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165:斑马和TONY -- 本嘉明
Tony是不是黑分子,倒不是重点,我是为了情节紧凑才那么写。以斑马的胆量,随身带一支上了膛的手枪,而且拉枪栓时还刻意带上手套?这不是一个魔都小混的科学常识水平,动手能力和反侦察能力能达到的(国内没有接触枪的机会)标准。
此案的意义是,斑马用魔都两套房的代价,为我们免费科普了美国专为1%服务的“司法交易所”黑幕。在那个异次元世界,根本是无法无天的,什么都可以交易。欣克利刺杀里根总统,参议员TED KENNEDY 过失杀死女秘书,辛普森案,大量证据确凿的刑事重案,钱到位了,就可以翻案。
而在美国司法界把持这种“钱-命交易”的,就是一些以古代的行会或家族为平台形式的私密团体,找到肥羊,枉法脱罪,然后共同分赃。斑马最后总算找对了堂口,钱算没白花。我仍然认为以前面两个律师的能力来辩护的话,斑马会多少有点吃冤枉官司。
一个国家,行政部门的功能在于有功要奖,司法部门的功能在于有罪要罚,不然就乱套了。就像崔永元说的,你可以认为税法不合理,但再不合理你必须先全体遵守,再谋求修法,国家一定要有纲纪。这个案子里,明明有罪,明明罪犯归案,却巧立名目以至于无法落槌,那么法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就此案,“知乎”里一片对美式司法的赞扬,让人作呕。
这个事情,本质上就是两个经济行为:
一,一个中国艺人因为自己行为放荡荒唐,确实触犯了外国法律,不得不把从中国粉丝那里赚到的钱,乖乖送给西方的司法黑帮,为美国的“暗黑高端服务业”抵消美国对华的进口逆差,做出了表率性的贡献,值得到白宫领个奖。
二,一小撮“悍吏”,可以“血管搭桥”,绕过制度上的重重关卡,玩弄法律于股掌,你法律设计得再精巧有个屁用。当三奶在庭上看似气势如虹地“逼问”检方时,当检方极其配合地支支吾吾时,当斑马穿得恶心得还不如一匹非洲斑马地招摇参加最后一次庭审时,法官会不懂真正发生了什么吗?其他人会不懂发生了什么吗?他们是真无奈啊。
还有个案子,也是蛮值得说说的:
很多河友的孩子都快进大学了,了解大学的实际情况,对大家有益。因为这些ABC孩子,在大学里的玩法跟河友里的(中国赴美)留学生很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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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方面大陆更黑 4 迷途笨狼 字447 2018-06-07 10:48:25
🙂你“笨狼”,关键时候就露出你反共的狐狸尾巴! 2 副将 字0 2018-06-11 11:12:13
🙂继续顶贴就是 迷途笨狼 字0 2018-06-11 11:40:20
🙂我认为此案有明显疑点
🙂说TONY是黑帮分子是合理怀疑 4 从来 字818 2018-06-07 21:25:53
🙂最大可能是斑马的女儿的枪 1 本嘉明 字872 2018-06-07 22:41:36
🙂为什么不是警察直接放毒品,手枪? 1 三力思 字84 2018-06-08 06:57:39
🙂警察执勤,多数都配胸口摄像头 2 本嘉明 字187 2018-06-08 1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