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整理】一场弥天风波,竟然是加班惹的祸? -- 从来

共:💬76 🌺298 🌵5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这一点去年就讨论过了

关于倒签合同,最高法的认定

相关法律解释,主贴已经引用了

合同加盖公章的日期是2004年2月19日

最高院还查明,陕西省国土厅《关于协调解决“榆林市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炭资源合作勘查争议情况”的报告》载明,西勘院与凯奇莱签订合同的日期为2003年8月25日;西勘院提交的有关《合作勘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2004年2月19日的证人证言,证人未到庭接受庭审质证。

该案终审判决书显示,最高院认为,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双方是否倒签合同,只涉及合同成立生效的起始点,不涉及合同有效无效,与双方争议焦点并无关联。

按照《公司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最高院认为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因缔约时凯奇莱公司尚未设立而无效。而且,即使是按照西勘院的主张,在2014年2月19日,双方当事人才在合同上加盖公章,也只能证明西勘院在凯奇莱公司依法成立后,通过补正合同缺陷的行为再一次与凯奇莱公司确认了合同的效力。

据上,最高院认为,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书》有效。

2017年12月16日,就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的合作勘查合同纠纷一案,最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为,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书》有效,双方继续履行;西勘院在判决生效后的十五日内,向凯奇莱公司支付违约金1365万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QUOTE]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就是说,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和合同是否有效是没有关系的。

我打了个比方,我和你签合同,我要把中南海卖给你,只要你在没有受到强迫和欺骗的前提下,自愿和我签,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至于我能不能履行是另外一回事。

第二点,西勘院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这一点不用多说了吧,按现在的制度,能够履行此合同,需要报请国务院批准。[/QUOTE]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