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长篇党史研究连载:两个局外人的对谈 -- 大黄
Y:党内宪政体制设计涉及到一系列历史经验和常识。首先就是任何一个组织里面都有个最高权力,与此相应也有个最后责任。这里有条原理,那就是这个最高权力一定是不可分割的,最后责任一定是不可分担的,它一定要体现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我把这个称为党内权威的人格化。这里又可以深入到一个更一般化的问题,即对权利的约束。一个政治组织,如何考虑对权力的约束呢?两个办法:一是权力的平衡;一是权力的制衡。权力的平衡是指同一性质的权力之间的约束关系;权力的制衡指不同性质的权力之间的约束关系。权力的平衡是同等性质的权力的约束关系。例如,在一个委员会里,你拿一个A方案,我拿一个B方案,你我有同样的权力,你我之间就方案的不同见解就形成了约束。权力的平衡主要就是通过委员会制度来实现。这非常多见,不论是什么制度的国家都常见。有意思的是,委员会制在共产国家最多见。列宁时代都叫人民委员会。“文革”中国也改叫“革命委员会”。可见共产运动史上,这个“委员会”是个特别突出的传统,也就是说,非常重视用权力的平衡来约束权利。这也是共产运动史中,你可以看到的一个主要的组织机构设计原则。
而权力的制衡,例如中纪委对同级党委的制约,政治局对书记处的制约,人大对国务院的制约。“三权分立”是权力制衡的最高形式。在权力制衡当中,有一个权力,即最高权力的制衡非常有意思,事关重大。最高权力因为不可分割,所以就不可能有两个以上的最高权力,所以对最高权力的约束,只能通过制衡的方式来约束。在最高权力的约束上,我们看到平衡与制衡的本质区别。
但不幸的是,在国际共运史上,向来是重视平衡,忽视制衡。从思想上的渊源来讲,共产主义从起源上讲,大同社会、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都是在反对专制的思想背景下产生的。因此,非常强调每个社会成员、组织成员的平等权力。从而,在组织设计上的一大特点就是强调委员会制。这是个思想渊源,它在主观意识上,在设计思想上,是反对权力的人格化的。于是,各种委员会就都出现了。由于权力的平衡解决不了革命中的最高权力的约束问题。所以,革命史中一个大问题就出现了,即个人领导权威同委员会之间关系极不稳定,最终都走向恶性结果。由于最高权力被最高委员会掌握,委员会又总是由若干委员组成,于是这个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就被事实上分割到每个委员。
C:那么,委员会的召集人呢?
Y:那个没有用。因为组织章程中,都有规定委员会的召集人只有普通一票,这是法统上给你定好了。例如,党的总书记在政治局、在常委会也是召集人,投票只是普通的一票,党章中没有说你那一票特殊。
不可分割的权力被分割了,那么就有个问题产生了,最后责任谁负?能平均负吗?不可能!于是,委员会中终究会有个人因为各种原因,而要负起这个最后责任。当他被大家承认或认同负有最后责任时,他当然就要提出与此相对应的最高权力。于是,冲突就产生了。他会向他的委员会的同事们要求这个权力,你们不给,我可以用我的战功、用我的理论、用我的激情、用我的能力来说服你们将这个权力给我。如果实在不行,那么,我就可能利用某些强制办法(武力,群众集会,或是合纵连衡),胁迫同事们交出权力。这种情况下,我有了这个权力,但章程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我可以拥有这个权力,我是规则之外拿到这个权力的,合法性有疑问呵,怎么办?就必须在章程之外制造各种说法来弥补这个合法性。很有意思的是,这些说法总归离不了“神话”这个最高权力拥有人,于是个人崇拜以及与之相伴的个人专制就出现了。
C:这有点意思啊!从这个平等的委员会总是产生出个人崇拜、个人专制。而且因其不合法,又总是被委员会的成员挑战,所以冲突就在所难免。
Y: 你看,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罗伯斯皮尔的个人专制,苏联的斯大林,就是如此。中国革命时,毛泽东在长征途中,逐步地承担起这个最后责任,他当然没有忘记要求中央给他最高权力,张国焘不服气,于是分裂。所以庐山会议时,主席权威被挑战时,林彪说,只有主席是大英雄,别人都不是。
这个人要求最高权力理直气壮,因为承担了最后责任。但从一开始,组织设计中,就没有这个位置呀!你有这个权力,你的依据不足。当群众崇拜你时,你的同事们不一定认这个账,他可以拿出党章来讲不认;或者,你会认为同事们总是有不认帐的,这就头大了。主席说,“混入党内的野心家”、“睡在床边的赫鲁晓夫”、“党内的定时炸弹”等等,都是这想法在做鬼呀!
主席如此功勋、如此能力,尚且有那么多的不安全感,更别论其他人了。这种持续的不安全感,会导致这个最高权力者开始用非常手段来对付同事们。你看,毛刘之争、毛林之争,都是如此,很残酷啊!于是,最高权力就彻底地变成野马,无可约束了。这就是委员会往往产生个人专制的原因和过程。这在..党史和国际共运史上例子很多。很多党和国家都有这个问题呀。从共产主义理论的起源上看,有个重视权力的平衡,忽视权力的制衡的误区存在。结果...的组织设计总是有个最高委员会,没有意识到最高权力不可分割,是不可能通过权力平衡方法来约束的,只能通过制衡的方式约束最高权力。你必须承认权威的人格化。
共运史一直特别忌讳在组织机构中,为最高权力者设计一个位置来行使这个最高权力。在每一次专制结束后,总是反对个人崇拜,把问题归结为个人崇拜,总是重申一次党的组织原则,再来一个更新后的委员会,于是一个周期又开始了。赫鲁晓夫是反个人专制起家的,他差不多也是被同样的指控被他的同事们赶下台去的。
C:其实这里的关键在于,党的权威必须人格化。最后责任和最高权力必须放在一个人身上。整个党的组织设计没有从章程中、规则中确保着这一条,没有这样一个超然的岗位的设计,那麽只好面对这样一个过程:从委员会中逐步产生这样的权威。更严重的是,由于你原来组织设计中就没有这样的岗位,当然也就没有对这个岗位的权利约束。当这样的人出现时,整个组织机构就处在无力的状态中,你无可奈何,除非你也采取规则之外的办法。于是整个结构就极不稳定。
Y:最后责任要得到超级尊重,最高权力要得到超级约束。整个组织设计中,没有这些东西,这个组织设计就有很大问题。这应当是国际共运史,也是中共党史一个大的历史经验。这个经验没有很好地得到总结,没有上升到党建理论的层次总结,没有在组织机构设计中反映这个经验。都是常识呵。你可以看这个过程,看到党内对这个常识的背离。
C:十一届三中全会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把“个人崇拜”与“集体领导”当作对立概念来用,结果忽视了权威的人格化。邓也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他想了很多办法,结果还是没有解决党内领导体制问题。
Y:委员会的机制的另一个负面东西,就是不透明。这里可以多说一点,委员会制对权力的约束效率同委员会的人数成正比,委员会人数多到一定程度,就成了直接民主,但直接民主成本高,代议制就出现了,这是间接民主,同时洛克又看到王权必须约束,于是有“三权分立”,这是权力制衡的最终形式了。代议制是权力平衡,与“三权分立”这种权力制衡结合,就是现代宪政了。这里有个成本因素。委员会成员太多无法运作,比如党代会如果每年一次,年年开,花钱、花精力、不好操作。所以逐步缩小这个委员会,问题是委员会人数少了,则对权力约束效率又低了,极端情况下二个人。这会怎么样呢?这两个人,要么一致,要么不一致,如果总是一致,则设委员会有什么意义?倒是经常不一致,不一致谁听谁的?用谁的方案呢?结果只有两个,要么分裂,要么不作为。约束完全失效。
C:会不会综合两个方案呢?
Y:有可能,不多见,特别是重大政策上。给你讲,政治往往调和余地不大,所以常见就两种情况,要么分裂,要么不作为。因为两个人的权力是同等性质的,平行的,所以相互为否决权。我们常常看到的情形是,最高委员会一般是7个、8个委员,情况也差不多。除非这中间有个委员打算承担起最后责任,他要有所作为,他又不能让委员会分裂了。于是,一种运作就开始进行了。你看,主席要与林摊牌时,他南巡,到处谈话,这是个沟通啊,希望有人支持他,庐山会议时,整彭的时候,他叫办公厅把大员们弄上山来。他没有挥挥手,叫警卫部队直接抓人,不像斯大林。他叫老人们上山,他讲历史,甚至痛哭流涕,结果委员会支持了他,顺利通过他的方案。这就是权力的合纵连横。因此,秘不示人。委员会设计上原本是为了透明,给这么一运作,走向自己的反面,往往不透明。一透明,还搞什么合纵连横啊。结果是委员会议事规则一定坚持不住。原因就是,最高权力只能制衡而不能用委员会的方式来平衡。也就是讲,必须是平衡、制衡都要有。越接近最高权力,越要制衡。解决了对最高权力的制衡的问题,那么,权力平衡、委员会的效果反而就会好得多,规则也不易那样容易被打破了。
现在就可以看看党的组织机构,党章规定了总书记、常委会、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党代会的设置。最高决策机构是常委会,几个人组成,这就是个典型的委员会,最高权力被几个人分享,是权力的平衡原则。在党的历史上各个时期,这个常委会都没有避免前面讲的各种弊病,对党的事业有太多的不利,应该予以改革。所以我们提出从纯粹权力分析的角度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并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和..党史加以验证。用这个来概括我们关于党中央机构设置的建议,详细内容下次再谈。
阅读次数:1713 发布日期:20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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