这起事件,原本检方和辩方都一致同意是一起意外事故(accident),但检方在结案陈词时突然改变了说法,暗指梁彼得是有意开枪。莫虎指出,检控官说梁彼得听到有人的声音就开枪了,“如果梁彼得两个律师没有同时立刻跳起来反对,我会很意外,因为这明显是误导陪审团。”
检方让陪审团在法庭上试枪,莫虎也认为非常不妥。他指出,每个人扣动扳机所需的力量是不同的,而且陪审团不处在梁彼得当时所处的环境中,心境(state of mind)也不一样,因此陪审团是无资格试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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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章有意思,一个律师通过转述其他律师的观点来评论 2 夕曦 字2951 2016-02-16 19:23:03
🙂不同意这位律师的观点,但是不想于你争论,这跟 5 关中农民 字168 2016-02-16 20:09:56
🙂现在关键是能否重新审判 3 彼得格勒 字63 2016-02-16 20:22:51
🙂转一个
🙂所以我很激动莫虎说愿意接受案子,可是不知道 1 关中农民 字156 2016-02-16 15:21:59
🙂很简单,莫虎接了案子就不能公开讨论了。 2 夕曦 字99 2016-02-16 15:27:24
🙂感谢你的努力 9 muilho 字592 2016-02-16 13:29:28
🙂转发波士顿华人2/20 11AM-2PM集会 14 脊梁硬 字2105 2016-02-16 12: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