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商榷】华为是私企吗? -- 飞羽
共:💬55 🌺134 🌵7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公开发行证券呢?
《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针对现实中股东超200人的有个“非公4号”文件,有相关解释。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 层
🙂按现行法律,全员持股难以实现 11 从来 字695 2018-12-11 03:03:00
🙂这才是专业的回答 飞羽 字0 2018-12-11 09:18:21
🙂难道不上市股东就不能超过200个? 小科 字0 2018-12-11 03:20:04
🙂按《证券法》
🙂证券法之前的组织不受限制 2 陈王奋起 字114 2018-12-12 00:40:08
🙂需要省一级的确认函 2 从来 字626 2018-12-12 02:12:20
🙂中联重科已经私有化了 3 陈王奋起 字0 2018-12-12 02:20:56
🙂就是这样的问题 4 从来 字197 2018-12-12 0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