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张居正夺情与今上修宪 -- 毕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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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刚才无意间在当当网上看到了明史学界的泰斗顾诚先生著作片段

《隐匿的疆土--卫所制度与明帝国》,可惜自己不在国内,买不到这本书看。

发现自己对明朝的耕地面积认识严重不足,所以关于清帐土地论据是错误的,结论也可能存在问题。

明初的865万顷有接近400万顷属于军屯,一直到中后期军屯在册一直是400万顷左右,被官绅,勋贵,宗室顷吞了不少,但是统计上还是在册的。从洪武到万历这200多年间,户部综合州县耕地数从450万顷增长到700万顷左右,在纸面上土地税基反而扩大了。

1.明代耕地数

  上面已经说明了明初定制全国疆土一部分归行政系统的六部——布政使司(直隶府州)——府(州)——县(州)管辖,另一部分归军事系统的五军都督府——部司(行都司、直隶五军都督府的卫)——卫(守御千户所,即直隶都司的千户所)——千户所管辖。因此,两大系统辖区内的土地(包括耕地)、人口、收入(行政系统为赋税;军事系统为子粒,另有带管的民籍税粮)分别按本系统综合上报。而军事系统的数字具有机密性,绝大多数文献中记载的仅是户部综合各布政使司和直隶府州的数字。例如,《明实录》中有记载年份的田亩、户口、夏税秋粮数大抵是户部汇总行政系统的数据。间或在一些文献中出现比户部数大得多的耕地数,如洪武二十六年三月修成的《诸司职掌》记载全国耕地数为849万余顷,比《明太祖实录》记洪武二十四年383万余顷多出一倍以上。又如明孝宗弘治年间撰修的《大明会典》既引用了《诸司职掌》所载洪武年间的849万余顷田土数,又说“弘治十五年,十三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实在田土总计四百二十二万八千五十八顷九十二亩零”。然而《明孝宗实录》记载弘治十五年的田地数却高达835万余顷,直至武宗即位后弘治十八年天下田亩数又陡然下降为469万余顷。再如万历六年首席大学士张居正主持清丈田土后,总计“实耕在民者共计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二十八亩零”。可是,到万历三十年出现了明帝国有统计数字以来最高的耕地数:“官民田土共一千一百六十一万八千九百四十八顷八十一亩有奇”。为什么在洪武、弘治、万历这三个代表明初期、明中期、明后期的年代里都出现过两种相距甚远(都是相差四百余万顷)的“全国”耕地数呢?上面提到的两篇拙文中已经指出了较小的数字是户部综合州县耕地数,较大的数字则为行政系统与军事系统管辖耕地的总和,只有后一个数字才是明帝国全部有统计的耕地数。

  总的来看,行政系统管辖的耕地数在不断增加,从洪武年间的383万余顷增长至明中期的四百余万顷和万历年间的701万余顷,原因主要在于垦荒,一部分卫所辖地改归府州也是因素之一。而明帝国的全部有统计的耕地数在明中期由于土木之变等原因,北方沿边卫所辖地缩小,而行政系统的耕地又未经认真清丈,府州县官注意的只是保持原额,册籍显示的全国耕地数略有下降。万历清丈以后,才基本上反映了全国实有耕地也在不断增长中。

  全国耕地数真正的大幅度下降是从崇祯年间开始的,大约持续到清康熙二十年三藩之乱平息以后。清朝顺治十八年统计的各类耕地数为526万5千余顷。一些史学工作者不清楚明朝统计数的奥秘,以为清初耕地数比明朝全盛时期还要多,并以此为依据对多尔衮、福临等的注重垦荒倍加赞赏。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清前期册籍田苗数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明代卫所辖地(不论已改并、未改并州县)都已综合到户部。因此,清代由户部公布的耕地数,不能与明代户部掌握的行政系统耕地数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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