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评2010春夏之交的西西河风波 -- 铸剑

共:💬1224 🌺12530 🌵462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遇罗克死于“改开良心派”的手上

请不要糟蹋遇罗克。网上有文字扒,他很可能死于改开良心派--比如吴德的手上。

张志新也一样,死在审批四人帮的法官的手上。

林昭也一样。

谁签署了遇罗克的处决令——为遇罗克遇难四十周年而作

http://www.edubridge.com/erxiantang/l2/chujue_yuluoke.htm

处决权在省、市革委会主任手里

从一九六二年下半年经济开始好转,到“文革”前,那是共和国历史上比较难得的一段好时光。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相对安定,从一九六三年到“文革”开始的一九六六年,各地捕人及杀人数,都呈逐年降低趋势。以山东为例,从有统计数字的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九O年近四O年中,山东全省“改犯数”(即当年被捕判刑在监者),以一九五八年为最高,达五五二O六人,一九六六年最低,为二四三六人。至于“反革命案件”,数据如下:“一九五八年,全省审结反革命案件四八八九四件,给予刑事处分四八三三O人。其中判处死刑、死缓八八九名,无期徒刑九一七名,管制二三五九O名,徒刑二一二O五名。”而到“文革”发动一九六六那年,则大幅降低,“一九六六年审结的一三五O件反革命案件中,历史反革命占三二%,反革命倒算占一三%,打击报复占一二%,会道门占九.八%。” (《山东省志·司法志》,山东人民出版社,一九九八年九月。第三九九,四OO页,第七五九页) 一九五八年山东全省审结反革命案件四八八九四件,到一九六六年全省仅审结一三五O件,不足二O分之一。而且其中“历史反革命”占三二%。

至于死刑判决,一九六O年代以来各地司法当局都掌控得比较严,尤其是中央将死刑核准权,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后,被真正执行死刑的,更是大幅减少。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一九六O年代末,一九七O年代初(一九六八年四月二九日著名思想者林昭在上海被处决,应该是个特例)。“文革”初期一九六七年二、三月间,一些地方,如四川、湖南、湖北等省,曾由军方主持,搞了一次大规模的“镇反”,一些省抓了数万至一O万以上的“反革命”。不过,那完全是针对造反派而为,几个月后又在中央干预下释放并全面平反。

真正针对“反革命”,尤其是“现行反革命”而展开的大规模逮捕和处决行动,是在这次“一打三反”运动开展之后(此前一些省市如北京市已宣判过一批,大约是一九六九年一O月中央发出战备令和城市疏散令之后)。

此时针对所谓“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处决权,已经从中央(原最高人民法院)重新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区,仅处决执行前后报中央备案而已。上文提到的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中,第五项内容即专门对此作出规定:

要统一掌握批准权限。按照中央规定,杀人由省、市、自治区革委会批准,报中央备案。

既然中央已将处决权下放到了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因此处决名单的拟定,以及最后处决令的签署,实际权力在省、市、自治区革委会主任手里。当时的运作程序一般是先由地方革委会下设的,代行各地公、检、法职权的“人民保卫组”或是地方公检法军管会拟定名单,交由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常委或是“党的核心小组”讨论批准,最后由革委会主任签字定夺。

由此可以说,一九七O年三月五日,导致遇罗克遇难的“第二次处决令”,即对遇罗克等一九人的处决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七O)刑字第三O号判决书”),从职位上说,应该是由谢富治签署。因为此时谢富治的身份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而且兼任着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主任。无论全国,还是北京市,整个政治形势已经显著变化,普遍的处决行动已然展开或即将全面展开,当局不会将遇罗克要不要处决的问题,再去找周恩来直接签署(若第一次“处决令”是周作出的,他已签署过一次了。)当然,笔者上文又提及吴德,是因为谢富治此时已癌症病重,是否是由吴德在代行北京市革委会主任的职权。牟志京文章中称“重要人士受托办理”,很大程度是影指吴德。谢富治恶名昭著,其时已是可以点名指责者。

需要提及的是,当时除北京和上海市外,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革委会主任,几乎全部是军方将领(即当地驻军最高首长)。这有点同一九五O年代初的“镇反”运动相类似,主持大逮捕、大审判、大处决的都是军方负责人,搞得特别“左”,特别过火。

----------------

文革杀人,跟军方高层黑手有密切关系。

文革军委秘书长,76年正变军方头目叶某人,什么都不说了。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