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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论社会主义公有制 -- 88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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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论社会主义公有制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石,但它却不是一种容易理解和定义的制度,任何试图把私有制的习惯观念自然推广到公有制上的人会立刻陷入一片迷茫。举例来说,私人所有者可以任意地处置自己的所有物,但公有制显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地处置公有物”,否则破坏公共财产就不会是违法行为了。它也不可能意味着每个人对每样东西都有着平等的使用权,否则一位普通乘客也应该有权要求到公有的客机上开一会儿飞机。它也不等同于生产的结果一定要在所有人中平均分配,否则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就不会有工资和奖金的差异了。很显然,公有制不能是以上那些人们容易下意识地等同于“公有”的东西。

那么,社会主义公有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呢?

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发达的大工业基础上的,因此它的公有制和农业时代那种简陋的共有产权制度完全不同。这是一种史无前例的全新制度,任何用一项或几项历史上或当前存在的具体经济规则(产权,计划,指令等)来设想或理解它的尝试都很可能是误导性的。古代许多最杰出的工程师都认为飞行器设计的关键在于仿制出鸟儿扑打的翅膀(扑翼机),但这种设计是绝对无法制造出今天的超音速飞机的。以为可以把现存的经济规则进行一点小改动就建立未来的工业化社会公有制,就是在犯用扑翼方案设计超音速飞机的错误。

我们不能从现有的经济运行规则可靠地推测和设计未来的社会公有制的具体细节,就像古代的能工巧匠无法预见超音速飞机的翼型方案一样。但这绝不意味着公有制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幻想,也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开始尝试创造这种新的制度。而是指出我们需要纠正一种错误的思路:即只用有限的历史经验来认识和判断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制度发明,而所有的发明都要靠反复实验改进才能成功,重要的是对实验和改进的目标有明确的认识。发明的成功与否要靠结果而非意图来判断:飞机设计成功的标志是它能够飞得多快多好,公有制实验成功的标志则是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社会主义的经济目标

与常见的误解(比如Mises和Hayek以为的)不同,社会主义的经济目标并不是财富的平均(或公平)分配。那目标要比这远大得多 --- 要为整个人类的自由创造物质基础。这种自由的前景是现代工业技术早已许诺的,但却由于私有制下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而迟迟无法变成现实。大工业的生产管理和规模扩张需要整个社会的协同努力,但在私有制下各自为战的企业却不得不从个体或者小集体的利润出发来做出生产决定。这就象是一艘没有船长指挥的大船要靠各个岗位的水手自己操作航行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想朝正确的航向前进是几乎不可能的。各种各样的人力物力浪费只是最小的祸害,更大的灾难来自人类在混乱环境中日复一日滋长出的贪婪和残忍。正是这种为了资本增值永无餍足的恶习,让工业化的列强先是对弱小国家敲骨吸髓地压迫,后来又为了毫无意义的霸权自相残杀。人类的自由前途在为了少数人一点点可怜私欲的倾轧争斗中被无止境地一再推迟,更不得不时刻面临被贪欲引发的大战彻底毁灭的巨大危险。

社会主义将用公有制克服私有制下社会生产的混乱不堪与相互倾轧,从而实现整个人类的物质与精神自由。由于对自由的追求是社会所有成员不同需求的最大公约数(“自由是社会能够为个人提供的最好的东西”),所以公有制就是保障一个社会能用其全部物质资料实现这种共同需求的制度。这种新定义可能与习惯的想法大相径庭,但在逻辑上却顺理成章。毕竟,从结果上定义,任何所有制都应该是保障所有者能用其财物实现其需求的制度,公有制自然也不例外。

那么,怎样的制度才能让一个社会能用其全部生产资料实现共同的利益呢?虽然在公有制实现前不可能确定其每个细节,但我们仍然可以用简单的逻辑推导出这种制度必须满足的两个要求。其一,社会有一个经济的总体管理机构,并且这个机构---当然只能是国家---必须属于全体人民而不是少数利益集团。或者说,国家要么是真正民主的,要么就掌握在能代表全民利益的组织手中(从长远看,任何小组织都有滋长自己特殊利益的趋向,因此长期来说必须要求国家是真正民主的)。其二,这个管理机构(国家)有能力运用社会的全部物质资源实现人民的利益与需求(也就是王安石设想的能够“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

不满足第一个要求,社会要么是一盘散沙,要么只由少数统治者或者利益集团操纵,前者根本谈不上有“公”这个概念,而后者的“公”不过是少数人的私利而非全民的共同利益。不满足第二个条件,人民就算占有了全部物质资料,也会因为生产组织混乱而无法发挥它们的作用,最终反而损害了自己的(公共的)利益。简而言之,公有制在运行中的标准就是:国家既有意愿也有能力为人民的利益管理经济

保证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意愿是一个困难但必须解决的政治问题,因此公有制既是经济制度,也同样是政治制度。但我们只能在另一篇专题里对此集中讨论。在这里只需要指出一点,那就是任何解决方案都必然要求建设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否则不受控制的官僚主义与特权思想就很可能把本来代表人民利益的社会主义政党变质为货真价实的官僚和权贵。

对国家管理经济能力的要求决定了公有制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将是一个长期的实验、摸索、学习的过程。现代的工业经济极为复杂,而且其技术与组织形式始终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要能够得心应手地指挥它实现公共利益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列宁曾经描述过刚刚接管资本家工厂的工人们,说他们就象是第一次上车就要当司机的人,想把汽车向东面开,结果却发现汽车要么根本不动,要么反而在“阶级敌人”的暗中操纵下向西边走。这批评对我们今天的许多经济管理者仍然是适用的。

有了这两个明确的要求,我们可以开始澄清一些对公有制常见的误解。

最典型的误解,就是认为公有制等于产权公有,并且最好是产权国有。公有制的纯度等于公有产权占全部资产的比例,因此成熟的公有制就等于国家占有100%产权。这种观点在历史上以“一大二公”闻名,也是至今许多人心目中公有制应有或需要到达的样子。它的理论依据是:只要有了私人产权,就意味着有人按照资本而不是劳动从社会劳动中获益,也就是允许资本剥削的存在,这怎么能和据说是社会主义根本特征的按劳分配相容呢?一种容忍私有产权赚取剩余价值的制度还可以被称作公有制吗?

这个抗议的谬误在于忽略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作用,它忘记了国家对其治理范围内所有财产本来就拥有的最终权力。或者说,当国家是人民所掌握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全部生产资料在最终意义上本来就已经是全民“所有”的了,这时应该关心的只是如何使用这些财产去满足全民的需求。和资本主义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权”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产权只是国家为公共利益设定的诸多权利规则的一种,它拥有改变这些规则的能力,任何产权(或者一般说的“所有权”)都处于国家的限制和管控之下。借助这个权力,国家可以用税收和经济政策对资本在企业层面上获得的利润进行二次分配,可以对资本的继承和转让进行限制,可以规定资本购买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条件(劳动时间,工资水平,工作环境,污染排放限制,开发时限等),最重要的是可以建立预防资本操纵公共舆论和国家运转的政治制度。只要这些限制能够落实,人民的国家就给逐利的资本加上了紧箍咒,并把私人产权制度变成公有制经济中的一种管理手段。这种受限的产权只是国有企业员工奖金的类似物,两者同为当前人民精神文明水平下调动生产积极性的手段。私人产权在私有制下的确是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根源,但公有制可以把它改造为将狭隘的个人自利心导向广阔社会服务的指挥棒。

这种管理手段对于公有制经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与市场制度的结合可以解决按劳分配难以对付的一些激励问题,尤其是与技术和管理创新相关的激励。如果不采取这种制度,再精密的经济计划与核算体系也难以判断该让乔布斯或者任正非这样的企业家掌握多少资源去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并让他们为社会创造出前所未见的新产品和新技术。

前面的讨论会引向对公有制的另一种常见误解,就是以为公有制经济必须是百分之百的计划经济,而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专利。持有这种看法的好心人是过分天真了,他们以为国家管理全部社会生产资料就像个人使用几样工具一样简单,而对组织上亿人协同工作并合理分配成果的难度缺乏基本认识。今天的大工业经济不可能只通过一个中心指令系统来直接管理组织,这一点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已经得到证明,否定这个结论就像以为通过模仿鸟儿拍打翅膀就可以实现超音速飞行一样幼稚!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无法控制经济运行,用市场管理经济更不是无所作为的“自由放任”,而是要在更高层次上按照经济规律对无数个人的努力因势利导,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市场从来都不曾是亚当斯密曾经认为的无需人工设计的“自然产物”。恰恰相反,对人类社会早期历史的研究已经说明:市场,商品交换,货币,以及相伴生的产权制度都是国家有意识规范的产物。换言之,这些我们曾经以为天经地义的东西都是人类为了实现更大范围和更有效率的分工合作而做出的制度发明。资本主义的卫道士们把这些人为的发明说成是成神圣的和不可改变的,因为它们的目前形式可以用来维护一小撮有产者的特权。但这些发明在改进后也同样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我们只是要学会如何改造和运用它们达到公共的目的。通过产权和市场规范进行经济管理要比直接的行政计划管理看上去更复杂,但只要它是有效的,那么掌握这种手段就是在完善而不是“玷污”公有制。

我们应该认识到,公有制将是一整套为了用社会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实现社会成员利益的制度总和,产权及其相关的市场交换制度只是其中一个子集。国家有许多方法可以管理利用任何产权归属下的资产:专门的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国有资产,而法律和经济政策间接管理集体和个人名下的资产。判断公有制的标准不应该是国家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的比例(在人体内,只有很少的细胞是直接由大脑控制的,其他都必须通过各种复杂的间接机制控制,但这些细胞仍然属于人体“公有”而非“私有”,除非因为某种癌变导致它们脱离了大环境的调控),而是国家进行管理的目标是为了全民还是少数人的利益。如果国家已经属于全体人民,那么强求产权都归国家所有就是画蛇添足;而如果国家只属于少数统治者或利益集团,那么让国家直接占有更多资产只不过是在加强这些统治者的力量,因此与全民的利益背道而驰。

当能保证人民对国家的管理权时,衡量公有制程度的标尺不应该是社会里由国家直接管理的资本比例,而是国家通过直接或间接管理来实现全民利益的能力。一个新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立法规定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是全民所有,但如果找不到如何利用这些生产资料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具体方法,那么这种“全民所有制”就只是空中楼阁。反之,如果这个国家通过合理分配产权,精密制订经济运行规则,并有效督促执行这些规则的方式增进了公共利益,那么这种安排就比前一种看上去"更纯正“的安排更接近公有制的标准。

公有制经济就像是一位优秀园丁照料下的花园,其中各种不同的树木和花草都既能依照各自特性健康成长,又能一起构成满园的美景。私有制下的产权是每一株植物为生存竞争不得不拼死捍卫的活命空间,而公有制下的产权制度只是为种种不同植物划分生长空间的规则。也许最大的树木需要预留最大的空间,而各种花草则可以利用小块土壤见缝插针,但怎样设定这些规则并不是判断花园好坏的标准。因为不论是怎样划分空间,有经验的园丁都可以修剪树木不美观的枝条,除掉胡乱生长的莠草,或者干脆重新规划空间布局来实现花园的景观构想。对国有资产的直接管理就像是对花园中最主要树木的特别关注,其中每一棵树都要经常修剪枝叶,因为这些高大乔木的生长进程与形态直接影响园林的整体构图,也影响其他较小植物的水热养分;对其他产权资产的间接管理就像是对普通花草的日常照料,只需要保证阳光水肥和定时修剪即可,把注意力都放在单株小草的生长和空间占用是管理不好整个花园的。判断公有制是否成功的标准不是这位园丁怎样划分最初的空间,或者他是否对花园里的每一棵花草都进行了同等程度的管理,而是他照料的结果是否符合花园总体的规划。

现在我们可以根据公有制的两个基本要求来评估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这是一种还在向成熟公有制前进的过渡性制度。它在向公有制前进,因为它通过让一个以全民利益为出发点的社会主义政党长期执政来保证国家的人民性,而且这个政党已经通过几十年的实践摸索渐渐掌握了一些管理经济的诀窍。中国经济在70年间取得的巨大成就,足以证明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者已经起码部分地打碎了那些私有制加在工业社会生产力上的人为枷锁。

它的过渡性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靠一部分“先锋队”来保证人民利益的安排只能是临时性的。这种短期的应急制度要么通过唤醒和教育人民进化为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制,要么就会在官僚主义和等级意识的侵蚀下慢慢堕落成一种披着“社会主义”羊皮的腐败专制。能否成功地建设社会民主因此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败的关键。其次,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虽然已经比从前有了大幅提高,但还远没有到驾轻就熟的程度。“摸着石头过河”的零碎经验还没有上升为体系化的理论认识,这部分受困于长久以来信仰社会主义的经济研究者们对产权和市场的冷淡态度,但更多的则是斗争时代的严酷使然。当凯恩斯在象牙塔里通过吸收苏联的成败经验为大萧条开出疗救的药方时,布哈林却在大清洗的洪水中陷入没顶之灾;当弗里德曼抱怨买不起乡间别墅时,顾准则要在牛棚里研究社会和经济。从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验是由持续不断的革命、战斗、以及为了保证革命与战斗胜利而引起的内部斗争构成的。它们是必需的、光荣的,然而也是非常残酷的,平静的学术研究与那样无情的社会风暴是格格不入的。

这种状况需要改变,也必需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实验已经前进到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刻。从过去100年的伟大斗争和建设历程中吸取养分,从所有经济学和社会学先辈的思想中汲取精华,发展出让人民的国家可以自如引导人民的力量实现人民共同目标的经济理论和管理方法,这将是新一代经济科学研究者的责任,也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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