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178:香港新科区议员资料 -- 本嘉明
1)加拿大的选举流程类似于香港的(或者说香港就是借鉴了西方各国的做法),但我很清楚,在任何一个完善的选举制度下,都是可以配票的。即便在加拿大这么完善的制度里,仍然可以作弊。
2)那么,在香港区议会选举里,可以怎么作弊呢?首先是“种票”,就是在7月2日截止前提交的选民登记表格里,恶意填写一个你根本没有住过的地址,而且瞒过了真实住户(比如孤老),只要真实住户没有发觉也没有去自己登记要投票,就很难拆穿。因为7月2日后,动乱越演越烈,上班通勤,单程4个小时不稀奇,公务员们每天能坚持到办公室打个卯,已经可以评为模范标兵了,区议会选举本来就不是很重要的事务,马虎核对一下可以了。
第二种则是互相配合,A男可以提出,因为求学/就业,现租住于B男家(不方便回到遥远的原住址投票),B男也配合证明。选举事务方的原规定是:不管搬住哪里,都要按在表格里登记的地址来投票。但A可以发邮件更新为自己的现地址,从“方便选民履行投票义务”的目的出发,选举事务委员处会酌情把你移到就近的选区。那么如果A,B都是手足,互相配合呢?
天下只有非黑即白的条例,断没有非黑即白的操作,灯塔国选总统尚且大面积舞弊,何况区区一个区议员乎?兄台要谨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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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似乎香港区议员是单选区一人制, 桥上 字57 2019-11-29 23:31:53
🙂这篇茗谈是建立在沙丘上的 6 cba 字1109 2019-12-01 03:08:31
🙂您倒也不必武断
🙂我是北區的,我不能投其他區的 4 highmax 字263 2019-12-01 00:31:48
🙂正好请教一下 本嘉明 字366 2019-12-01 04:31:36
🙂【讨论】未投過票,所以你請教錯人了 4 highmax 字564 2019-12-01 05:49:00
🙂可以 4 杨微粒 字96 2019-11-30 11: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